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脑维修没开发票怎么办
你可以直接联系电脑维修的人,让其给你开发票,这是正常合理的要求。他会给你弄得,就算他开不了,也会找人代开的。
② 维修店不开发票,我报不了账,怎么办
你应好好保管好收条,你支找他,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他规地税管,你拿着复印件去找他,别让人家把你的收据给抢回去,不给开发票你就打电话给地税局(每个区都都地税的),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人说能开,先收你定金,拿东西的时候又说发票没有了,等过几天买了再开,一等好多天,然后我回去说如果今天不给发票,就打电话给地税,老哥乖乖出去给你弄发票,一般都是借别人家的,给人家点税钱,我估计你这次遇到的也是一个无照经营。
③ 发票开技术服务费可以开维修吗
开票开技术服务费是否可以开维修费,需要看合同内容是否是维修服务内容。
④ 开发票不想用了需要交技术维护费吗
你可以不需要交技术维护费,
但发票系统一般到期了就不能用了。
⑤ 收到维修费用不开发票怎么入账
1、以后还会开具:先挂预付后期收到发票后冲账入费用科目
2、以后也不开具发票:直接入费用科目;但是万一查到就比较恼火,可以找对方开具发票或者可以自己去代开发票,自己承担税费
⑥ 维修费可不可以当成技术服务费来开发票
维修费不可以当成技术服务费。
维修费也称检修费, 是高级技工或版者有维修资质的权单位在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是收取的费用叫做维修费。
维修费有很多种科目,比如电脑维修费,空调维修费,任何东西在损坏的时候需要维修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称之为维修费。
技术服务费包括卖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费用。
技术指导费的解释有承包式和计时式两种方法。
⑦ 不开票收入怎么处理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不开票收入,填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中的未开票收入内。
⑧ 设备维修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1、修理修配企业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该按照17%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该依据3%的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8)技术维修不开票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⑨ 技术服务发票怎么开
开具技术服务费的发票提供详细的开票信息即可。
服务费的税率:包括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1%-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服务费发票是社会消费的一种,是报销费用的有效凭证,可用于报销,抵扣税点。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9)技术维修不开票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开票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