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使用房改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需提供的资料有:
1、业主委托物业公司代办申请维修版资金征权求意见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
4、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表决证明;
5、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6、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备案表(工程预算);
7、维修工程预算书、图纸等;
8、有资质的中介工程造价机构审定的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在一万元以上的);
9、施工承接单位资质资料;
10、工程合同。
㈡ 办理房屋维修基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缴纳契税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手续:
备案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身份证,回到房产交易服务大厅地税窗口缴答纳;
缴纳维修基金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手续:
备案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2至4联房屋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单,到房产交易服务大厅维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银行维修基金代收网点缴纳。市交易中心要求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需要房屋产权人必须到场。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㈢ 怎样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你好,如果公共来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源发生损坏时,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需维修的项目编制实施方案 (包括项目内容、工程预算等)报送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做出项目业主分摊清册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组织业主在分摊清册上签字。在人数和面积达到三分之二之后报送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公示通过后,经房管部门审查批准,办理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首次划转数额不得超出使用计划的70%。
望采纳,谢谢。
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要缴纳吗
是的,而且每个地区的缴纳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如下:
1、商品版房(经济权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七层):90元/平方米。
㈤ 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哪些证件
交维修基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备案合同;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票联);
3.身份证
4.备案合同;
5.购房的全额发票;
6.2至4联房屋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单。
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来做什么的
住宅专项维抄修资金,是指袭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商品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企业及购房人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法规各承担一部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后,可申请划转至业主大会账上,可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所以是不能退还给你的,即便是你的房屋卖了,也不能从账户中退还专项维修资金,但专项维修资金的余额可依法与下家进行交割,当然也可赠送下家。
㈦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事项一:应急维修费用的分摊
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由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个人购买的房改房,分摊应支付的维修资金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售房单位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差额部分从个人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可以简洁一些。先使用售房单位交存的那部分,不足的话再用个人交存的那部分)
注意事项二: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处理办法
应急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尚未交纳维修资金的,应立即向市住房资金管理核心补交专项维修资金或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应分摊的维修费用。对拒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相应维修费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企业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区县建委(房管局),在相关业主办理所涉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继承等手续时,由区县建委(房管局)告知其先补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滞纳金。
注意事项三:房屋建筑的质保期
特别提醒一下,和其他商品一样,房屋建筑也是有质保期,质保期内出问题,是要开发商来负责的,不需要咱们业主自己掏钱来修的哦。
比如,地基和主体结构的质保期限为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住宅即为70年;防水和保温工程的质保期限为不低于5年;电梯工程则不低于3年;住宅外窗防漏较低5年保修。
注意事项四: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㈧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物业管理条例》里规定的、由业主缴纳的、属业主所有、专项回用于物业保修期满答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主要指的是什么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有四联,银行,建委,个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留存一联。如个人联丢失,不可补打,可去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请其出具说明,凭说明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