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房期間家電壞了是自己修還是房東修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中東西損壞若為自然損害則由房東維修,若為租戶使用不當損壞的則有租戶自行維修,我國法律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⑵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
一、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
1、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修,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電器是承租人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
(2)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二、租房電器壞了房東不修怎麼辦
租房電器壞了房東不修處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2、承租人可以少交租金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⑶ 租住的房子電器壞了,應由誰負責維修
租房子里的電器要是正常使用損壞應該由房東負責維修,要是非正常損壞由租戶負責維修。
⑷ 租房子期間電器壞了,修理費用是由租客承擔還是房東承擔
民法典中規定的是由房東承擔,除非租客與房東在租賃合同中有額外約定。
我和我的租客就有額外約定,大型家電的維修歸我,水龍頭門鎖燈泡等消耗型的設施,入住3個月內保修,3個月以上歸租客自行維修。
⑸ 租房裡的東西壞了是房東修還是自己修
租房時候房間里東西損壞,到底該由誰來維修。這個問題答案需要看合同約定,以及損壞物品價值大小。如果約定房間東西自然損壞,由房東負責維修,則維修人為房東。如果沒有約定,則需要協商處理。
我們在租房過程中,如果是小件物品損壞,或者價值不大物品損壞,通常都會自行維修。如果損壞物品,維修價格高昂,只要不是故意損壞,都應由房東負責維修。
常言道“先禮後兵”,為了避免租房過程,因為維修物品出現糾紛,我們應該將維修責任,寫到租賃合同當中。
⑹ 租房空調壞了是房東修還是房客修
一、租房空調壞了是房東修還是房客修
1、租房空調壞了是房東修還是房客修,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分別是:
(1)如果房客是正常使用空調的,空調由於自身的老化導致無法使用,那麼這個維修費應該是由房東付;
(2)但如果是房客使用方法錯誤,或者人為損壞,那麼維修空調的費用就應該由房客自己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二、租房後有糾紛中介不退押金,怎麼辦
租客遵守合同約定,未對房屋造成損失,那麼中介一般是沒理由扣留租金的。要遇到這種情況的,具體的處理方法如下:
1、如房屋糾紛已解決,那麼可以按照合同相關約定,直接要求中介退還押金;
2、如房屋糾紛是中介單方製造的,那麼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相關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投訴,請求要中介退還押金。如依然沒解決,可收集資料提起訴訟,要求退還押金及利息;
3、即便房屋糾紛沒有解決,中介依然不退押金的,那依然可以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投訴,請求幫助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