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始終不用,最後怎麼辦
你好,《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第二十九條
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第三十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及業主委員會,應當每年至少一次與專戶管理銀行核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目,並向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公布下列情況: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總額;
(二)發生列支的項目、費用和分攤情況;
(三)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分戶賬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金額;
(四)其他有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的情況。
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對公布的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復核。
望採納,謝謝。
B. 開發商上繳房管局的物業維修基金怎麼入賬
開發商代收業主所抄交的錢到專門賬戶上。該賬戶不是開發商所持的賬戶,開發商將代收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1、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105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77元/平方米。
3、維修基金怎麼管?
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待到業主交付完房款辦理好所有手續之後,開發商會提供一張銀行卡(該銀行卡就是業主上繳維修基金的卡,上面印有xxxx銀行維修基金專用卡)。
C. 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入哪個科目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二種情況:
1、是代業主交納的,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內款
2、如果是公用容部分交納的,房地產公司自己承擔的,借:開發成本,貸:銀行存款
還有一種是房地產公司交納的公共部分維修保證金 ,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
根據是否發生維修了,政府部門出錢了,過了保修年份後,扣除維修的錢再退給房地產公司……
D.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維修基金做什麼科目
是維修基金不是保修金吧;
維修基金分成二部分,一部分是代客戶交專納的,這部分做其他應屬收款(以後交房時收回來的);
另外一部分是公共面積交納的,比如物業用房等,這部分是房產公司承擔的,可以做開發成本——前期費用或者配套費用……
E. 付維修費掛賬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你好,一點通網校回答你的問題
借:管理費用(車間維修或行政部門維修)、銷售費用、(銷售部門維修)
貸:應付賬款
F. 維修費掛賬會計分錄
1、應收取的維修費掛賬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回收入(其他答業務收入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應支付的維修費掛賬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票
貸: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G. 房地產維修基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回者應當按購答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1. 代收購房者交納維修基金做: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房屋維修基金;
2.維修發生支付房屋維修基金做;
借:其他應付款:房屋維修基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
H. 住宅維修專項維修資金如何收取歸屬如何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內《住宅專項維修資容金管理辦法》(建設部令、財政部令第165號)的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費是合理的。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令、財政部令第165號)規定,「不繳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違反該規定將房屋交付買受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I. 房屋維修基金的具體使用程序是怎樣的
1、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請過程較為復雜。
2、房屋維修金的啟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最終都要得到房產行政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與審核同意才能成行。業主要先後到相關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審計局、專戶銀行等部門辦理房屋安全專業鑒定申請、維修方案預決算審計、申請專戶銀行劃撥款項等九大事項。
1、應用范圍
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2、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比例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