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市農村機電提灌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保護,強化農業基礎設施,提高農業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村機電提灌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農村機電提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專業指導、條塊結合的原則。第四條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的建設是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引導各類經濟組織和個人興建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發展農村機電提灌的專業化服務組織,以適應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需要。第五條國家保護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經營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或者無償調撥農村機電提灌站資產。第六條在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的建設、管理、保護和抗旱救災與節水技術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獎勵。第二章管理體系第七條市農機主管部門主管全市農村機電提灌工作。
區、縣(市)農機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機電提灌工作。
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負責本鄉鎮的農村機電提灌管理工作。第八條農村機電提灌站的受益區域,可建立群眾性的灌區管護組織,負責本灌區提水灌溉的組織、協調和設施的保護工作。
管護組織接受當地政府和農機主管部門的領導。第九條國有農村機電提灌站應依照國家規定實行定編、定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第十條個人或個人合夥或以其他形式興辦的農村機電提灌站,在接受農機主管部門的技術和業務指導的情況下,獨立行使經營自主權。第十一條農機主管部門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二)制定農村機電提灌工作的年度計劃、發展計劃和長遠規劃;
(三)積極組織農村機電提灌站的抗旱防災、搶險救災工作;
(四)監督管護規章、操作規程、設施維修改造計劃、作業計劃的執行;
(五)組織安全生產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六)引導農村機電提灌經營單位綜合經營;
(七)推廣農業節水技術,擴大旱地、坡瘠地灌溉面積;
(八)做好提水費的核定和監督使用工作。第十二條農村機電提灌站和灌區管護組織的職責
(一)制定本灌區的灌溉、歲修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的保護措施,落實治安責任制,調解用水糾紛;
(三)做好提水費的計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准確及時填報有關統計數據。第三章設施建設第十三條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根據農村經濟發展需要和水源條件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堅持鞏固、配套和逐步發展的原則。第十四條全市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由市農機主管部門會同計劃等有關部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區、縣(市)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的發展規劃,由同級農機主管部門會同計劃等有關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農機主管部門備案。
區、縣(市)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應服從全市農村機電提灌發展總體規劃。第十五條農村機電提灌設施的建設和選址,必須符合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的要求。第十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計劃主管部門在編制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計劃時,應當根據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安排適當的農村機電提灌站的建設,由農機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十七條新建、改建或遷建農村機電提灌站,裝機容量小於一百千瓦的,由區、縣(市)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審批;裝機容量在一百千瓦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審批;列入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計劃的農村機電提灌站,由市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審批。
禁止未經批准新建、改建或遷建農村機電提灌站。第十八條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標准和規程,先勘測設計、後施工;工程竣工後,由農機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交付使用。第十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全市農村機電提灌總體規劃實施的需要,逐年增加投入,引導和鼓勵多層次、多渠道籌集農村機電提灌建設和發展的資金。
國家撥款用於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的資金,由農機主管部門通過項目管理安排使用,並接受同級財政和審計部門監督。
『貳』 水管爆裂應該找哪個部門來維修
一般都是找物業管理部門,現在都是物業管理在負責小區設施維護。在過去都是單位在管理。當然自己也可以找外面師傅過來維修,市場經濟都是要花錢的。
明白了請採納
『叄』 衛生間管道漏水找哪個部門維修
可以報請物業或者裝修施工單位進行維修,關於是否支付維修費用,分下面專幾種情況:屬
1、衛生間主下水管道漏水:由於主下水管屬於樓體的公共設施,其出現滲漏可報請物業利用住房專項公共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2、室內給水管出現滲漏:在裝修保質期內(國家規定給排水管安裝工程質保期不低於兩年),由裝修施工方進行免費維修;超過質保期,可以找物業或裝修單位進行付費維修。
『肆』 道路積水找哪個部門處理
法律分析:市政道路:市、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如建設局,住建局,市政部門。
法律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其組織建設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級、數量及養護和維修的定額,逐年核定養護、維修經費,統一安排養護、維修資金。
第二十一條承擔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城市道路養護、維修的技術規范,定期對城市道路進行養護、維修,確保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伍』 我家下水管堵了,維修的說修不好,要整體換管道。領導方面我該找哪管
堵了?修不好?不可能的,只要不是整體的鐵塊就沒有問題,同時如果您說是老樓我估計是鑄鐵熱沖管,這種管使用多大的疏通機都可以的,同時這種管不好換的,要找房管所。
『陸』 發現路上的漏水蓋破了應該找哪個單位
可以打12345熱線說明具體位置;另外,在井蓋的上面都有市政、水務或輸電等字樣,可以直接打他們的熱線。代你當地的市民謝謝你的熱心!
『柒』 路面維修歸哪個部門誰管負責
屬於交通主管部門。一般公路由各級公路主管部門負責籌資修建,比如國家交通部,各省交通廳,下面的交通局等等,每年國家都有一定的公路建設資金,各部門根據自己的情況上報申請資金修建,在修建過程中,同時會設置交通標志等安全設施。
一、修馬路歸什麼部門管
1、如果是國道或省道應該由你們縣公路段負責管養。
2、如果是縣鄉公路,那要看你們那兒的體制,公路段和縣鄉公路段分設的找縣鄉公路段,否則也還是找公路段。
3、如果不是公路只是村鎮道路,則由當地鎮、村政府負責維修養護。如果這條路比較重要,可以以大中修名義向縣交通局申請一點補助資金。
4、如果你不能確定是否屬於公路,可以向縣公路段咨詢,還有一種簡便的方法是看一下路邊有沒有里程碑,有的話就是公路。
二、公路法當中「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各指的是什麼
1、交通主管部門指交通部、省交通廳、地方交通局。
2、公路管理機構指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的管理公路的事業單位,如地方公路局、高速管理局、公路管理站、或綜合執法部門。
三、車輛路面故障怎麼辦
1.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的,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2.如果車輛不能移動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燈,並在車後設置警示標志,車上人員撤到安全區域,並且迅速報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八條 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但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國道、省道的管理、監督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決定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職責。
『捌』 房屋漏水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如下:
1、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開發商委託聯系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託)聯系施工單位前來保修。
2、如房屋已交存維修資金的,屬已購市直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申請。提出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維修費用超出交存維修基金部分,由相關業主按照房屋所佔建築面積比例分擔。
3、屬已購單位自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征詢業主意見並填寫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
原售房單位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對賬並填寫相關表格後,持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審核手續。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到銀行辦理轉賬,轉入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指定賬戶,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
4、商品房:如果業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內,應該找開發商負責保修。
房屋漏水需要分不同的情況來處理:
1、對於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漏水,屬於開發商的責任,盡快跟開發商聯系,要求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2、如果在質保期內樓頂漏水,而開發商不履行義務,可以到消協、住建部門和質監部門等處投訴,如果投訴後還是沒有用的話,可以同時准備走司法途徑解決。
3、對於商品房,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
4、對於商品,如果樓頂超出質保期後漏水,由於樓頂是公攤公有的,屬於全體業主的責任。如果漏水不嚴重,小修一下即可,可以全體業主商量一下維修費用分攤。
5、如果是租的房子,樓頂漏水的維修完全是房東的責任,因此,要及時聯系房東並催促對方盡快完成維修。
『玖』 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哪個部門負責維修
如果我們居住在小區內,且有專門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那麼當我們房屋漏水時就應該先找物業部門解決。當然還有其他的情況,接下來就由的我為大家帶來關於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的詳細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如果我們居住在 小區 內,且有專門的 物業公司 對其服務,那麼當我們房屋漏水時就應該先找物業部門解決。當然還有其他的情況,接下來就由的我為大家帶來關於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的詳細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
1、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 開發商 委託聯系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託)聯系施工單位前來保修。
2、如房屋已交存維修資金的,屬已購市 直管公房 的,業主向 業主委員會 或居委會提出申請;提出房屋 公共維修基金 。 房屋維修 費用超出交存維修基金部分,由相關業主按照房屋所佔 建築面積 比例分擔。
3、屬已購單位自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征詢業主意見並填寫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原售房單位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對賬並填寫相關表格後,持資料到市 住房保障 中心辦理提取審核手續;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到銀行辦理轉賬,轉入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指定賬戶,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
4、商品房:如果業主的房屋在 保修期 內,應該找開發商負責保修。
二、案情介紹
李某從開發商處購買了一套 一手房 ,入住三年後,發現自己的廚房天花板出現嚴重的滲水現象。李某找到物業聯繫到樓上業主王某。李某認為是王某早前進行 裝修 改動了廁所和廚房的隔牆導致上下層防水層損壞而致漏水,而王某則認為自己的裝修並沒有破壞樓體結構,認為房屋漏水是開發商所建房屋的質量存在問題。雙方僵持不下,最終鬧上法庭。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 物權 法》第八十四條:不動產的相鄰權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 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屋面防水 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
接下來就由的我為大家帶來關於房屋漏水可以向誰投訴的相關內容。當我們的房屋出現問題時,根據不同的類型找不同的負責人,當然了如果我們是自己蓋的樓房就要自己修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