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重一大"的"三重"指的是什么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包括:1、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2、行政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机关和局直单位副科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2、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3、后备干部人选;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5、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6、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基本建设在1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单项修缮、改造在5千元以上工程项目;2、大宗物品采购在5千元以上项目;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4、日常经费在计划外一次性支出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款项。5、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6、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2. 三重一大是指什么
01 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全会指出,1996年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1996年经济工作方针和任务落到实处,为“九五”计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全会还号召,全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取得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绩,为促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作出新贡献。
3. 什么是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4. 什么是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5. “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2、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3、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5)国家电网三重一大是什么扩展阅读:
1、“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于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1人,候补中央委员12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3、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了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6. 什么是"三重一大",有什么要求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包括:1、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2、司法行政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作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机关和局直单位副科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2、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推荐;5、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6、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基本建设在1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单项修缮、改造在5千元以上工程项目;2、大宗物品采购在5千元以上项目;3、国有资产出租出借;4、日常经费在计划外一次性支出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款项。5、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6、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7. 什么是“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制度涉及的主要事项 一、重大事项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一)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三)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六)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在企业的实现形式; (二)对本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三)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包括委派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四)后备干部的管理; (五)涉及本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 (六)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一)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 (二)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三)应当向国资委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五)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一)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三)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