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樣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為解決已售公房維修難問題,並協助售房單位建立維修資金明細賬目,自去年上半年開始,濟南市房管局發揮房管優勢,通過整合原有房管熱線,先後成立了6支維修服務隊,建立了便民服務網路。這6支隊伍分別是天橋房管局的「長河熱線」維修隊、市中房管局的「寶印熱線」維修隊、歷下房管局的「安居熱線」維修隊、槐蔭房管局的「王平熱線」維修隊、市公房管修處的「建國熱線」維修隊和市房建集團的「同盛房屋維修熱線」維修隊。維修隊的隊長都由勞模擔任,居民只要撥打6條熱線的一條,就可以享受維修服務。
同時,各區房產管理部門在各社區設立房屋維修便民服務站,接受業主的委託,協助廣大業主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開展便民維修服務,解決老舊小區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維修難的實際問題。
「王平熱線」維修隊是最早設立的。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維修隊的維修工作包括已售直管公房的公共部位的維修,還有廠礦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住宅樓公共部位的維修以及辦公樓的日常維修,也包括繳存過公共部位維修資金的商品房的公共部位維修。
在維修服務的過程中,房管系統以外的單位已售公房的公共部位維修資金大部分都沒有建賬和分戶,但是他們的房屋還需要維修。「所以,我們單位在財務科和生計科各抽調一名工作人員,組成臨時的協助建賬小組,這一行為,即聯絡了感情,又解決了實際問題,還有效的佔領了公共部位維修市場。」
今年,段店一居民樓的主線路老化,居民用電時經常出現中途斷電問題,空氣開關不斷跳閘。居民代表找到「王平熱線」,想用公用部分維修資金來更換一下主線路。工作人員接到報修後,立即把申請程序向他們進行了說明,並幫助居民一起辦理了申請手續,現在已經全部更換完畢,該樓居民能夠放心用電了。
據房管局人員介紹,6支維修隊伍的建立在山東省屬於首創[簡介 最新動態]。「我們的維修隊既熟悉業務,也熟悉房管政策和工作流程。在實際工作中,既可以幫未建賬的單位建賬,又可以替居民跑申請維修的程序,還能保證維修質量。居民想修房,打個電話就行了,剩下的問題由我們來解決,非常方便。」
【法律意識待加強】與人方便,自己方便
房管人員對目前維修資金使用率低進行了分析,發現業主的公共管理意識淡薄、法律意識不強是一個重要原因。
比如,一些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這是因為部分業主參與小區公共管理的意識不強,參與自治組織進行自我管理和服務還沒有成為迫切需要。只要住宅小區普遍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就能使更多的小區業主合法、有效地利用維修資金。
同時,部分業主不積極履行相關義務。維修資金的使用是業主決策並履行相關義務的過程,《辦法》中業主分擔維修責任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屬住宅小區內全體業主、屬單幢房屋內業主、屬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分別由相應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且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須經有利害關系的、占已交付使用房屋面積和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維修資金支用申請或備案手續。但實際操作當中存在業主漠不關心,也不配合履行義務的情況,致使維修資金使用遇到障礙。
因為法律意識不夠,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以及居民委員會或業主等相關單位或個人對維修資金支用政策與辦事程序缺乏足夠的了解,在具體的辦理過程中存在模糊認識,導致重復勞動,從而認為相關程序過於繁瑣,甚至是設置障礙。
其實並非如此。維修資金制度體系建立到今天,經過了十幾年的摸索與改進,其根本任務是確保資金的安全、正常、長期使用,只會越來越便捷,而不會越來越復雜。「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希望廣大業主在房屋維修資金使用問題上要有主人翁意識,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是要積極參與進來,那樣修房子將是輕而易舉的事。」
維修資金使用「五步走」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後(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經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同意),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在物業區域明顯位置公示。沒有聘用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委託相關單位或區房產管理部門在各社區設立的房屋維修便民服務站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須經有利害關系的、占已交付使用房屋面積和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後,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單位、業主委員會持相關資料到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維修資金支用申請或備案手續。
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工程預算資金的70%劃轉至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單位;業主大會開立維修資金專戶的,由業主委員會通知專戶開戶銀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應簽署驗收報告,並對工程決算進行審核。
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對驗收報告和審
核證明核實後,通知專戶管理銀行撥付扣除合同約定質保金後的剩餘款項;業主大會開立維修資金專戶的,由業主委員會通知專戶開戶銀行。
㈡ 維修基金怎樣申請使用
1、在交房前購房者就應該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房屋維修基金還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基金如何申請使用?
維修基金的使用分為一般情況和緊急情況兩種:
1、一般情況
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公司等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審核通過後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2、緊急情況
如果出現應急情況的,則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通過。而且,自區縣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辦理支付。
哪些情況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所謂的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儲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根據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此外,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㈢ 請問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樣才能申請到
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商業也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使用該專項資金一般要由該區業主委員會向當地維修基金監管部門(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提出申請,其中應該包含申請目的、使用計劃、施工單位資質、施工方案等等吧,個人是申請不了的,怎麼用請看下面詳細介紹(各各城市與以下條款基本相似):
第一條 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規定歸集的住宅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房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工作。
維修基金管理依「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按幢設帳,核算到戶」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條 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樓房內或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產權人或部分產權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關部位及設施設備。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項目應依照本市住宅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原則在《物業管理公約》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本辦法附件一執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工程是指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維修工程的具體范圍以市國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門頒布的規范為准。
第五條 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成立後,由管委會代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產權人向市國土房管局指定的銀行開立帳戶存儲。管委會申請開戶時,應填寫《物業管理委員會維修基金開戶申請表》(見附件二),並提交下列材料:
1.開戶申請書;
2.管委會成立的批准文件;
3.產權人分戶清冊;
4.管委會主任私章和管委會的印鑒;
5.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合同。
管委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辦理開戶手續時,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
第六條 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
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
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
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 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
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
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
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
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
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
1.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3.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
第九條 如一幢樓房的維修基金經使用後,不足首次歸集額的10%時,管委會應提議續籌。續籌標准及辦法由管委會決定。續籌金額一般應由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分攤。續籌基金匯總後應及時交存到代管單位,計入管委會帳戶和產權人明細戶。
利用產權人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的凈收益,應存入維修基金專戶,分攤後計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產權人明細戶,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
第十條 管委會合並、分立或撤消時,應憑區縣國土房管局批准證明及產權人明細戶清單,到代管單位辦理合並、分立或撤消管委會帳戶手續。
產權人變更時,維修基金產權應同時變更。原產權人或變更後的產權人應持轉讓合同及雙方身份證明到管委會登記變更,並由管委會到代管單位辦理產權人明細戶更名手續。維修基金由轉讓雙方按明細戶內的帳面余額進行結算。
產權人因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滅失的,可辦理銷戶手續。經管委會出具證明後,到代管單位按維修基金明細戶帳面余額提取。其中,屬於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應按售房單位和個人累計交納的比例分別退還。
第十一條 代管單位應建立本物業區域內的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接受產權人對其維修基金明細戶的查詢。
管委會應在每年年底對維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額狀況予以公布,包括:(1)維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攤情況,包括維修工程項目內容、維修總費用及各產權人分攤的費用;(2)維修基金總帳余額;(3)維修基金明細帳余額。
第十二條 維修基金閑置時,經產權人大會批准,物業管理委員會可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 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的住宅,產權人應補建維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標准交納,具體補建辦法另行制定。產權人已交納的房屋大、中修費(扣除已用於維修費用),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應納入公共維修基金管理,並按建築面積比例計入各產權人明細帳。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應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管理制度,並自覺接受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市財政局按各自職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准。
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應包括的范圍
附件二:管委會開戶申請表(略)
附件三: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略)
附件一: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應包括的范圍
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燈具、避雷裝置、供電部門與房屋產權人分界點至戶表盤(計費電表除外)之間的供電線路。
共用設施設備系統:電梯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中央監控系統、供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天線接收系統。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牆;
㈣ 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一、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條件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法律法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的條件和程序。
1、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前提是該房屋已經交存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有交存就沒有使用。
2、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還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需要維修的部位屬於業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
第二,需要維修的項目已經超過了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承擔的保修期。樓頂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該幢樓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所載的備案時間和房屋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時間來計算保修期的開始日期。如果交付時間早於備案時間,則以備案日期開始計算。如果備案時間早於房屋交付時間,則以房屋交付時間開始計算。
第三, 需要維修的項目屬於重大修繕項目。具體到樓頂漏水項目,要求滲漏部位超過所在整幢樓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積未達到這個指標,則屬於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超過保修期的重大修繕才能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該小區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物業費已經包含日常維修或小修費用;該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的,則由樓頂住戶自行出資維修。
第四,超過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繕條件的維修項目,還應當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建立了該小區
的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管理制度,並且這個具體的管理制度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則可以按照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來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二、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程序 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編制維修項目預算和與維修施工單位草簽維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報。向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請。
三是主管部門對照使用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四是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按小區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條件進行業主投票表決,街道或社區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
五是業主大會同意後,由申報人組織維修和竣工驗收。
六是主管部門按預先審查的材料和維修施工合同的約定,向施工單位賬戶分期支付維修資金,並留存保修期內的質保金直到保修期滿後支付。
三、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申報主體
一般情況下,成立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應當首先由業主委員會向主管部門提出使用申請;沒有業主委員會但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提出申請;既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又沒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受屋頂漏水影響的業主可以向所在街道報告,由街道指定機構或所在社區來申請使用。當然,業主也可以直接在小區內組織其他業主聯名提出使用申請,但聯名簽署的業主人數應當達到小區業主總人數20%以上。
㈤ 衡陽市政務中心可以交住房維修基金嗎
維修資金都是交房產局指定的銀行 不要交他人代辦 也不用開發商代交 出事的案例不少
㈥ 申請住房維修基金到底難在哪兒
住房維修基金是城鎮居民買新房或房改房,按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的,主要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小區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錢,民間也有住房「養老金」之稱。
經過十幾年的累積,總量達到5個億,實際用在住戶頭上有多少呢?審計顯示:共268.17萬元。是這個城市的房子質量好,基本不用維修嗎?
記者在當地的房地產網上看到多個住戶的留言,有一個小區住戶反映房屋頂樓漏水,去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申請維修。「跑了多少趟已經記不清了」,總是說「簽名還不夠」。原來,按照相關部門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規定,申請房屋維修基金,需要2/3的業主或其授權的業委會同意才行,而這個小區有1000多戶居民,要把2/3的簽名徵集齊全,「跑斷腿都不一定行」。
「制度就這么規定的,住房維修基金確實存在使用難的問題。」該基金中心的財務負責人說,按照需要2/3業主同意的這條硬杠杠,這些年全市已支取使用的200多萬元維修基金,主要用在一些小區的道路、花園維護、外牆出新和監控等公共設施上。不是說全市的房屋都好得不得了,十幾年用不著修,而是制度的剛性約束,確實有一部分居民正常的維修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有些老小區,多年沒成立業委會,很多需要維修基金的項目都不能進行。」他說。
「這不是哪一個城市的問題。」省級機關的一位幹部向記者反映,他所在的南京城北中南園小區,是1996年的老小區。他住的這幢28層的樓,有300多戶人家,用了15年的電梯早已百病纏身,故障頻生,經常把人關在裡面。業委會多次申請大修都沒有結果,為了減少使用頻次,沒辦法只好僱人向每個乘電梯的人收4毛錢費用,甚至還賣起了電梯月票。「現在不少業主把房子出租了,有的還長年空關,特別是一些新小區里維修房子,想找齊2/3的人簽字,基本上沒有可能。」南京市這一塊基金已達10億,但市房產局的一位人士自己也承認,「動維修基金很難。我們有時都圖省事,自己找個小工程隊弄完了事。」
「房屋維修基金本來就是百姓自己的錢,相當於為房子買的保險,出了問題就要用,這是一項權利。現在大家都鬧不明白了,這究竟是誰的錢,我們自己的錢為什麼用不起來?夏天有時房屋裡漏得嘩嘩的,照片也拍了送去了,因為湊不齊業主的簽名就修不成,二三十年的陳舊規章照搬,為什麼維修基金管理部門這么教條?」在南京市的一個房地產論壇上,有人在詰問。
對蘇北這個市的審計報告還顯示,10多年來,5個億的資金雖然用於房屋維修的才200多萬元,但該資金產生的管理費用及人員費用支出已超過500萬元,而絕大部分都產生在2008年住房維修基金專職管理機構成立以來的3年間,年人均管理費用超過13萬元。在經濟欠發達的蘇北,審計部門認為這種人均管理費用水平是「偏高的」。
更不可思議的是,在金融機構並不多的這個省轄市,這5個億的資金竟以60多張大額存單的方式,存在20多家銀行里。審計人員說,光為了核對和查驗這些帳戶和存單,就費了老大的勁。數億的資金開成零散的若干張銀行大額存單,稍微懂一點財務常識的人都明白,個中的風險隱患巨大,而最大的風險就是內部人的道德風險。
有關人士指出,現在有些基金項目,表面上看從每個人頭上拿得不多,但聚沙成塔,乘以幾百萬人口,這些錢動輒都以億計。長期以來,這些資金的使用不透明,如果財政和審計部門再缺乏監督,就很容易成為一些部門的尋租工具。
㈦ 如何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一)屬已購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1、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以下統稱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申請;
2、經居委會核實屬房屋維修范圍的,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房屋維修費用分擔的相關業主名單後,征詢業主意見並據此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網上下載及復製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單位;
3、原售房單位收到申請表後,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列印銀行存款對賬單並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審批表》、《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支取明細表》後,持相關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維修基金的審核手續;
4、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持批件及相關資料到交存銀行按照居委會意見辦理轉賬,直接轉入居委會指定賬戶,由居委會將維修基金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
(二)屬已購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1、擬修房屋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以下簡稱居委會)提出申請,居委會收到申請後,向區房產管理部門查詢擬修房屋維修基金存儲情況;
2、區房產管理部門將維修基金查詢情況反饋給居委會,居委會征詢相關業主意見並提出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書面意見;
3、由居委會負責委託房屋維修企業,提出房屋維修預算;
4、居委會持房屋維修預算書、業主明細表及同意使用維修基金的書面意見,提交區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區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後,由居委會選聘維修企業、簽訂維修合同並組織實施;
5、居委會到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
㈧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過程
維修資金使用的辦理流抄程:
一、制定方案:使用單位制定維修方案並在小區公示
二、備案:持資料到管理中心備案
三、查看現場: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查看現場
四、預撥:撥付首次工程款至使用單位專戶
五、竣工驗收:竣工後,業主和相關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
六、余額撥付:持資料辦理剩餘工程款撥付手續
七、分攤:通過維修資金信息系統將維修費用分攤至業主分戶明細賬
㈨ 住房維修基金達到什麼條件可以申請使用
維修基金使用條復件:
1、維修基金制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