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盜竊親屬財物是盜竊罪嗎,盜竊罪初犯一般判刑
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被原諒的可以不按犯罪處理;盜竊其他親戚的財物屬於盜竊罪。
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即使給予刑事處罰,也應該從輕處罰。
盜竊罪按照盜竊數額和犯罪情節確定量刑標准。
《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八條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刑法》對盜竊罪的處罰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Ⅱ 如何處理親戚盜竊罪
親戚犯扒竊罪的,扒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Ⅲ 盜竊親屬財物還可以立案嗎
盜竊親屬財物的在刑法理論上構成盜竊罪。依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是屬於他人的公私財物,這里的「他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是一般主體,不限於其親屬,因此理論上而言,仍然構成盜竊罪;但在司法實踐當中如果獲得被害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應當酌情從寬。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Ⅳ 盜竊親屬財物屬於盜竊罪嗎
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被原諒的可以不按犯罪處理;盜竊其他親戚的財物屬於盜竊罪。 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即使給予刑事處罰,也應該從輕處罰。
根據《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盜竊自己家裡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如何理解「確有必要」追究刑事責任要從盜竊數額、盜竊次數、主觀惡性以及親屬的態度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其中,家庭成員或親屬的態度是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應當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1、對家庭成員及親屬間盜竊雖然達到了普通盜竊數額較大或巨大的規定標准,但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一般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2、「確有必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是盜竊數額較大或巨大,同時又具有其他嚴重情節,引起家庭成員和親屬憤慨,要求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多次盜竊家庭親屬財產,經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員和親屬不安的;盜竊無生活來源的親屬財產,造成其生活困難,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揮霍浪費,無法追回,給家庭成員和親屬造成重大損失的;盜竊主觀惡性深,多次在社會上盜竊,因種種原因限制而盜竊數額不大,而又轉為盜竊家庭親屬財產的;因盜竊造成家庭成員和親屬關系劣變和其他嚴重後果的等等。
Ⅳ 盜竊近親屬的財物是否按盜竊罪處理
法律分析: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被原諒的可以不按犯罪處理;盜竊其他親戚的財物屬於盜竊罪。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即使給予刑事處罰,也應該從輕處罰。盜竊罪按照盜竊數額和犯罪情節確定量刑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Ⅵ 親屬盜竊怎麼處理
親屬盜竊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構成盜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但應當酌情從寬。偷拿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Ⅶ 偷用別人家電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屬於盜竊行為,看涉案金額和次數,可以刑事處罰的。
法律依據:《供電營業規則》
第一百零一條 禁止竊電行為。竊電行為包括: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2、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者失效;6、採用其他方法竊電。
第一百零二條 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