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起诉驾车追尾事故认定是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你应该及早起诉他,不然错过时效就麻烦了(这一点你一定要注意),到法院起诉并不复杂,因为你有交警队的裁决书,需要什么东西立案庭的人会给你交代的很清楚的。到法院如果强制执行就会对对方的资金、财产包括其他形式的固定资产进行保值和查封,甚至可以拘他的人。法院会有很多办法来保证对你的赔偿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但是这当中可能需要你提供对方一些有关资产方面的信息,所以你要注意收集这方面的信息以免将来对方耍赖皮狗说没钱。诉讼费或强制执行费肯定是对方支付(败诉方或被执行方承担执行费或诉讼费)。除了修车费以外还可以主张误工费,伤号可以主张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医药费等,造成毁容或伤残的还可以主张生活费和精神赔偿。酒后驾车他负全责,造成损失或人员、财务损伤的也有他负责。所以你不用担心,这种人一起诉他就会乖起来的,祝你顺利!
2. 被酒驾追尾,一直拖着不赔偿,该怎么起诉对方
首先要有交警大队出具的双方签字的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是全责。然后拿着该事故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就行了。
3. 我被一个醉驾无证没车牌号的追尾了对方全责,不赔偿,我要起诉他,这属于什么案件
属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诉判醉驾肇事方赔偿车辆维护经济损失,其实已经有结论了,是保险公司的事
4.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积极赔偿会加重惩罚吗
不会加重处罚。
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应按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予以适当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行为人能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但是,并没有规定如果没有赔偿的,就进行加重处罚。所以,如果醉酒的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进行赔偿的,只是失去了因进行了民事赔偿而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但不可以因没有进行赔偿而加重对他的处罚,这也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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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正式入刑,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构成危险驾驶罪,要被处予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 急急,我老公29号晚醉驾和一辆车追尾,对方车维修费我们已经付清,昨天我老公被刑拘,请问会怎样处罚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 喝酒追尾了对方报警了,要赔人家修车钱和在停车厂的停车费,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追尾是后车全责,修车、停车费等费用肯定是责任方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7. 对方醉驾追尾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司机醉驾出事故被交警大队判定负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理赔责任的,需要司机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具体司机何时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检察院和法院的审理过程时间长短而定。
8. 被醉驾司机追尾,现在对方取保候审。拒不包赔四万多损失,我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要告酒驾司机及保险公司,多一个被告多一个获赔机会。
交通事故追尾后车全责没商量,酒驾与受害者没关系,酒驾是交通管理部门追责,受害方单纯车损要求赔偿,现在都有三者险,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全额赔付,剩余部分有后车司机承担。
9. 醉驾发生事故 折旧费要不要赔偿
肯定是不赔偿的,
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责旧费不属于直接损失,是不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