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高層小區消防報警系統維修方案的文本
消防系統維保技術方案
一、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維護保養檢查內容
1、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採用給一隻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2、每周試驗和檢查
檢查方法:巡檢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層現(或區域控制器)、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於正常完好狀態。如發現不正常,應在周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3、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
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
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
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