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買車和個人買車區別是什麼
【太平洋汽車網】1、購買手續不同:個人買車只需要帶身份證,企業買車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2、財產歸屬不同:企業買車上公司戶,將成為公司法人財產,個人買車上個人戶,該車將成為私人財產。3、保險費用不同:個人車輛交強險低一些,公司買車交強險高一些。
用企業名義買車的好處: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輛車就屬於公司所有,在入了公司的固定資產後,可以依法進行抵稅。汽車所產生的折舊可以作為公司成本列支,以減少公司應稅利潤,從而減少應納稅額。汽車每年的費用(包括保險費、修理費、燃油費等)可以作為公司成本列支,以減少公司應稅利潤,從而減少應納稅額。
用企業名義買車的壞處:汽車屬於公司財產,當公司出現破產或法律糾紛時,汽車是抵債資產的一部分。如果以後想將汽車轉入個人名下,必須要通過轉售程序。另外,當車輛出現狀況時,比如大事故涉及超過保險額度的賠償時,會殃及公司資金。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廖維)
Ⅱ 個人購車和公司購車可以享受同樣的3年質保服務嗎
只要銷售店有三年質量保證的服務,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都是一樣的待遇
Ⅲ 汽車保險企業和個人有差別嗎
個人和公司買車是不一樣的,責任和義務都有區別。 個人購車,車輛所有權為個人所有,公司購車,車輛所有權為公司所有。個人購車只需要帶身份證,異地需要居住證就可以了,公司購車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在保險方面,個人車輛交強險低一些,商業險高一些,公司車交強險高一些,商業險低很多。如果公司長期經營,最好是以公司名義買車。如果公司倒閉,第一時間將車輛過戶,轉保險,否則,一旦沒有了公章等資料,就無法辦理過戶或保險理陪了
Ⅳ 個人戶和公司戶的車險一樣嗎
不一樣。公司車險和個人車險的主要區別在於投保材料不同、被保險人不同、保費不同。
1、投保材料不同:公司車險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而個人車險提供的是身份證。
2、被保險人不同:公司車險的被保險人是公司,即發生理賠後保險金會打到公司賬戶,而個人車險的被保險人是車主本人。
3、保費不同:公司車的交強險比個人車險的保費貴,但公司車的商業車險通常與個人車險的保費差不多,甚至更便宜,具體還會受到車輛用途、單位性質、保險公司優惠方案等因素的影響。
拓展資料
一、車險辦理手續
1. 個人車輛辦理投保時,應攜帶駕駛員本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介紹信以及有關投保車輛相關的證件。
2. 若是從事個體營運的車輛還應攜帶營業執照、准運證等證件,到保險公司辦理。經驗明證件後填寫車輛投保單,並將投保車輛開到指定地點進行必要的檢查,符合保險條件後,由投保人確定起保時間,並核收保險費。
3. 保險有效期以一年為限,也可以少於一年,但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後可以續保,並重新辦理手續。保險單一式兩份,投保人應妥善保管本人的一份保險單和保險費交納收據,如在保險期限內出險,將以此作為索賠依據。
4. 單位車輛投保,除攜帶必要的證件外,尚須開列出投保車輛的型號、牌號、行駛證號等清單。保險公司將視情況對車輛進行檢查,然後辦理投保手續。
二、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 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 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 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 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