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出去的東西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
「租出去的東西壞了」維修的承擔一般按下列原則劃清責任:
如果該出租物為損專耗物,承租人在正常使屬用的情況下受到損耗的,或是因不可抗原因導致出租物「壞了」,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費用。
如果該出租物因承租人使用不當而損壞的,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
如果出租方與承租方在出租前簽訂相關協議的,按協議中的條款獨立承擔或部分承擔的協議支付維修費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② 租房者用壞了電器,維修費該誰出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屬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④ 租賃復印機要維護費嗎
不需要,現在靠譜的供應商都有售後保修服務的,租賃期間長期保修+免費提供耗材使用(紙張除外)。詳情可參考昂鋒嘉頓辦公設備租賃、全國性服務網點。具體的租賃事宜也會有專員詳細解答
⑤ 租賃的設備,日常維修與保養費用應由誰承擔
融資租賃:受租方承擔
經營性租賃:具體要看實際合同要求,大多是承租方負擔
⑥ 租賃物維修義務,誰來承擔
租賃物維修義務,誰來承擔?最近也總有朋友問我這個問題,剛剛租的房子,如果使用的這些租賃物壞了,那麼維修的錢誰來出呢?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⑦ 租房期間電器的維修費該由誰來負擔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專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屬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⑧ 經營租賃的方式機器維修費由哪一方負責
經營租賃的方式租出的機器設備的維修費由出租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