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盖楼房向业主征收每平米30元维修基金都包括哪些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来称“公源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贰』 房屋维修基金含有哪些维修项目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专、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属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叁』 小区业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维修基金是专来项用于住宅(商业也源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
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
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
『肆』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内)和公有住房容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楼主的问题:就看是否出保质期了,管道的质保期是2年,如果还在保质期,你可以通过物业找工程,如果出了保质期,只能自己出钱维修。
『伍』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望采纳!
『陆』 小区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包含哪些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公用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用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幢住宅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基金账目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四条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第十五条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维修基金使用计划报批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业主的查询和对账制度等。 第十六条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基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足额提取维修基金的,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提维修基金本息;逾期仍不足额提取的,应当处以自应提取之日起未提取额每日万分之三的罚款。 第十八条维修基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基金或者造成维修基金损失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建立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的建立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建立或补充维修基金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条公有住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非住宅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柒』 业主可以查看自己家的维修基金吗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