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可以參照下列內容: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保住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這既便於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重新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於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採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要求債務人找出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者證明曾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如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7、每次清欠。盡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8、提起訴訟。自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起,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租金等都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製作備忘錄。債務人不願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系的第廠者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約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債務人去辦證機關輸清債公證。關鍵是取得和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證據。
10、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折意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協調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期間即重新計算。如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期限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權人向促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② 法院受理過了訴訟期的民事案件會應當怎麼辦
猜測你所謂的「訴訟期」應該是訴訟時效吧?
如果是——
鑒於訴訟時效的抗辯法院不會主動審理,被告必須在庭上明確提出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不得勝訴。
③ 欠條過了訴訟期怎麼辦
你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簡訊、錄版音、匯款紀錄等),及時起訴權要他還錢。
你要及時與律師聯系,幫你分析,指導你如何進一步獲得證據,不要誤了訴訟時效,不然就無法勝訴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要看借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後2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你無法獲得勝訴權。同時要看你有無證據證明有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
若借條上面沒有還錢時間,你可以隨時起訴要錢,你的要求沒有過訴訟時效。
④ 訴訟時效過期了怎麼辦
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一部分是可以通過打官司要回來的。這里有一些不為圈專外人知道屬的訴訟技巧,既有證據方面的技巧,也有程序方面的技巧。這些技巧,不僅非律師不了解,即使律師如果對債務訴訟沒有精到的研究也可能不太了解這些技巧,一著不慎當事人的幾十萬、幾百萬、上千萬債權就徹底無望了。所以這些債務訴訟的技巧只能做為一項保密技術的關鍵時候啟用。
對於當事人,殷律師只能提醒你:對於真正能夠幫助你打贏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官司的律師,你不要逼著他說出「到底用什麼方法打贏官司」,否則遇到了我,我可能直接就告訴你「你的案子我不想接」。你只要問這個律師一句話:「*律師啊,我的案子你肯不肯做風險代理——打贏了再付律師費?」就這一句,就試探出這個律師能不能幫你打贏超過訴訟時效的官司了。
⑤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專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屬護的權利。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⑥ 訴訟時效過期了該怎麼辦
已超出訴訟時效的,在法律上失去勝訴權,但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被告不主張已超出訴訟時效,法院不得自行適用訴訟時效規定;如果被告主張已超出訴訟時效,法院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⑦ 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一般來說,超過訴抄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喪失勝訴權,但不影響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後,如查明無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等情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如查明存在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情形的,則支持訴訟請求。
因此關鍵是在訴訟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斷方面的證據。如果在2年之內主張過權利、或對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訴訟仲裁等,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常見的可以造成訴訟中斷的催告方式有:公告、郵局特快專遞、信函、掛號信、電報、主張權利的調查表和政府文件、作審計報表之用的詢證函、主張抵銷等。當然,實踐中對於中斷效力的認定還需要其他證據的配合,例如對下落不明的債務人的公告還需要該債務人下落不明的證據等。
如果無法找到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只能尋找其他的救濟方式。一般來說,權利人只有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內主張,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