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墓一般要多少錢一個,一年的管理費大概要多少如果後人由於各種原因不交管理費會怎麼樣
墓地福位各個陵園價格不等,寶山價格最低。另外同一陵園不同位置、碑型、佔地面積也價格不同。最低雙穴4800,最高或有幾萬、幾十萬。
管理費洛陽市普通雙穴每年10元左右,民政部門有規定,各個陵園有一定餘地,管理費一般是在開始使用後才交的,不同陵園都制定有免交期限。管理費繳費周期是20年,也就是說一次交200管10年。
管理費不高,一般後人不會拖欠,除非是沒有後人了。那就是無主了。更多墓地管理費、價格信息請參考http://tieba..com/p/1341944620
『貳』 墓地每年都收管理費嗎是一直收嗎如果不交會怎樣
現在國家民政部門規定,購買墓地以後要繳納20年為一個周期的管理費,20年之後再次繳費。所以在20年之內公墓是要保證管理和維護的。
『叄』 公墓一般要多少錢一個,一年的管理費大概要多少
這個主要看買多大平方米,還有是什麼性質的公墓。
中國的墓園在景觀方面,自古受中國傳統封建等級制度的影響,沒能體現出中國的山水園林風格,在墓地的規劃布局上也是非常嚴謹,中國歷代帝王和臣民的陵墓規模和形式絕不相同,帝王陵墓規模宏偉,堅固耐久,構築精美,所選的地理位置和環境也是景色幽雅,風景別致。
公墓的注意事項和重點須知:
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以北京市位於朝陽區的長青園墓地為准,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墓地要是到期後,可以申請續租,收費項目包括土地管理費和土地租用費。
其中,土地管理費是墓穴費用的5%,比如該墓地最便宜的墓穴是兩萬八,那麼,到期收取的土地管理費就是兩萬八的5%,然後再加上土地租用費。土地租用費這個必須和家屬協商,每個墓地都不一樣,這要看具體情況,但絕對不會超過墓穴的價格。
廣東中山市,墓穴自售出當日起收取50元/年或100元/年的管理費,以10年或20年為一期收取。有客戶十年前繳交的管理費已經到期。根據墓地管理的相關規定,客戶須按期繳交管理費,逾期三年不交管理費,當無主墳處理。
事實上,公墓從開發至今10多年,客戶逾期兩三年後都會自覺繳費,目前還沒有發生當無主墳處理案例。其它各地標准不一,具體以你咨詢當地有關部門為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墓
『肆』 如果墳墓每年不交維護費也沒有人去看會怎麼樣
墓地的維護費一般是十年一繳的
墓地會定期出公告,逾期不交就會算作無主的墳給平了重新出售
現在墓地多貴?墓地的管理部門巴不得都不交呢
可以重新再賣出去
『伍』 墓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經營性公墓的護墓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這是從保護群眾利益和方便群眾繳費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繳費周期。
購墓者在簽訂墓地使用協議時,一定要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護墓費的繳納周期、價格以及各自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對不履行協議的一方,另一方有權根據協議的約定進行處置。
法律解釋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設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雖然不比房子佔用的土地面積那麼多,但總歸是佔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置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佔有,想收都收不回來!」還有一些民眾則認為,既然屬於國有資產,設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墓地使用年限
『陸』 公墓管理費用一年是怎麼計算的要交多少錢啊
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以北京市位於朝陽區的長青園墓地為准,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墓地要是到期後,可以申請續租,收費項目包括土地管理費和土地租用費。其中,土地管理費是墓穴費用的5%,比如該墓地最便宜的墓穴是兩萬八,那麼,到期收取的土地管理費就是兩萬八的5%,然後再加上土地租用費。「土地租用費這個必須和家屬協商,每個墓地都不一樣,這要看具體情況,但絕對不會超過墓穴的價格。」
廣東中山市,墓穴自售出當日起收取50元/年或100元/年的管理費,以10年或20年為一期收取。有客戶十年前繳交的管理費已經到期。
根據墓地管理的相關規定,客戶須按期繳交管理費,逾期三年不交管理費,當無主墳處理。陳其順透露,事實上,公墓從開發至今10多年,客戶逾期兩三年後都會自覺繳費,目前還沒有發生當無主墳處理案例。
其它各地標准不一,具體以你咨詢當地有關部門為准。
『柒』 墓地損壞如何賠償
墳墓損害賠償糾紛案分別作了如下處理:(一)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立案,然後認為被告以原告家的祖墳壓著其祖墳為由,將原告家的祖墳挖開並將棺木遷至附近的行為有悖於社會公道,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同時被告的行為已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故應賠償原告修理祖墳所需損失和精神撫慰金。(二)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立案,然後認為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的原則,被告人的行為違背了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的原則。應承擔相應的後果,故應將原告家祖墳恢復原狀,但認為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的證據不足,不予支持。(三)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立案,然後認為被告的行為給原告帶來了精神和經濟上的損失,應依法賠償。故判決由被告向原告用書面公開賠禮道歉,同時賠償重新安埋墳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捌』 墓地管理費到底該交多少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具體費用參考當地標准。
針對當前社會上反映的突出問題,《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對經營性公墓定價行為指導規范,對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要依法進行干預和管理。對公益性公墓收費標准採取嚴格的政府定價管理,實行低收費政策,滿足群眾基本需求。
《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強調要提倡移風易俗、厚養薄葬和節地環保的喪葬方式。
公益性公墓收費標准,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的基礎上,按照非營利並兼顧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則核定。對其它公墓價格,要加強對經營者定價行為指導規范,對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要依法進行干預和管理,切實遏制虛高定價行為。
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滿,群眾申請繼續使用的,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標准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確定。
(8)墓地每年的維修費擴展閱讀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公墓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和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火葬區,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處理,也可經批准有計劃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區,應有計劃地建立遺體公墓或骨灰公墓。
第三條 公墓是為城鄉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遺體的公共設施。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屬於第三產業。
第四條 建立公墓應當選用荒山瘠地,不得佔用耕地,不得建在風景名勝區和水庫、湖泊、河流的堤壩以及鐵路、公路兩側。
第五條 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員會建立。經營性公墓由殯葬事業單位建立。
第六條 民政部是全國公墓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公墓建設的政策法規和總體規劃,進行宏觀指導。縣級以上各級民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墓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公墓政策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墓建設和發展進行具體指導。
『玖』 墓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所謂「20年」的說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應自動延長。
按照《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營性公墓的護墓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這是從保護群眾利益和方便群眾繳費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繳費周期。
購墓者在簽訂墓地使用協議時,一定要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護墓費的繳納周期、價格以及各自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對不履行協議的一方,另一方有權根據協議的約定進行處置。
『拾』 公墓一般年限是多少如果到期了沒人續費結果是什麼
墓地產權多少年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公墓的使用期限究竟是多久,基本是個法律空白。我國對這個方面的規定並不像個人土地擁有70年產權那麼清楚明確。值清明之際,很多人拿1992年民政部發布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來證明公墓的產權是20年,其實《暫行辦法》並未對公墓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只不過規定了「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注意,20年是管理費,並非產權,而且這是一條上限規定,管理費可以20年收一次,也可以每年收一次,這和老百姓花單價幾倍於房價的錢去買的那個「公墓產權」顯然是完全兩回事。
為什麼墓地有使用年限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設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雖然不比房子佔用的土地面積那麼多,但總歸是佔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置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佔有,想收都收不回來!」還有一些民眾則認為,既然屬於國有資產,設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
有一部分市民屬於中間派,認為墓地雖然屬於國有性質,但是當20年使用許可權到期之後,墓地購買者的使用許可權應當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續。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的精神來丈量墓地使用許可權的問題。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應該參照《物權法》關於商品房產權所有年限的規定,20年一個周期後自動延續,逝者的親人只需交納每年的管理費即可。
由於目前的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沒有關於墓地到期後是否能夠通過續費來延續使用、續費標準是多少的規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處理。少數地方是採取將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勵樹葬和海葬、重新購買墓位的方法,但群眾對於這樣的處理辦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數地方採取的還是先讓到期者續交墓地管理費,待國家相關文件出台後再處理的辦法。
以上有關墓地產權多少年,為什麼墓地有使用年限的全部知識,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大家看了這篇文章之後,對於墓地的產權有所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