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了維修票據了嗎?三包法規定保修期內和規定維修期內同一產品三次維修以上換新!
Ⅱ 家電三包維修過兩次還是不能正常使用是不是可要求換機
有些品牌是三次,不知道各個品牌是怎麼規定,可以咨詢廠家或12315.
Ⅲ 電器一年內維修幾次後還是壞掉可以退貨
好像保修期內經3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退貨。
Ⅳ 家電一年之內維修幾次可以換機
家電三包上面有說明,自己修或者別人給你修,廠家就不保修了。
Ⅳ 小家電的三包規定是什麼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規定。
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5)小家電維修兩次以上擴展閱讀
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Ⅵ 家電三包法有三次維修記錄可以退貨嗎
在保修期內,連續維修三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就符合換機條件。
Ⅶ 家電維修期限
三包責任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l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http://ke..com/view/205503.htm
找消費者協會或者打電話投訴12315,他們會給你合理的解釋。
Ⅷ 家電維修時又出現另一個問題要修算兩次維修嗎
這個在維修中很多出現的問題,在維修中一般先檢查故障報價後維修,如果維回修中發現還答有別的故障,那就要和主家商議了,小問題的話幫忙處理下就行,大問題就要問主家了,你報價主家願意修就修,不願意修就恢復掉,收個檢查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