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固定资产大维修计提 的标准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大修理会计处理的两种方式:
允许资本化处理的,即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回一:
(一)修理支答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可以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并按新价值重新计算折旧额。
不能资本化处理的应费用化处理,一律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再计提或分摊。
② 固定资产修理费如何计提
固定资产的维修费分为两类,一类为大修理,一类为普通日常维护修理。
固定资产内大修理支出容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的性能,对其进行大部分或全部的修理。当大修理费用没有采用预提的办法,并且支出较大,收益期超过一年的大修理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由于大修理支出的发生不均衡,为了均衡成本负担,公司可以采用费用摊销或费用预提的方法。
(1)支付大修理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相关科目
(2)大修理完工时,将修理费用分期摊销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
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的普通修理,财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
③ 建筑工程规费的计提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规费是政府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具体看所在地区的政策文件,北京的可以查下
“京造定〔2009〕6号”文件
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
京造定〔200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费计取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经〔2001〕664号)(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现对预算定额中规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应费用、费率进行调整如下:
一、规费计算的原则和依据
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应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计算。
预算定额中规费包括的内容和计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号令)、《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令)、《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6〕18号)。
7.生育保险:《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4号令)。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
规费=人工费×费率。
规费费率详见规费(附表一)。
人工费包括按定额计算的市场人工费和其它人工费之和。
规费应单独列项,只计取税金。
上述计算的规费包括:
1.本企业在职职工和聘用农民工上缴的费用。
2.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用。
三、预算定额中与规费有关的费用调整
按上述方法计算规费后,原预算定额中有关内容做相应调整:
1.定额人工费单价中不再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2.现场经费中不再包括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工资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调整后的现场经费费率详见现场经费(附表二)。
3.企业管理费中不再包括社会保障等费用。调整后的企业管理费费率详见企业管理费(附表三)。
四、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5月1日前招标文件已经备案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预算定额中规费有关计算方法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内容仍按预算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表一:规费
附表二:现场经费
附表三:企业管理费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附表一:
规 费
定额编号
项 目
计费基数
费率(%)
5-1
建 筑 工 程
人工费
24.09
5-2
市 政 工 程
26.50
5-3
庭院、绿化工程
20.19
5-4
地铁工程
土建、轨道工程
22.89
5-5
通信、信号、供电、机电、人防工程
27.18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附表二:
现 场 经 费
定额 编号
项 目
计费基数
费率(%)
1-15
建 筑 工 程
单层建筑
檐 高
16m以上
直接费
4.08
1-16
16m以下
3.64
1-17
住 宅
25m以上
4.25
1-18
25m以下
3.90
1-19
公共建筑
25m以上
4.69
1-20
25m以下
4.17
1-21
装 饰 工 程
人工费
24.71
1-22
构筑物
高 度
10m以上
直接费
4.00
1-23
10m以下
3.39
1-24
钢 结 构
1.73
1-25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3.12
1-26
桩 基 础
3.47
1-27
仿 古 建 筑
4.25
1-28
安 装 工 程
住 宅
檐 高
25m以上
人工费
28.52
1-29
25m以下
22.81
1-30
公共建筑
25m以上
32.32
1-31
25m以下
25.67
1-32
其 它
29.47
1-33
市 政 工 程
道 路
直接费
4.59
1-34
桥 梁
4.42
1-35
给 水
3.12
1-36
排 水
4.34
1-37
燃气、热力
3.64
1-38
绿 化 工 程
人工费
13.31
1-39
庭 园 工 程
直接费
3.56
1-6
地 铁 工 程
土建工程
区 间
直接费
4.04
1-7
车 站
3.33
1-8
轨 道 工 程
2.34
1-9
通信、信号工程
人工费
29.47
1-10
人防、机电工程
附表三:
企 业 管 理 费
定额编号
项 目
计费基数
费率(%)
2-1
建 筑 工 程
单 层 建 筑
直接费
4.06
2-2
住 宅
檐 高
25m以下
4.01
2-3
25m以上
4.38
2-4
公共建筑
25m以下
4.08
2-5
45m以下
4.87
2-6
45m以上
5.24
2-7
装 饰 工 程
人工费
35.10
2-8
构 筑物
物
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及500m3以上水池
直接费
4.51
2-9
其 它
3.73
2-10
钢 结 构
1.73
2-11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
2.87
2-12
桩 基 础
2.80
2-13
仿 古 建 筑
4.23
2-14
安 装 工 程
住 宅
檐 高
25m以下
人工费
34.32
2-15
25m以上
38.97
2-16
公共建筑
25m以下
37.47
2-17
45m以下
43.69
2-18
45m以上
48.33
2-19
其 它
42.11
2-20
市 政 工 程
道 路
直接费
4.38
2-21
桥 梁
4.08
2-22
给 水
3.37
2-23
排 水
4.16
2-24
燃气、热力
3.73
2-25
绿 化 工 程
人工费
13.39
2-26
庭 园 工 程
直接费
3.58
2-1
地 铁 工 程
土建工程
区 间
直接费
3.69
2-2
车 站
3.91
2-3
轨 道 工 程
2.15
2-4
通信、信号工程
人工费
42.11
④ 物业房产维修费的计提方法
根据住建部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多层住宅购房人出房屋购买总价内的2%,高层住宅购容房人出房屋购买总价的3%,存入建设银行专款专用,用于在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的公共部分的房屋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业委会没有成立前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批准使用,委员会成立后由业委会监管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用完,由业委会负责向小区每个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筹集。
⑤ 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收费标准
2008年2月开始,市民买房时所要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2%缴版交,而是按照每平米的权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例缴纳。日前,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09年2月1日起实施。1998年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自2008年9月16日以后,凡kfs登记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小区,其小区维修基金统一标准为带电梯120元/平方,不带电梯75/平方。(拆迁小区除外,另作标准处理)
⑥ 物业维修收费标准
说句实话啊,物业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小区\写字楼大小.规模.设备\设施不同标准收费内也就不同了.
物业有专项费用,作为维修费用.比如,电梯的广告就是要交给物业公司,其中就有一部分是电梯的维修保养费用.(一般物业全有维修基金,这是用来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的.)我简单说明一下维修标准:
1.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每年每平1元.
2.小修费,一般住宅每年每平2.36元,乙类住宅每年每平3.45元,甲类住宅每年每平4.72元.
3.中修费,一般住宅每年每平5.45元,乙类住宅每年每平7.06元,甲类住宅每年每平8.19元.
4.高压水泵费,公用电视天线费.
现在新颁布了物容业管理规定,上面的如有偏差请见谅.说句实话啊,物业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小区\写字楼大小.规模.设备\设施不同标准收费也就不同了.
⑦ 住房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
住房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一般如下:在买受人向开发商购买房屋并且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时,按照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或每平方米的一百元到二百元的标准,向物业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交纳。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还要让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按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百分之二;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⑧ 房屋维修基金按什么标准收取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8)房屋建筑物维修费计提标准扩展阅读: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条件:
维修基金可以在住宅共用部位、住宅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情况下使用。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⑨ 房屋维修费怎么收
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分别按下列规定缴存: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存;所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进入当期销售费用,归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
(二)购房人对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缴存,对未配备电梯的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存,该专项维修资金归购房业主所有。
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
成都的成本价是:2004年4月1日起缴存商品住房首次专项维修资金的,其成本价按以下标准计算:位于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以1100元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成都,买了个100平米的电梯房,那么维修基金就应该是:100平*1100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