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質保期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在質保期內施工方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維護的責任。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㈡ 建築工程有哪些保修內容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內容: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2、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滿兩年。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㈢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是什麼意思
質量保修書即建築工程在竣工移交後,施工單位對該建築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文件。在質量保修書裡面規定的保修期限內,若建築工程出現損壞,施工單位有義務對其進行免費維修。
㈣ 什麼是「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質量保修書是房屋建築工程中為了保證質量安全而簽訂的協議書。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4)工程建築質量保修含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㈤ 工程保修期 含義
一、建設工程保修
1、保修的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是我國確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指建設工程在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後,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由責任單位負責維修。工程保修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在一定期限內由施工單位到建設單位或用戶進行回訪,對工程發生的確實是由施工單位施工責任造成的建築物使用功能不佳或無法使用的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修理,直到達到正常使用的標准。
㈥ 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在我們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