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区下水道堵塞维修应该是物业负责还是业主负责
小区下水道堵塞维修应该是物业负责还是业主负责?如果是我觉得应该是物业负责,因为物业属于的是维护小区的环境和小区的正常运行。
B. 学校下水道堵塞应由哪个部门修理
学校内部就找后勤或行政部门,要是需要外部协助的话,应该是市政上的
公用事业管理
部门吧。
C. 商铺内下水道堵了该谁来负责
法律分析:如果租赁的商铺下水道出现了堵塞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找到问题所在,比如有些是因为下水道年久失修,我们可以直接通过物业公司,由它来承担维修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为本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D. 下水道堵塞应该由那个部门管
找城管吧,或者找疏通下水道的人。
E. 小区房子住了5年的新房子下水道一年堵两三次找哪个部门解决
可以找住建部门反映,首先看房子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则应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建设没有问题,可以通过物业办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对小区存在同样问题的下水管道统一维修更换。
F. 马路的下水道堵了找谁解决
如果是公路,找路政,如果是城市道路,找市政。
G. 下水主管道堵塞是该由业主自己疏通还是该由物业负责疏通
下水管被堵造成损失,谁负责先要弄清楚原因。如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并维修,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所致,则应由业主向楼上业主索赔。如果不能确认是哪家业主造成的损失,可要求楼上所有使用该下水管的业主共同承担。
物业公司如果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能够及时发现故障并维修,就不必承担责任。至于租户承租户之间就要相互协调,因为除非是业主的责任,业主完全可以拒绝付款。
下水道属于公用设施,如果楼主居住的小区交了公共维修基金,可申请(物业主管部门)启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疏通维护;如果没有交付基金,可以大家兑钱自行找人,如果有物业管理,可以让他们负责联系施工队,大家筹钱一起监督施工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H. 楼房的主管道堵塞了,需要找谁负责疏通呢
小区物业负责清掏维护小区里的水平埋设的主管,主管接驳的单元立管。一般主管疏通在室外操作即可,而单元立管的疏通需要进入不同楼层的室内操作。但要是共同的设施有损坏,比如公共的下水道立管堵了,因为是公共的部分,是各业主共同拥有,所以维护的责任就在各业主身上。维护的费用(如有)也应该由各业主分摊。
如果是主道被堵了你又交了物业管理费,那就有物业负责处理了。如果不是主道,是你家分道堵了有你自己负责了。厨房下水堵许多情况是集水坑处物业长期不清理,固体废弃物堵住从房间来的水平管道管口造成的。后期自家重做的排水管管口一般较高就不易堵了。如果是业主共用部分,比如其他家的污水也从你家里的那个管道流过,那就属于共用部分,应该由物业来疏通,需要大规模修理的话,费用要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其实物管不是怕疏通一下,而是怕因业主家中被淹造成损失后的追责赔偿,对明事理的好说,对不明事理的的确难缠。我觉得物业疏通后向排污管收取费用应该也合理。
I. 居民楼下水道堵塞谁负责
居民楼下水道堵塞谁负责根据情况而定。假如是小区公用下水道堵塞,需要物业来维修,如果是自家下水道出现堵漏,则需业主自行负责,因为公用下水道是公共设施的一种,要是出现了堵塞的问题,通常物业会过来疏通。但若小区下水道是人为损坏的,则让责任人负担,要是没有责任人,物业通常会通过公共维修基金来处理。
一般而言,下水管道作为一个单元住户或整个小区共有共用,其维护维修义务由共有共用的业主或物管承担,有物管、涉及全体利益的可动用维修基金。如果是共用住户中由于某一住户原因引起下水管道被堵,那么该住户有维修或疏通的义务。
如果说下水道管线设计不合理造成沉积物堵塞的问题,应该由房产开发部门负责,如果设计没有问题并且通过工程验收,而是居民使用不当,责由居民负责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J. 在正常情况下居民楼下水道堵塞应该谁负责
由此根下水道的共有者一同负责。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下水道、楼梯等都属于商品房或者住宅楼的公共部分,由楼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10)地下通道堵塞找哪个部门维修扩展阅读:
关于共有设备修缮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五、楼梯及楼梯间(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缮:
1、各层共用楼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为某些层所专用的楼梯,由其专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筑(如电梯、水泵、暖气、水卫、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的修缮,由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