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租賃合同設備維護條款
《合同法》第十三章,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
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
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
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
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
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
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這里要分清兩條:合同法規定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是出租人負擔的;但在使用時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
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電氣設備都能使用,但都是上了年紀的,現在空調壞了,我想要求房東負責維修。」在正常使用下,電器損壞能夠分清是自然損壞的,出租戶按常理是要負責修理的。但重要一條是你們有「約定」:「房屋所屬物品:房客應小心使用業主的設備,任何對象損壞時,房客必須自費修復或更換」。你現在就要與他分清是自然損壞,還是使用損壞的?以你們約定的條文應當理解為:在使用不當才是租賃者負責的。自然損壞適應一合同法規定處理。
❷ 出租的房內,使用的家電壞了,維修的費用是房東付還是由房客付,租賃合同內沒有明確規定。 急急
你在租住期間弄壞的,就是自己負責啊,
❸ 租賃合同規定電器損壞由承租人維修合理嗎
一般租用合同簽訂後,租戶對自己使用的電器損壞自負其責,要是供電故障引起,由房東協助找電工解決
❹ 租賃合同法 維修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第十三章第二抄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❺ 請問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的事故及家電維修費用問題
1)如果租賃來前房屋本身及水電氣沒有自潛在隱患,在租賃期,出現問題意外房東沒有責任,若有潛在隱患則視是否租賃方使用不當造成意外,有雙方分擔責任
2)家電及配套設施應看是否操作不當造成損壞,若是,則租賃方負責賠償修繕,若是自然老化,則有房東負責修繕
3)房東和承租人簽定的書面合同具有法律效應
❻ 租房合同家電維修條款一項怎麼填寫
這需要你和租客約定,正常使用損壞是房主負責,人為損壞就是房客負責了。
❼ 關於房屋轉租,損壞家電維修的問題
由於這份合同的條款屬於格式條款,是房東一方擬定好了的,同時更改了重要條款而沒有特意指出,違背公平的原則,有欺騙成分,故意加大承祖方的責任,侵犯承租方的權益。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認定該條約定無效,並要求歸還維修費或者押金。
同時,法律規定,房東出租的設施設備本應在合理范圍內能提供正常使用,有非人為故意造成的故障應該由房東負責維修。
當然,談不攏的話,先搬走,押金以後再起訴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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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