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房的時候,如果電器壞了。一般應該誰負責修呢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回答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Ⅱ 請問在超市購買的小家電,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你那邊的超市太強勢了吧。東西是從超市買的當然是超市負責保修的。建議你先找超市協商版,他堅持讓你權直接找廠家的說法不管走到什麼地方都是不支持的,因為跟你發生買賣關系的是超市方不是廠家。如果超市協商不果的情況下,建議你直接打12315找工商局投訴,有主管部門施加壓力事情會更好解決一點。如果主管部門在處理過程中出現推諉和拖拉的現象,建議你直接找媒體,畢竟超市也怕出現負面新聞,影響生意的
Ⅲ 國家小家電三包法是指
包修、包換、包退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三包政策」的產品范圍:
1、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2、新三包規定中明確,實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
3、隨著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4種產品加入,我國共有22種產品被納入「三包」范疇。
4、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5、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銷售者均應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工作管理辦法》在1991年1月18日由商業部頒布。
第十二條:凡經營家用電器商品的商業企業,必須開展維修服務業務。
第十七條:「三包」商品,凡非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發生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包修期內由經銷企業負責「三包」。
第十八條:在包修期內,如確屬商品質量而出現的故障,在半年內同一故障修理三次仍無法正常使用的,可根據用戶要求,由經銷企業免費調換同型號的商品,如無貨更換或用戶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經銷企業應允許退貨,但可收取折舊費。換貨的包修從換貨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彩色電視機、電冰箱、收錄機按每日0.02%,黑白電視機、洗衣機、電風扇按每日0.01%計算折舊費。折舊基價為發票價格。折舊費計算范圍是從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
第二十條:對超過包修期的間品,各維修服務機構應當積極承接有償修理業務。
Ⅳ 小家電的三包規定是什麼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規定。
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4)義務維修小家電點規定擴展閱讀
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Ⅳ 誰知道小家電的三包相關規定最新的(剃須刀等)
小家電凸現「三包」困惑
消費者小家電有沒有「三包」?
「雖然每次商家都給我換了新的攪拌機,但這樣來回換太費時間和精力了,我真想一退了之,不知道國家有沒有這樣的『三包』規定?」7月14日,成都市民楊小姐向記者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據楊小姐介紹,今年5月7日,她在春熙路的一家商場家電區買了一台小型家用攪拌機,主要用來磨豆漿用。
「在購買時,我就注意到攪拌機的轉軸是塑料的,當時我就問銷售人員轉軸容不容易壞,對方說『壞了可以換』。」楊小姐說,買回家用了一個月後,攪拌機的轉軸就被
磨損了不能再用。
據楊小姐介紹,6月中旬,該商場給她換了一台新攪拌機。可誰知好景不長,7月13日,新攪拌機的轉軸又被磨損了,「這次,該商場一位代姓銷售人員卻說攪拌機還能再用幾天,讓我過幾天再去換。」
楊小姐認為,「這樣每次換來換去都很耽誤時間和精力,還不如將攪拌機給退了。因此,想了解一下有沒有關於小家電的具體『三包』規定,對質量不過關的小家電進行強制約束。」
商家
售後服務有制度保障
「賣場所提供的售後服務是,如果家電廠家有具體的售後服務規定,他們就按照廠家規定做;其他的都是按照『有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的原則。」該商場對外聯絡科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介紹說,關於楊小姐反映的攪拌機情況,盡管已過了商場承諾的退貨期限,但可以為楊小姐辦理退貨手續。
「北京華聯」雙橋店家電賣場的楊先生則明確告訴記者,他們賣場所有小家電都遵守「有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的規則。
專家
目前暫無「三包」規定
成都市家電維修協會秘書長王魯川介紹說,1995年出台的《部分商品更換修理退貨責任規定》(「新三包」),並沒有針對每一種類別的小家電的明細售後服務規定。「小家電每天都在被淘汰,每天都有新產品,不可能大到電飯煲,小到剃須刀都有規定。」
省消委投訴咨詢部主任許志明則表示,由於小家電涉及的種類繁多,幾乎每天都有新產品出現,因而國家沒有關於小家電的明細的「三包」規定。但小家電也是商品,是商品就應該遵循《商品三包規定》、《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定。
許志明提醒說,「消費者在購買小家電時,應首先注意廠家承諾的服務,服務的條件、標准,在確定這一系列的條件後再選購產品,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最好的保障。」
Ⅵ 家電三包法怎樣規定的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6)義務維修小家電點規定擴展閱讀:
我國「三包」的發展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在全國人大七屆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經銷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售出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即所謂「三包」。以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售出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在我國還是第一次,應當說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從此,我國的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武器。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規范「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布後,有些部門還陸續發布了一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 的范圍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強了,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也必須承認:有些補充辦法確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導致消費者權益繼續受到損害的後果。如:1995年發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等條款,即屬此列。
Ⅶ 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家電維修服務業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家電維修服務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家電是指可用於家庭的,為了生活、娛樂及獲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電子或電器產品。包括製冷空調器具、清潔器具、廚房器具、通風器具、取暖熨燙器具、個人護理器具、保健器具、娛樂器具等電器產品和音像娛樂類、信息技術類等電子產品。
本辦法所稱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以下簡稱家電維修經營者)是指提供家電維護保養、故障修理、使用咨詢指導等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第三條商務部負責家電維修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家電維修服務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
家電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從事相應維修活動的職業、技術資質。從事高處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製冷與空調作業、電工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資格,執證上崗。涉及特種作業的家電維修經營者,其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須進行相關安全責任培訓。
家電維修經營者應當配備相應質量合格的作業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具。第五條家電維修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明示服務項目和家電配件的收費標准、質量規范、質保期限以及投訴電話。
家電維修經營者從事特約維修,須取得商標權人授權,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內的授權證明。獲得授權的家電維修經營者應在其被授權范圍內提供維修服務。第六條家電維修經營者應通過企業互聯網站、電話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本企業維修服務人員身份資質查驗,應為上崗工作人員配製職業資質標識,要求在崗工作時佩戴或向消費者出示。第七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提供維修服務前應當向消費者明確告知維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項,尊重消費者選擇。
家電維修經營者在提供維修服務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維修服務憑證和收費發票。維修服務憑證應如實填寫維修服務項目、維修詳細情況、維修服務質量責任及注意事項等內容。第八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獲得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信息不得用於與維修活動無關的領域,對於知悉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第九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或內容;
(二)隱瞞、掩飾因維修服務導致用戶產品損毀的事實;
(三)虛報故障部件,故意替換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電生產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識。第十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發現同一品牌、類型或批次的家電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報生產者、銷售者,並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第十一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使用和銷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質量、規格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安全規定和標准,不得使用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第十二條鼓勵家電維修經營者建設完善的維修服務保障網路體系,統一負責維修服務的業務受理、質量監管、費用結算、投訴處理等業務。第十三條家電維修服務業協會應當積極為家電維修經營者提供服務,維護家電維修經營者合法權益,加強行業引導和監督,做好行業自律、行業統計和家電維修經營者信息備案工作,促進行業發展。第十四條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於違反本辦法的家電維修經營者可以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會公告;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節嚴重的,可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處罰的,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家電維修服務行業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Ⅷ 小家電維修員工管理制度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 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 12:00——13:00
下班時間 晚 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 12:00——12:30
下班時間 晚 17:3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准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准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4日(工資發放日)。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准。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鍾(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 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 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 網路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路上。
3、 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體
5、 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運行。
十、 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准、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後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並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後,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卧);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
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
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准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准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准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後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准備,予以配合。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 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 網路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路上。
3、 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體
5、 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運行。
十、 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准、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後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並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後,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卧);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
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
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准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准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准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後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准備,予以配合。
2、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採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製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三.名片印製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製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會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印製名片的印刷業務,印製完畢後發給當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並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於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Ⅸ 請問 家電廠家(小天鵝) 有義務對產品終身維修嗎
從法律上,主要依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國內家出台的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容 其中三包規定中明確:1.三包期限內,廠家有義務。2.型號停產後,應在5年內保證零配件供應. 而消法第40條8款,以及45條規定:廠家要給消費者提供維修等服務,並沒有明確時效.而且如果零件的損壞是由於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那麼也受到產品質量法的保護.廠家有義務提供維修服務. 如果這個部件是人為損壞要難辦一些。
Ⅹ 家電三包法最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電器三包法最新規定如下: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