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修期規定
一、房屋保修期是多長時間?(一)開發商承諾業主的保修期低規定:《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規定的各部位的低保修期為:1、屋面防水3年。2、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3、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5、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6、管道堵塞2個月。7、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8、衛生潔具1年。9、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二)施工方承諾開發商的保修期規定: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的低保修期為: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5、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房屋過了保修期怎麼辦?很多購房者遇到了這樣一種情況。當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時,已經過了保修期。那麼房子過了保修期限,怎麼辦?是否仍可要求房產商給予處理?一般情況下,賣家對產品的保修期也就一兩年,過了這一兩年可能因為使用原因確實出現質量問題,此時,賣家有可能不再對產品進行保修。但是,對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不要六神無主,要區分清楚情況以便進行處理。如果是因為發展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溯。只是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於日後證明用。對於確實超過期限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找發展商,要求其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關於房屋保修期的一些相關信息我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在我們買房時,因為合同遵循雙方約定的原則,所以好在簽訂合同時與開發商協商把保修期約定得長一些,千萬不要任由開發商規定保修期,以免造成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⑵ 國家頒布的房屋保修期的標準是多少年
國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⑶ 地下車庫二級防水保修期是多久
防水不分部位,只要設計要求做防水的,保修期都是5年。
⑷ 地下防水工程質保期是多長時間
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⑸ 國家規定的房屋各項保修規定及年限是多久
國家規定在來正常使用條件下,源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⑹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什麼之日起計算
【法律分析】
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建設工程保修期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延長保修期。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次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