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由於線路問題家電被燒壞了,供電公司要賠償嗎
搜集供電公司違約的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供電公司承內擔賠償責任
容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Ⅱ 哪些家電損壞情況屬於供電所不管的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對於能證明專損壞是不可抗力屬、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並經縣級以上電力 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客戶自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超過七日投訴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請致電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
Ⅲ 供電所賠償居民家電損壞的標準是什麼
只負責維修處理,沒有賠償標准。國家的企業,在制定相關條款時都是向企業傾斜的,得保護企業。供電故障造成居民用電設備燒壞的只給維修,不賠償的。
Ⅳ 家電燒壞電力局維修都一個月了還沒修好,這個賠償有時間限制嗎
你好,我幫你問了抄,中國聯襲保 家電渠道專家是這樣跟我說的。供電局理應賠償你的損失。已經在維修當中的家電,如果拖延時間太長 按理是需要提供備用機給到你的。你也可以打電話再催一下電力局那邊。或者直接投訴。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已經在維修當中的家電,如果拖延時間太長 按理是需要提供備用機給到你的。你也可以打電話再催一下電力局那邊。或者直接投訴。希望可以幫到你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一百八十條更是明確規定: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供電局未履行通知義務,造成你的損失,是應當賠償的,你在與供電局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向法院起訴。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規定,如居民用戶在家用電器損壞後7日內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
Ⅳ 因為電業局線路故障家用電器燒壞了怎麼辦
首先是電業局造成了這次事故,但是並不是故意造成的,居然他們很誠懇地答應了給版你維修,那你也不權要為難了,如果維修後還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又再一次發生故障,你才適宜再跟他們交涉,如果一切正常,那退一步海闊天空,說不定以後你也會需要他們的幫助。
Ⅵ 換電表,導致家電損害,找哪裡理賠啊
找電力公司。
Ⅶ 由於電力局的更換電表出現的失誤導致我家電器燒毀可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頒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頒布日期】 1996年 8月21日
【實施日期】 1996年 9月 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 第7號
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第四條 由於第三條列舉的原因出現若干戶家用電器同時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損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第五條 屬於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事件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第六條 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硬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並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七條 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第八條 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第九條 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不屬於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戶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第十一條 在理賠處理中,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第十二條 各類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年限為: 電子類:如電視機、音響、錄像機、充電器等,使用壽命為10年; 電機類:如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電風扇、吸塵器等,使用壽命為12年; 電阻電熱類:如電飯煲、電熱水器、電茶壺、電炒鍋等,使用壽命為5年; 電光源類:白熾燈、氣體放電燈、調光燈等,使用壽命為2年。第十三條 供電企業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所支付的修理費用或賠償費,由供電生產成本中列支。第十四條 第三人責任致使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協助受害居民用戶向第三人索賠,並可比照本辦法進行處理。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Ⅷ 電力局換電表把我的家電燒壞了,他們現在不賠償怎麼辦
如果能夠維修恢復原狀的話,可以維修,如果維修不能回復原有的功能,可以要求賠償。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網站,那裡有很多律師提供免費的在線咨詢,希望能夠幫到您。
Ⅸ 電力公司的電表打火,導致家電損壞,家電已經過了《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購買時間,怎麼賠償
前邊網友說過的找電力部門協商 這是一個辦法 另外找律師咨詢下看是否需要有關部門進專行司法性質的鑒定前提屬是您有比較貴重的電器。如果您的家用電器都是一般的 建議您和電力部門商量有他們負責您的家用電器善後維修。
Ⅹ 供電公司換電表,造成多家電器損壞,如何索賠
直接向供電部門反應,國家有《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專版門處理這類問題.
並且一定權要在事故的7天內報告!!
《電力法》第六十條規定:「因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戶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電力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直接打電話95598.但這類事最好親自到供電部門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