⑴ 維修基金和契稅之類的費用 一共需要多少
一、新房契稅徵收標准:
無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當房屋買賣或者贈與過戶的時候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契稅。目前的契稅稅率為房產交易價格的3%。但存在減免情況,無論是新房和二手房都按照以下幾點規定執行:
(一)非北上廣地區
1、購買首套房: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5%。
2、購買二套房: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1%;若房屋面積>90㎡,契稅稅率為2%。
3、購買三套或以上套數住房、非住宅:不論房屋面積大小,契稅稅率為3%,無減免情況。
二、新房公共維修基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與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准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取標准略有出入);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注意事項:維修基金的具體標准由當地房產行政部門確定,所以維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區之間都有一定的差異,建議各位購房者到當地站或房管局站進行詳情查詢。
三、什麼情況下購房者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對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或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①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②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③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等。
⑵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版修基金。
⑶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
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
(3)香河公共維修基金多少錢擴展閱讀
管委會合並、分立或撤銷時,應憑區縣國土房管局批准證明及產權人明細戶清單,到代管單位辦理合並、分立或撤銷管委會賬戶手續。
產權人變更時,維修基金產權應同時變更。原產權人或變更後的產權人應持轉讓合同及雙方身份證明到管委會登記變更,並由管委會到代管單位辦理產權人明細戶更名手續。維修基金由轉讓雙方按明細戶內的賬面余額進行結算。
產權人因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滅失的,可辦理銷戶手續。經管委會出具證明後,到代管單位按維修基金明細戶賬面余額提取。其中,屬於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應按售房單位和個人累計交納的比例分別退還。
⑷ 維修基金是多少錢一平方算的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專銷售屬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⑸ 公共維修基金是怎樣的收費標准
公共維修基金是在辦房產證的時候交的 一般多層是42.5元每平方 小高層65元每平方 高層是82.5元每平方
⑹ 廊坊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2007年12月,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省建設廳已專完屬成《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草稿)》的起草工作,待經立法程序審查並經省財政廳會簽後,擬定於2009年上半年印發。商品住宅物業、非住宅物業業主按照物業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首期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具體看查閱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待《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後,以《實施細則》為准。
⑺ 香河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
大噶的時光
⑻ 小區公共維修基金每月收費標准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版售時,購房者與售權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