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被徵收的房子已交的契稅和維修基金怎麼處理
已交的契稅和維修基金被折價在房屋的徵收價內~
② 時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處理 房屋維修基金要給
二手房房屋轉讓時,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住宅回專項維修答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受讓人應當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
③ 房屋契稅和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版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權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④ 樓房被徵收後樓房維修基金怎麼算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⑤ 原房屋拆除,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專住宅專項維屬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⑥ 房屋拆遷補償面積要不要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
你好,這個的話給你一篇文章參考
近日,有讀者提問,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過程中所支付的拆遷補償費是否屬於契稅的計稅依據呢?筆者認為有必要加以分析。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在不同政策背景下有不一樣的方式,比如毛地拿地和凈地拿地。相應來說契稅計稅基礎也會有所差別。
協議拿地。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規定: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房地產開發企業最早協議拿地為主方式下,拆遷補償費屬於其應自行承擔的成本,拆遷補償費自然計入土地成交價格,應當繳納契稅。
競價拿毛地。根據財稅〔2004〕134號規定: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使用人。拆遷人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需要拆遷房屋,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准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拆遷申請,經批准並發給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可拆遷。房屋拆遷需要變更土地使用權的,必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補償、安置協議應當規定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和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的其他條款。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作價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在原拆遷政策規定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並非凈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前還要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拆遷。拆遷涉及到貨幣補償和安置用房補償。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應當等於「土地出讓金+安置房屋視同銷售價格+拆遷補償貨幣支付+其他(略)」金額之和。貨幣補償金額容易確定,安置房屋視同銷售價格如何確定呢?是按照拆遷時房屋的公允價格還是實施補償時房屋的公允價格還是辦理所有權轉讓手續時的公允價格呢?按照貨幣補償與實物補償等價的原則,應該是以拆遷時房屋的評估價格或公允價格為准。
競價拿凈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房屋徵收補償並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份內之事。頂多算接受政府委託實施拆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及納稅人代墊拆遷補償費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20號)規定,納稅人受託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過程中,其提供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勞務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築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其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行為屬於「服務業—代理業」行為,應以提供代理勞務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其代委託方支付的拆遷補償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為此所支付的拆遷補償費實質屬於一種墊資,不是其最終取得土地的成交價格。因此這種形式下,拆遷補償費無論是貨幣補償還是安置房屋補償均不是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
競價未取得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拆遷後志在必得取得土地,但是不可避免會半道殺出「黑馬」競價搶走。那麼此種情形下,所實施的拆遷但未取得土地所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當然更不是契稅的計稅依據了。
⑦ 新房契稅徵收標准和維修基金是怎樣計算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抄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1.5%;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⑧ 二手房交易中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怎麼處理– 安居客房產
買新房時必須交房屋維修金嗎?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一般為購房款的2-3%。售房單位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售房單位代收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擁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各地政策均有不同,需根據本地規定交納)
二手房交易中賣方能否向買方索取?
根據2008年實施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因此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賣方無法要求業主委員會退還。
在法律層面並無關於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房屋維修基金由誰承擔的明確規定,所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買賣雙方可以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表述。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房屋維修基金繳存人與產權人不一致,可能會導致在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房屋買賣交易時,買賣雙方應約定好辦理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更名)。
由於維修基金主要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因此無論賣方和買方都無法進行提取,在實際交易過程中賣方一般沒有問買方單獨索取補償的。如果賣方希望買家承擔公共維修基金,好的方法是把希望買方承擔的部分報在房屋總價當中。
部分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的房屋,該如何處理?
如果賣方出售的房屋未曾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該如何告知買方呢?
1、在1998年前建成並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那麼再次交易時買方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補交這筆款項。
2、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因此一般房屋維修基金也未曾繳納過。根據國家規定已購公房交易時,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補交這筆款項,交易方是合法生效的。
為了避免日後買賣雙方的糾紛,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要根據房屋性質和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進行統一協商溝通
⑨ 什麼是房屋維修基金,房屋轉讓維修基金如何處理
房屋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一)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
(二)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滿足這三個條件以後購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請。除了購房者小區物業或者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申請,房管中心將視情況給予批准。
⑩ 房屋買賣時,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處理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專當按購房屬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一)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
(二)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滿足這三個條件以後購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請。除了購房者小區物業或者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申請,房管中心將視情況給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