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维修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维修没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空世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斗纳肢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茄判定》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 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多久去修车有效
保险公抄司应该根据现袭场出险所做记录进行应有理赔,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只需提供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需要保险公司查勘,也要先定损再修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保险公司拒赔事由、损失程度等证据,不会给被保险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不能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拒赔,保险公司根据流程赔款,达成统一的维修金额后开始修理,轻微的交通事故案件,入修理厂定损,等修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