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貶值費大約為維修費的多少
貶值費因為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特別是家用車版輛。《最權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中有明確規定的是:經營性活動的車輛的合理停運損失和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司法解釋》規定: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㈡ 車輛受損後,貶值損失誰來賠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上不支持車輛貶值損失。
受害一方只能要求對方賠償車輛維修費。
因為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車輛都會有損失,都可能對車輛造成貶值。如果都要求對方賠償貶值損失,不僅加大對方賠償的負擔,還對整個社會的賠償理念都有改變。
再者說,車輛貶值損失的數額是很難確定的。目前社會上司法鑒定機構出於盈利的需要,很難公正的鑒定貶值損失數額。
所以,最高法院雖然一直對車輛貶值問題有研究,但一直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㈢ 車輛貶值費如何計算
1和汽車品牌有關系
大家在購買汽車的時候有的時候會談到汽車的保值性如何,那不同的汽車的保值性也是有非常大的差別的,一般來說德系車的保值性要稍微的高一點。而暢銷的車型比滯銷的車型保值性要高一點。所以在看車輛貶值費是如何計算的時候一定不能忽略的一個方面就是汽車的品牌。
2汽車的使用年限
在看車輛貶值費是如何計算的時候車主也會看一下汽車使用年限。新車的折舊率一般都是比較高的,而隨著時間的延長,汽車的折舊率也就會越來越低,那這個時候汽車的貶值費也就會越來越低了。不過隨著汽車使用時間的延長,汽車本身的價值也是越來越低的。
3汽車的使用里程
汽車的里程數直接決定了汽車的損壞程度有多嚴重,而在看車輛貶值費是如何計算的時候自然汽車的損壞程度是不能忽略的一個方面。所以除了里程之外一般還要看一下汽車的車況如何,然後再參考當下的整個市場的價格來給出一個比較合理的貶值費。
4汽車貶值費對車險的影響
車險的多少是和汽車的價值有直接的關系的,所以知道車輛貶值費是如何計算對於計算汽車車險的保費是多少也有非常大的幫助。當然如果車主是在平安車險投保的話在計算保費是多少就沒有這么麻煩了,在平安車險的官網上面只要車主輸入相應的信息就能夠得到精準的報價。而且車主還可以根據這個精準的報價直接在平安車險的官網上面投保,你也就不用關心車輛貶值費是如何計算了。
在平安車險的官網上面車主不僅能夠得到精準的報價,同時得到的投保費用也是比較低的,因為平安車險官網採用的是直銷的模式,沒有中間過多的環節。而這種投保方式在降低了投保費用的同時也加快了投保的速度。當然了解車輛貶值費是如何計算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有助於你對自己的汽車有更多的了解。
㈣ 車輛被刮蹭了!貶值費怎麼算
你只需要賠償刮擦產生的維修費用,不需要賠償所謂的貶值費,法律上根本沒有依據的。直接報交警處理
㈤ 交通事故的車輛維修後的貶值金額如何確定,交警認定對方全責,如何賠付
、交通事故的車輛維修後的貶值金額要鑒定後起訴維權。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㈥ 新車被撞,車輛貶值費怎麼計算
車輛貶值賠償費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責任方向無責任方支付相應的車輛貶值費用。目前,有關車輛貶值並沒有相關標准和法規可以參考。只能通過有關的二手車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法院也只能以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作為判決的依據。
㈦ 車輛貶值損失如何計算
事故車輛因發生事故而貶值的損失,不屬於受害人獲得賠償的理由,但如果車輛因事故而受到損害的,車輛所有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通則》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相關規定: 1、車輛貶值損失應該由肇事者賠償 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財產損害賠償的首要原則應該是全面賠償原則。只要損害與侵權行為存在因果關系,有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即便是間接損失,也應該予以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即通常所說的交強險條款,下同)第10條第3項明文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也都屬於賠償范圍。因此,肇事者應對您的車輛貶值損失進行賠償。
2、具體數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鑒定機構確定
關於貶值損失的具體數額,應委託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如各地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貶值損失數額與購車時間、車價、修理部位、修理費用有關。車越新、車價越高、修理費越大、大件更換越多車輛貶值率越高。
3、車輛貶值損失鑒定程序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車輛停運損失,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在肇事車主不能在支付賠償金後,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根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生產經營損失,一般根據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平均實際收入和停產、停業期間的實際收入進行計算。實際收入應為正常業務收入扣減可變成本後的余額,不扣除稅金。
成本是由可變成本和不變成本組成。不變成本包括稅費、保險、運輸管理費、客貨運輸附加費、工商管理費等;可變成本包括司機工資、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
㈧ 交通事故無責方新車車損嚴重維修後貶值怎麼算
新車肇事貶值損失目前無具體法規界定,車主應訴諸法律。
交警處理交通事故中,會有司機提出車輛因事故而貶值,要求責任方除承擔維修費用外,還需賠償車輛貶值損失,但這個要求目前還沒有得到具體法規的支持。在事故處理中,交警一般只支持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方面,交警會支持計程車、客運車輛的營業性損失,對於這種不好核算的貶值損失,交警會請車主走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訴。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損壞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產的,應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車輛發生事故後,雖然已經修復,但使用壽命、安全性能、駕駛操控性能等難以恢復到事故發生前的狀態。車輛的實際價值降低,也是車主的損失,肇事者應該承擔一定責任。車輛的「貶值」損失應屬於間接損失,肇事司機理應賠償。這部分損失可以通過認證部門的評估來確定。如果肇事者拒絕賠償,車主有權向當地法院申訴。
就目前國內判例來講,已經有過這樣的判決,法庭承認了貶值損失,由責任方賠付了一定的費用給受損方。
㈨ 車輛貶值損失怎麼計算
事故車輛因發生事故而貶值的損失,不屬於受害人獲得賠償的理由,但如果車輛因事故而受到損害的,車輛所有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通則》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相關規定: 1、車輛貶值損失應該由肇事者賠償 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財產損害賠償的首要原則應該是全面賠償原則。只要損害與侵權行為存在因果關系,有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即便是間接損失,也應該予以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即通常所說的交強險條款,下同)第10條第3項明文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也都屬於賠償范圍。因此,肇事者應對您的車輛貶值損失進行賠償。
2、具體數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鑒定機構確定
關於貶值損失的具體數額,應委託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如各地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貶值損失數額與購車時間、車價、修理部位、修理費用有關。車越新、車價越高、修理費越大、大件更換越多車輛貶值率越高。
3、車輛貶值損失鑒定程序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車輛停運損失,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在肇事車主不能在支付賠償金後,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根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生產經營損失,一般根據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平均實際收入和停產、停業期間的實際收入進行計算。實際收入應為正常業務收入扣減可變成本後的余額,不扣除稅金。
成本是由可變成本和不變成本組成。不變成本包括稅費、保險、運輸管理費、客貨運輸附加費、工商管理費等;可變成本包括司機工資、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這就是說:每日純收入=每日營業額-每日不變成本-每日可變成本。停運直接導致每日營業額和每日可變成本歸零,但是原來每日營業額中支付的不變成本照常交納,所以在計算停運損失時,不變成本是應該考慮在內的。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