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知道居民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版7号第十条规定:
家电损权坏赔偿标准是:
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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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供电局对我们家用电器造成损坏的赔偿标准有什么
(1)针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可以按原购专货发票价,供属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
注: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
来源:《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
适用范围:全省
Ⅲ 买了劣质家用电器商品一般可以提出几倍赔偿
若质量有问题,可以主张调换或者退货。
如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主张退一赔一。
Ⅳ 关于家用电器保险,损坏赔偿。
居委会说能找保险公司报销,那肯定是已经统一为你们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这内个保险可以负责因为雷击容而造成的家用电器的损坏,能够修理的,可以报销修理费,无法修理的,就按照全损处理,可以对此进行赔偿。赔偿的依据一般是按照购机发票来定,扣减一定的折旧进行赔偿。例如:你家的电视购机发票是2000元,每年折旧10%(每家保险公司有不同的比例,基本上差不多),假设你的电视用了三年,就是折旧30%,则应该赔偿给你1400元。
Ⅳ 居民家电损坏赔偿责任范围是怎样划分
属于供电企业责任赔偿的范围: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版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权;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不属于供电企业赔偿的范围:1、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2、第三人责任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3、受害者自身过失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4、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Ⅵ 网上进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家用电器,可以起诉法院索赔吗
可以的,你有有关部门的检测不合格报告这就是权威的证据啊,可以让律师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假一赔十进行赔偿 。同时还要支付误工费和各种杂七杂八费用。这个当然律师会告诉你怎么索赔的。这个官司你稳赢的
Ⅶ 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进行赔偿是如何规
家用电器因为电压低损坏,电力公司是否有赔偿的义务,要视情况确定。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如果家用电器因为电压低损坏要电力公司赔偿,首先电压低是因为发生该《办法》第三条所规情形的电力运行事故,而且经过供电企业调查核实等,才能要求赔偿。
具体参考《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供电企业以220/380伏电压供电的居民用户,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的索赔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力运行事故,是指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
第四条由于第三条列举的原因出现若干户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Ⅷ 居民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专,我公司全属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
Ⅸ 我想知道居民家电因电压问题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专部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
家电损属坏赔偿标准是:
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