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家用電器連續三次維修沒有修好]
是有條件的,在保修期內,是指同一個內地方連續容三次都沒有修好.才可以換新的.
另外,你不會到永樂去買,他們有規定,39天里無條件退貨或換貨,99天換貨.碰到家用電器在39天或99天里壞了,不要修,直接退貨或換新貨.
Ⅱ 國家關於家電退換貨的規定
《國家家電三包規定細則》中,關於家電退換規定如下:
第九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第十三條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第十四條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三包憑證背面加蓋列換章。
第十五條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保管不當致使產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應當進行三包的大件產品,修理者應當提供合理的運輸費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或者按合同辦理。
如何判定商品完好、如何界定是否影響二次銷售,經營者和消費者常存在不同解讀,一些電子商務企業瞄準法律的彈性,對消費者退貨設置了各種嚴苛的條件,讓消費者行使退貨權困難重重。
比如,仍有個別電子商務企業對包裝、附件、發票等作出明確要求,一項不達標便不是「商品包裝完好」、「不接受退換貨」;消費者在沒有打開商品外包裝或沒有試用商品的情況下,很難判斷商品是否存在問題,這讓消費者陷入兩難境地。
為貫徹新《消法》中的相關條款,從2015年3月15日開始,國家工商總局的配套辦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已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已拆封」不得作為商家拒絕退貨的理由,故意拒絕或拖延退貨的商家最高將受到50萬元的處罰。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家電類產品被納入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范圍,新辦法將從2017年3月15日起執行。
《辦法》中明確指出: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這就意味著,產品開箱不再能夠成為電商拒絕7天無理由退貨的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家用電器國家三包規定》
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發布。
第三條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三包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不免除末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第六條修理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理的查詢。
Ⅲ 國家關於家電退換貨的規定
國家關於家電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1、如果在七天之內,物品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如果商品自銷售之日起十五日內,發生性能故障,因為退貨時機已過,所以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一個月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Ⅳ 家電無理由退貨規定,三包規定維修幾次可以退貨
在購買家電時候,會出現買回家了並不喜歡或者沒那麼適用的情況,這時就會想要退貨。而有些人則是在使用一段時間之後,在三包期限內頻繁的維修,家電質量出現了問題,也會想要退貨。那麼,家電無理由退貨的規定是怎麼樣的呢?三包規定維修幾次可以退貨呢?
一般來說,該家電如果是在實體店購買的,那麼就沒有無理由退貨這一規定的,除非是家電出現了以下問題,則可以申請換貨或者退款。一、該家電並不具備應具備的使用性能,並且賣家或者說明書上沒有預先說明;二、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如果消費者是網購的家電,那麼可以遵循網購的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規定進行退貨。
綜上所述,在三包規定范圍內,產品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就可以退貨。這是依據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五條: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Ⅳ 三包法規定維修幾次可以換機
法律分析:三包法規定維修幾次可以換機:產品維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五條: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條 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
Ⅵ 國家關於家電退換貨的規定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電器三包法最新規定如下: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照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家電退換貨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首先確認非人為損壞。
2)商品質量問題,請先行聯系生產廠家服務中心檢測並開具檢測報告(維修檢驗單據),同時將其與商品、附件、說明書、發票、保卡、購物憑證、包裝一並保留好,等待我司安排辦理退換貨。(大家電商品如出現問題,聯系廠家後,由廠家安排工作人員上門進行質量檢測並開具檢測報告)。
3)大家電檢測報告由廠家售後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檢測並開具。
4)如果顧客在使用時對商品質量表示置疑,請出具書面鑒定,我們會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綜上所述,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家電退換貨的規定來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Ⅶ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
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電視機主機的「三包」期為1年,主要部件分別為1-3年。三包內容是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
而電視機主要部件的含義是,電視機上的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和集成電路。
「三包」有7天、15天、30天、90天幾個時效規定,消費者應當熟記。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照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注意:退貨時機已過。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7)家電維修幾次不好能換貨擴展閱讀
三包責任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參考資料網路-三包政策
Ⅷ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有哪些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如下:
1、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2、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布。
3、第三條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4、第四條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
5、第五條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不免除未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電器三包的規定須知
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