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子被撞後維修費用不夠可以索賠嗎
1、根據民事侵權賠償以賠償全部損失為原則,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內規定容:「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規定,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全部責任。 2、車輛貶值費也屬於屬於受害人遭受的損失,侵害人應該賠償。 3、因此你所說的情形,車被撞可以向侵權人索賠車輛貶值費。
B. 我車是別人撞的,要先墊付維修費
如事前沒有協商好是對方支付,正常是由你先墊付,如雙方都是同一保險公司就可以由對方付
C. 車子被撞爛了,只用賠修理費就完了嗎
你先打保險公司客服熱線問清楚為什麼不賠?你告訴他你買了全保,叫他幫你查一下什麼原因而沒有賠,然後才知道該怎麼做。
D. 我的車被撞了,人沒事。對方全責除了修理費,其他費用要賠償嗎
首先被撞吋,馬上停車,保持車與車當吋的情景,用手機拍下現場,然後通知對方把車開到馬路邊上,不要影響其它車輛正常通行,打電話給交警報案(如在2ooo元以下的估計維修價格直接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不用交警出事故單,在2000以上要交警認定事故責任)然後叫保險認定損失價值並開保險單,維修費是維修廠或4s店定價的,是多少就是少多,不是你個人說得算的,
如果你想要誤工費耽誤吋間費什麼的,現交通事故中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如果你有大把時間,又不嫌麻煩,你可向法院提交訴求書,看法院是否受理,並交上一萬元的受理費,然後在一個月內聽候通知.是否受理,我想對你說的是:交通故誰都不想出的,既然出了要端正態度,面對現實,車能修好了就行了,不應被撞了還耿耿於懷,車是代步工具,能保證安全就行了,不要為這一點事而放不下,再說一般情況下車與車相碰是各打50大扳的,大家開車都禮讓一下就會少出事故了,你說對嗎?在說人生還有很多事等著我們去做去享受去開發,把人生有限的時間耗在這點破事上值嗎?為人大度點,就算你吃虧了,也算不了什麼麻?人要學會吃虧,從吃虧中吸取教訓在今後人生中才會少吃虧了,你說我說的對嗎?好了祝你有個好心情,出行開車更瀟酒!
E. 我的車被撞後理賠和修理等問題!
你好!我做查勘來理賠很源多年,你這種情況的話比較麻煩。因為,對方只有強制險,保險公司最多賠償修車費2000元和醫療費,什麼精神損失費,整容費,誤工費乃至車的折舊費等等都是沒有的,所以說的話,你的其他費用都是需要對方來賠的,這就存在一個協商問題。你要是真的想解決問題,這種情況大家都要退一步,這樣後續會比較好談點,最好就是你再但點責任,保險在多賠你點錢修車,然後他修車多出來的錢再加點給你補償!這樣會比較好說點。實在不行,可以先通過仲裁委員會,再不行就只有進法院了。
F. 車子撞了走保險拿到4s維修 車主需要先出維修費嗎
如果你賣東西,你喜歡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是喜歡賒賬?修車也一樣,而且如果讓你先版開著車走了,別權人還要面臨可能的追賬風險。
現在4s使用保險修車基本就兩種形式:
一是關系保險公司直接駐店,這樣修理理賠一條龍不用你操心,你可以修完就開走。不過駐店的保險公司不一定就是你投保的那家。
另外就是你碰到的情況,你只能墊付修理費,然後拿發票到保險公司報銷,不過這僅限於你急著取車的情況。你不想墊的話也可以留車在4s那,等保險公司來幫你結清賬款你再提走。
G. 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只負責出修理費么
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如果沒有人員傷害,只負責出修理費。其他費用的法律沒有依據,難以主張。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確定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時,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車輛被撞了可以先賠維修費嗎擴展閱讀:
1、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范圍並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范圍內。根據第119條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後,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並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准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准進行賠償。
3、若事故屬於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於行進狀態,否則不屬於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事故當事人對於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於過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H. 汽車被撞的修理費可以報銷嗎
這要看領導的意圖,公司老闆有權決定的。
報銷時,發票的抬頭必須開公司的名稱。 否則不能在單位報銷
I. 自己把車撞了維修費是自己要先墊付的嗎
上面那是自動回答的,不用當回事。
你這種單車事故,要找你保險公司定損,然專後找指定的修配廠修理就屬可以了。很多修配廠和保險公司是有合作關系的,他們互相對賬,你只修車完了開走就是了,都不用你墊付。
有用記得採納
J. 車子被撞的很厲害,對方全責,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除維修費用以外的費用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除維修費用以外的費用,如: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等。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10)車輛被撞了可以先賠維修費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