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交住房維修基金的時間:⑵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開始交的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⑶ 住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住房維修基金應當在房屋交付前繳納。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來計算,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⑷ 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交的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第一期住宅專業修理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住宅專業修理資金專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從收到住房維修基金之日起30天內,必須將代理住房專業維修資金存入住房專業維修資金專家。契稅是以所有權轉移變動的房地產為征稅對象,向所有權負責人徵收的財產稅。應納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銷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⑸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⑹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房屋的業主要在交房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的住房維修資金,房屋的業主可以直接存入到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相關專戶,也可以委託當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支付維修資金。如果是委託當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支付維修資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要從收到住房維修基金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將代付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到住房維修基金專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⑺ 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一、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公共維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具體情況如下:
(1)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2)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確定。
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二、交維修基金流程是什麼
1、交納人如實填寫維修基金分戶卡,小區辦工作人員核驗分戶卡和相關材料,並核定維修基金數額;
2、交納人核對列印輸出的分戶卡並簽字確認;
3、交納人向小區辦足額交納維修基金;
4、交納人持收據到交易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或到權屬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⑻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也可委託開發商進行繳納,開發商會受到業務的委託以及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