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傷殘鑒定是否可以作假
申請傷殘鑒定和實施傷殘鑒定都是不可以作假的。傷殘鑒定作假的組織或者個人,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有關工傷醫療的資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
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鑒定意見的;
(二)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㈡ 我工傷骨折,公司不相信結果。又要再做一次檢查,會不會弄虛作假
工傷骨折後,你的診斷書是哪個醫院作出來的?如果是你自己去醫院檢查,拍片的診斷結果,公司是可以不相信的。
不說有人會造假,將以前的舊傷來冒充新傷,就是從程序上來說,也是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
勞動法規定,發生了工傷事故,首先要馬上報告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工傷事故部門,有他們來核實工傷事故的處理,由他們指定專門的勞動監察掛鉤定點的醫院去那裡拍片檢查,這對個人和公司來說,都是最公平的。他們的檢查結果,就會作為法律依據來得出工傷的定級標准,是幾級傷殘,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
所以,你又要再做一次檢查,就要去勞動監察大隊指定的專門醫院,就不怕公司會空虛作假了,不是勞動部門開出的工傷檢驗單,不是勞動部門指定的工傷醫院,你就不要去,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報案,申請處理解決!
㈢ 工傷鑒定,工司讓下來鑒定會不會做假呢
一般做不了假
工傷鑒定是一個程序
有至少5一6個人參與
所以很難買通的
㈣ 工傷鑒定受理通知單會不會造假啊
工傷鑒定受理通知單用人單位不會造假。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是繼工傷認定、傷情相對穩定後,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交資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經勞鑒委審查,資料齊全的,出具的受理證明文書。對此,用人單位不會造假,因為造假不能阻止工傷職工自己申請鑒定,毫無意義,並且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是違法犯罪行為,造假者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完全得不喪失。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九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㈤ 對工傷鑒定能作假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傷殘鑒定屬於司法鑒定的一種,是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的,不能造假。傷殘鑒定主要看傷者是否存在傷殘、功能障礙和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㈥ 對工傷鑒定可以作假嗎
法律分析:工傷鑒定不可以作假。在進行傷殘鑒定時是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求的三到五名專家共同鑒定。在工傷鑒定中弄虛作假就是一種涉嫌欺詐的違法行為,如果騙取數額較大的,可能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㈦ 傷殘鑒定可以作假么
傷殘鑒定不可以作假。傷殘鑒定作假的組織或者個人,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
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鑒定意見的;
(二)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㈧ 工傷鑒定會有假嗎
法律分析:工傷鑒定造假做承擔的法律責任
1、社保部門可以對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責任,如果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依法交給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挪用工傷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追回,並入工傷保險基金;沒收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第五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正當理由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弄虛作假將不符合工傷條件的人員認定為工傷職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請工傷認定的證據材料,致使有關證據滅失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第五十八條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由經辦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按規定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記錄的;
2、不按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
3、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綜上所述,工傷鑒定造假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因為鑒定需要三到五名鑒定人,還需要通過一些嚴格的鑒定程序。但是造假不是完全沒有可能。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㈨ 工傷認定作假能通過嗎
法律分析:不能,申請工傷鑒定需要提供工傷醫療相關資料,還需要通過一些嚴格的鑒定程序,並且在傷殘鑒定時是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求三到五名專家共同鑒定的,作假肯定不會通過。一旦工傷鑒定造假,鑒定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