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房漏水賠償標准
房屋漏水造成損失的,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 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於財產損失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 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以雙方協商為主,尊重歷史與習慣,依照法律規定。 按照一般理念,樓上住戶均有提供維修協助的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造成損失擴大的,就構成侵權,應就擴大的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如何確定誰承擔維修費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後,再進行責任劃分,事故原因並不能直接確定責任承擔主體。 1、首先應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於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 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 因為屬於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因樓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則處理。 2、其次應查明漏水的原因,區分當事人的過錯,從而確定責任主體。 (1)如果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或過錯的,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 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裡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 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乾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 後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麼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4)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 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參照《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之第九條規定處理。
㈡ 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賠償嗎新房漏水該誰負責賠償
有的人剛賣了不久的房屋,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沒有處理過這方面事故的購房者甚至都不知道應該找誰負責,比如我們經常在新聞上看到的房屋漏水的情況,那麼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賠償嗎?新房漏水應該找誰負責賠償?
有的人剛賣了不久的房屋,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質量問題。沒有處理過這方面事故的 購房 者甚至都不知道應該找誰負責,比如我們經常在新聞上看到的房屋漏水的情況,那麼 新房 漏水可以要求賠償嗎?新房漏水應該找誰負責賠償?
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賠償嗎
1、根據《合同法》第42條規定,在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是提供虛假的情況給對方,而造成損失的,則應當承擔損害的賠償責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已經明確地告 知了 買方的,那麼賣方就不承擔責任。
2、如果房屋的隱蔽瑕疵並非賣方在裝潢或者使用中所產生的,而是房屋本身的,若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賣方對此是知曉的,則賣方也不用承擔瑕疵的擔保責任,買方可以房屋人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來向 開發商 主張保修的責任、或者是賠償責任。
3、 買房 人在入住之後發 現房 屋存在被隱瞞的質量瑕疵,可以請求法院來解除 房屋買賣合同 ,並要求賣房人退還全部的房款。但是如果沒有達到法定解除條件,或是房屋的質量不足以威脅到居住安全的,法院通常會判賣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不是 退房 。
新房漏水該誰負責賠償
1、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 房屋建築工程 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有 屋面防水 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衛生間 、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電氣管線、給 排水管 道、設備安裝,保修期為2年,從工程 竣工驗收 合格之日起計算。
2、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名列前茅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
3、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裡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賠償嗎?新房漏水該誰負責賠償的全部內容,關於新房漏水賠償的相關問題我們就講到這里,雖然你可能還沒遇到這種事情,但是不妨先了解一下,很多購房者就是因為沒有事先了解清楚,導致最後都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㈢ 新買的樓房漏水該找哪個部門處理
法律分析: 新買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開發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