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维修基金该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维修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分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交纳是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② 紧急使用电梯专项维修基金有哪些
电梯维修可以走应急程序 但是都是一台或几台 如果想整个园区都启动应急程序维修 只能走正常程序 沈阳的朋友启动维修资金 有问题 我可以帮忙
③ 物业维修基金用于那些方面的维修
物业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以下简称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共有设施设备(以下简称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④ 房屋维修基金含有哪些维修项目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专、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属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⑤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⑥ 哪些情况下可以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回更新、改造的资金答,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⑦ 什么情况下动用紧急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专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属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⑧ 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是哪些
1、维修项目属于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并已超过保修期。
2、该物业区域已开立维修资金帐户,且账户内有余额。余额不足或列支范围内有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已明确不足部分的承担主体或补足方案并承诺实施到位。
3、满足以上使用条件,且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应急维修除外),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
1)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2)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3)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4)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5)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6)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7)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8)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2、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1)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2)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
3)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4)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5)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6)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