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年買下與07年買下的維修基金可能是有區別的,具體情況要看這期間物業有沒有調整維修基內金交納的比容例。
一般說,維修基金應交納2%。如果2000年交納時沒有到位(即不足),2007年是可以做出調整的。
二手房交易完成以後,隨著房屋產權人的變動,維修基金自然由下家承襲,是否做交割單由業主自行決定。
⑵ 公有住房買產權後設施損壞怎麼維修
購買直管公房產權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由公房售後維修資金解決。如屬於人為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應當由責任人承擔。
公房售出後,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出現修繕問題由業主個人負責,可自行修繕也可委託修繕,費用由業主自己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修繕,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費用從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設施維修基金中列支。其中,住房售出後一年內,其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由售房單位負責保修。
購房時,購房人按售房款1%的比例交納的基金;售房單位按售房款10%的比例提取的基金。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管委會名義存入金融機構,由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使用,並按幢立賬、分戶核算,專項使用,定期公布收支,存款利息並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在管委會成立前由售房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按上款要求負責管理使用。管委會成立後向管委會移交。
規定明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損壞的,業主需委託修繕可直接向管理單位報修登記;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的,已實行物業管理的,業主可直接向物業管理單位報修登記,也可向管房小組或管委會報修登記;尚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可向原售房單位報修登記。管理單位接到報修後,對報修項目認真查勘做好記錄,並做好用工、用料及開工計劃,按報修項目及時修繕,保證質量。修繕項目竣工驗收後,管理單位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修繕項目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按受益戶住房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並從公房售後維修基金賬戶中據實列支。屬於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的,業主個人支付費用。
按照規定,屬於急修項目涉及使用安全和直接影響生活的,如水、電、煙道等工程,接報修後要及時赴現場查勘並安排修繕,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項目,應先採取臨時措施。小修工程自報修時間起兩天內安排開工。中修工程自報修時間起一周內安排開工。大修工程包括復雜工程或多項綜合修繕工程,在不影響安全和使用的情況下可與業主商定開工時間。
自用部位包括:戶門、戶窗、戶內的頂棚、內牆面、地面、非承重隔斷牆、隔扇、自用陽台等;自用設施設備包括:戶分電表以內電器及線路、戶分水表以內的管道及配件、衛生器具和相關的下水管道。共用部位包括:全部承重結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公用門廳、設備層、院牆等;共用設施設備包括:戶分電表以外的設備和線路、戶分水表以外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雨水管、垃圾道、煙道(排氣孔道)、信報箱、避雷設施、共用電視天線等。
⑶ 上海市售後公房維修資金年末余額有什麼用
我來為你解答來:
住房維修基金年末余源額是住房基金管理部門對外公布的房屋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讓業主了解自己的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維修基金的剩餘情況。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2008年2月1日聯合發布正式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規定指出,管理部門必須每年公布其使用情況和剩餘情況。當余額低於一定程度時,管理部門會通知業主補交。
祝你順利!
房產人阿斌為你解答。
⑷ 私房可以要求售後公房維修基金嗎
沒必要,還是等於你自己交自己修還是用你的錢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養老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統一歸集後,按戶存儲,歸業主所有,經業主履行一定程序決策後,專項用於共用部位的維修,金額不足時需業主及時補交,政府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⑸ 什麼是售後公房三項維修資金
是指業主將已租住的公有住房向產權單位購買,由購買人和出售人共同繳付的用於公共部位、內公共設備的維修容、更新而設立的三項維修資金(房屋維修資金、電梯水泵大修更新資金、街坊公共設施管理維修資金)。售後公房三項維修資金管理的范圍包括:公有住房售後房、舊里成套改造房、有限產權接軌房等。
⑹ 上海售後公房收小維修費合法嗎
你說的公共維護費是指秩序維護和環境維護嗎?如果是的話,那是重復收費,因為物業費里已經包含了相關費用
下列是物業費的詳細構成明細:
物業管理收費的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指人員的費用,包括基本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加班費和服裝費,不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獎金(獎金是根據經濟效益從盈利中提取的)。人員費用的測算根據所管物業的檔次、類型和總建築面積先確定各級各類人員的編制數,然後再確定各自的基本工資標准,計算出基本工資總額,再按工資總額計算各項福利提取的數額,匯總為每月該項費用的總金額,最後再分攤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上。
(1)基本工資:根據企業性質並參考當地的平均工資水平確定。(2)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由企業確定):包括福利基金(如按工資總額的14%計算)、工會經費(如按工資總額的2%計算)、教育經費(如按工資總額的1.5%計算)、社會保險費[包括待業保險(如按工資總額的1%計算),醫療保險(如按工資總額的6%計算)、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如按工資總額的19%計算),住房基金(如按工資總額的6%計算)(含住房公積金)]等。(3)加班費:按人均月加班2天,再乘以日平均工資計算。日平均工資按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4)服裝費:按每人每年2套眼裝計算。其眼裝標准由企業自定。計算出年服裝費總額後再除以12個月,即為每月服裝費。
2.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包括:
(1)公共建築(如過道、門廳、樓梯及道路環境)內的各種土建零修費;
(2)給排水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
(3)電氣系統設備維修保養費;
(4)燃氣系統設備維修保養費;
(5)消防系統設備維修保養費;
(6)公共照明費;
(7)不可預見費;
(8)易損件更新准備金。
不包括:
●業主擁有房產內部的各種設備、設施的維修運行、保養與維修費用;
●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
●電梯的運行、維修費用;
●冬季供暖費;
●高壓水泵運行、維修費用;
●公用天線保養維修費;
這些費用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現行規定和標准分別向產權人和使用人另行收取。
3.綠化管理費:指小區環境綠化的養護費用,
包括:綠化工具費、勞保用品費、綠化用水費、農葯化肥費、雜草清運費、景觀再造費。
4.清潔衛生費:包括清潔工具、勞保用品、衛生防疫殺毒費、化糞池清掏費、垃圾外運費和清潔環衛所需之其他費用。
5.保安費:對封閉式小區公共秩序的維持費用。不是封閉式小區不能收保安費。包括:保安器材裝備費(保安系統、保安器材等);保安人員人身保險費(如每年投保2萬元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率為4‰);保安用房及保安人員住房租金(如保安用房按每人8平方米計算,住房月租金為8元/平方米)。
6.辦公費:交通費(車輛及保險維護費用)、通訊費、低值易耗辦公用品費、書報費、廣告宣傳社區文化費、辦公用房租金(含水電費)、其他雜項等。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固定資產包括:交通工具、通訊設備、辦公設備、工程維修設備、其他設備等。固定資產平均折舊年限一般為5年。
8.利潤:利潤率按各地物價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普通住宅小區平均利潤率不高於社會平均利潤率為上限。
9.法定稅費:法定稅費指按現行稅法物業管理企業在進行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應繳納的稅費。物業管理企業享受國家對第三產業的優惠政策,應繳納的稅費主要是兩稅一費(代收代繳部分不計征)。
(1)營業稅:按企業經營總收入的5%徵收;
(2)城市建設維護稅:按營業稅7%計征;
(3)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稅3%計征。
以上9項費用即為費用構成,測算出來後全部相加就是公共性服務費用。
如果你說的是公共維修基金,則是: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
建立維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的保障機制。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改造。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由房管部門監管,所有權歸購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⑺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設機構
黨委辦公室(組織人事處)
1、負責起草黨委工作計劃和總結、黨委文件和報告;負責組織、安排黨委召開的各種會議,負責黨委信息上報和保密工作;2、負責黨的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政治教育和宣傳工作;負責文明單位創建、中心文化建設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3、負責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中心黨支部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4、負責落實黨委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工作;5、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管理工作;6、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員工隊伍建設。7、負責外事、保密、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1、負責公文處理,做好來文來電收發、登記、傳遞、交辦、建檔和存查等工作;2、負責起草行政工作計劃和總結以及其它對上級部門的報告,審核以中心名義頒發的各種文稿;3、負責會務管理,做好中心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4、負責重要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和中心年度工作中明確的各部門重大任務的階段性督辦工作;5、負責機構財務管理工作;6、負責編制中心信息簡報、新聞宣傳及媒體聯絡工作,辦公OA需求研究設計;7、負責中心信訪工作。8、負責向市政府相關委、辦、局上報行政重大事項,對外接待聯絡工作及聯系管委會辦公室工作;9、負責檔案管理、中心重要印鑒管理、物品采購和發放、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用餐管理、文件印刷、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等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和風險管理處
1、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的立法調研、起草、修改和解釋,負責與監管部門的日常溝通;2、負責開展與公積金發展密切相關的理論與行業研究;3、負責公積金長遠發展規劃的制定、調研、制定、滾動修訂和落實;4、負責公積金除信貸風險以外的全面風險管理,落實風險控制的策略和措施,定期檢查各類業務風險;5、負責對中心主要業務規章制度、重大制度創新和業務創新、對外的合同、協議文本、宣傳資料等進行合規性和法律文本審核;6、負責人大、政協公積金政策提案的處理;7、組織除行政執法以外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聽證等法律事務。
資金計劃管理處
1、負責制定公積金等各項資金管理的年度計劃,並跟蹤落實預算計劃的執行情況。2、負責公積金等各項業務和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3、負責指導、監督和考核各受託銀行關於歸集資金、貸款資金、存款的計劃管理和資金管理;4、負責公積金資產負債表管理和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5、負責公積金投資運作管理,負責公積金增值收益管理;6、負責對公積金各投資項目的財務分析評估;7、負責對所有會計憑證、賬簿、檔案、有價證券的嚴格和妥善保管。
運營核算和信息處
1、負責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積金資金匯劃業務操作規定和作業流程,建立和完善相關業務系統;2、負責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和售後公房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建立完整的業務會計賬套和運營核算體系;3、負責指導業務承辦銀行辦理資金匯劃及會計核算業務,並負責公積金自主核算系統各類明細賬、總賬的記錄與核算,業務信息與資金信息核對(在中心自主核算系統建成以後);4、負責對資金核算、資金匯劃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和統計分析,對操作流程設計中涉及的風險控制有效性進行檢查及信息反饋;5、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賬戶審核,對會計核算及資金匯劃業務操作進行檢查和考核(在經批准職能調整的條件下);6、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流水處理、記賬,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個人信息、個人明細賬管理,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積金信息查詢和變更業務操作規定;7、在有效的授權范圍內,負責賬戶、會計方面疑難問題、特殊業務審批及特殊事項的處理;8、負責公積金個人信息徵信系統,負責與市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協調、推進信息公開工作;9、負責住房公積金業務信息監控和各類業務信息綜合統計分析;負責編寫運行分析報告和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歸集管理處
1、負責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積金歸集、提取指標;2、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和提取業務政策研究和調研,起草公積金歸集繳存政策調整方案。3、負責起草制定相關歸集提取具體操作辦法和細則;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公積金年度基數調整工作;4、負責落實擴大繳存覆蓋面、保障職工利益的催繳、督繳工作。5、負責依法合規對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的審批;6、負責做好定期歸集提取的月度、年度信息會計數據核對和統計分析;7、負責對歸集委託銀行、區縣管理部的歸集和提取業務進行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考核。8、負責歸集、提取業務信息系統和網上綜合服務平台的需求研究和設計,共同推進歸集、提取業務的基礎業務核心系統與網上歸集提取業務。
貸款管理處
1、負責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展規劃和目標;2、負責起草本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法規文件及方案;3、負責起草制定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辦法和細則並組織落實;4、負責對公積金貸款委託業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貸款抵押物(產證及市場價值)的跟蹤研究、文本保管和風險管理;5、負責對公積金貸款受理機構和受託銀行的貸款業務流程的監管和控制;6、負責公積金貸款業務的月度、年度信息會計數據核對和統計分析;7、負責對貸款受理機構和受託銀行貸款業務效率、風險、服務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8、負責共同推進貸款業務的基礎業務核心系統、數據信息系統和貸款信用評分系統及網上公積金貸款業務;9、負責推進公積金個人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10、負責承擔大額貸款和非標准貸款的終審核批(在經批准職能調整的條件下);11、負責建立借款人信用管理和抵押物管理平台(在完成與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信息聯網的條件下)。
項目管理處
1、負責提出和制訂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項目貸款和投資收購保障房(公租房)年度計劃;2、負責項目或融資產品初選立項、前期盡職調查、可行性分析、項目風險分析、落實擔保機制和抵押物調查評價;3、負責制訂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和保障房投資收購項目管理完整的業務制度、風險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4、負責項目融資或收購所有法律文本協議的擬定,組織房屋驗收、產證辦理等事務;5、負責對投資收購項目房屋的室內裝修管理工作;6、負責對保障房貸款項目的受託管理銀行選擇,指導相關銀行完成評審報告初稿、貸後項目建設情況的跟蹤檢查等管理工作;7、負責對投資收購項目的運營管理和投入產出比分析;負責對委託運營單位的指導、協調、考核等工作;8、負責對產生和歷史遺留的不良資產進行催討、保全、司法訴訟和資產核銷。9、負責項目貸款或融資業務月度、年度信息會計數據核對和統計分析。
互聯網發展處
1、負責擬訂住房公積金門戶網站、12329熱線和簡訊、微博、微信、手機APP等各類綜合服務平台的年度計劃和發展規劃;2、負責擬訂互聯網+各類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方案及組織落實;3、負責網上綜合服務平台項目相關的各項業務的開發、運行和維護;4、負責對運營公積金網站、12329熱線和簡訊等綜合服務平台的第三方機構的日常指導、監控和考核;5、負責網上新業務功能對企業、職工、第三方渠道、各區縣管理部的培訓、指導;6、負責與本市網上政務平台的合作、協調;負責利用社會網路平台擴大公積金賬戶信息查詢。
執法監督處
1、負責制定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和規劃,並組織實施;2、負責制定和適時調整行政執法操作規范;3、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落實公積金維權投訴件的受理和辦理,對違反住房公積金法規的案件進行執法處理;4、負責組織和實施住房公積金執法檢查工作;5、負責受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和處理;負責公積金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和年度報告;6、負責對騙取騙貸和套取公積金行為的監督、取證、處罰,以及與相關政府部門的協調溝通7、負責指導區縣管理部的行政執法工作,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8、負責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宣傳工作;9、負責加強執法隊伍及其保障建設。
服務管理處
1、負責提出和制定服務工作上台階的整體內容和目標,並組織實施;2、負責制定和完善中心服務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和評價標准;並指導、協調、檢查對外窗口服務工作;3、負責牽頭各區縣管理部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4、負責對各區縣管理部功能增加、流程完善和分流調整進行可行性分析,形成改革方案;5、負責對各區縣管理部和12329服務熱線對外的業務宣傳策劃、服務標准化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執行;6、負責各區縣管理部和12329服務熱線的服務投訴處理工作;7、負責對各區縣管理部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管理風險、重大服務糾紛、操作風險、業務量超負荷風險或重大突發事件形成應急預案。
科技保障開發處
1、負責制定中心信息系統的長期規劃,編制年度信息系統建設、運維的方案和預算,編制中心重大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方案;2、負責公積金綜合信息系統總體架構設計,組織各業務部門開展信息系統優化、升級、改造需求調研,並組織實施;3、負責制定和落實中心信息系統運維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范;5、負責中心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和管理工作;6、負責中心信息安全的技術保障工作;7、負責推進公積金互聯網+的平台發展,推進中心OA、網站系統正常運作和升級;8、負責中心計算機等設備的采購、驗收並提供技術支持;9、負責制定中心系統開發的各類技術標准,負責信息化建設中專利申報及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紀檢審計處
1、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2、責配合市紀委紀檢組對廉政執紀的群眾信訪、檢舉控告、申訴等問題的調查、監察、審計,對幹部實行重大差錯、風險、案件的問責和處理;3、負責制定中心內部審計制度,編制、執行年度審計計劃和專項審計計劃;4、負責行使中心內部行政監察職能,負責組織對外部公積金服務機構的延伸審計;6、牽頭開展審計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整改並進行督查,草擬年度內部控制評估報告;7、安排或協助對中高層幹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8、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及有關上級單位對中心進行審計監督。
⑻ 目前直管公房售後維修有沒有文件可執行了
公房沒有房產證。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公產房與私產房的最大區別在於產權,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也無法繼承或辦理婚前公證。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
⑼ 商品房與售後公房維修基金各由誰家收取的房產商收取我商品房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這合法嗎我該怎麼辦
一旦業主委員會成立,所有的維修基金均應轉入銀行,你所交納的維修基金會出現該房屋業主的名下。房產商所收取的維修基金也應轉入,房產商無權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