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医院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改进服务方式、规范管理行为,医院制定了《零星维修(改造)工作与工程管理办法》,于日前正式予以实施。零星维修(改造)工作与工程,是指医院各类共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及零星工程,包括日常维修工作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费用在50万一下的均适用此办法。按该办法规定,在施工单位的确定上,估算价5000元以下的单项零星维修工作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由医院组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医院一个年度、上述范围内的维修(改造);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50万元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经备案或批准后,医院按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在零星维修(改造)工作与工程的批准上,医院按估算价分为5个档次:5000元以下由总务科安排维修(改造);5000元(含)-1万元应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安排维修(改造);1万元(含)-5万元应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安排维修(改造);5(含)-10万元应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实行公开招标;10(含)-50万元应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再报请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审批、公告、授权我院进行公开招标,最后由医院公示招标结果。据悉,医院已在网站上发布了《2011年下半年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公告》,对项目概况、报名要求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公示,目前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施工单位还未确定。
Ⅱ 零星维修包括哪些
零星维修包括单个维修项目预算在1万元以内的水、电、泥、木、油漆、防水、疏通、金属制品等维修。
零星维修具体范围:
1、零星维修原则上只负责原样修复,部门自主申报的新建项目,如门、窗、线路等需改变原材料性质安装的,由部门自筹经费解决;
2、学校教学、科研等公共场所的水电主管网、道路、排污、园林、卫生及其他设施的原样修复,校园水电土木(必须开挖打洞处理)、小型绿化、装饰安装等一般日常性维修;
3、家属区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包括进出水主管、电主线路、排污管沟等维修;
4、学生宿舍零星维修以外的进出水主管、电主线路、排污管沟等维修;
5、经营服务用房房内一般维修由经营用户自行负责,维修、装饰方案需报后勤管理处批准,维修装饰不得改变房屋原来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6、单项维修在5万元以上项目以及突发事件抢修申报专项经费处理。
零星维修管理程序:
1、零修申报应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报修”的原则,报修单位须及时递交维修报告,明确报修人(含联系电话)、报修内容、报修时间等;
2、修缮管理科接到报告后需及时登记,并根据维修内容合理安排,一般维修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维修(比如开挖处理、抢水抢电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