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居民家電損壞賠償,你們供電公司有沒有一個標准
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1、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回的,按原購貨發票價,答我公司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相關規定。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我公司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