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維修基金使用的條件和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同時對維修金的使用也必須符合相應的程序和條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第二十三條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㈡ 物業維修基金是要什麼情況下才可以使用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酣丁豐股薟噶奉拴斧莖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㈢ 在何種情況下物業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物業在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的情況下才能動用維修基金。
㈣ 房屋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能啟用
房屋重大的維修項目並經過大部分的業主同意之後可以啟用房屋的維修基金。
㈤ 房屋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
您好,商品房保修期一般為5年,保修期內由開發商或相關廠家負責。
保修期滿後,涉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可啟用房屋維修基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及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護設施等。房屋維修基金是每個購房者在購買房產時就必須繳納的一部分費用。如果不繳維修基金,業主就根本不可能拿到家門鑰匙。然而,交錢後所住的房屋一旦需要維修時,想花這筆錢卻不那麼容易。 啟動需三分之二業主同意
據沈陽市小區辦相關人士介紹,一般來說,小區業主想要啟動和使用維修基金,需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1、該小區或住宅樓建立了維修基金賬號;2、損壞的部位必須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3、必須是在保修期滿以後;4、商品房小區必須組建業主委員會,由委託的物業公司在業主大會的監督下啟動和使用維修資金。在滿足以上條件的情況下,當住宅的業主發現房屋出現漏雨等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就需要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分為五步。第一步,業主向物業公司提出維修要求後,物業公司向業主委員會提交維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維修內容、預算金額、按預算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分攤金額、施工企業選擇等;第二步,由業主委員會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或者挨家通報徵求意見,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字同意,形成業主大會決議,並在小區內公示5天;第三步,由物業公司帶相關資料到區小區辦審核;第四步,區小區辦審核抽查通過之後,維修開工;第五步,工程竣工後,由市房產局財計處核算辦理結算手續,財計處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由專戶銀行向物業公司劃款。對於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需使用維修資金的,要在區小區辦和街道辦事處指導下,組織申報。
記者從王女士居住的小區業主委員會了解到,目前小區房屋維修基金申請已經啟動,但「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字同意」這一項很難,原因是房屋出現問題的業主想啟動維修基金解決問題,而沒有問題的居民卻不想動用這筆錢,因此要想達到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的這一硬性要求是很難的。
㈥ 物業在什麼情況下能動用維修基金
物業在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的情況下才能動用維修基金。
所謂共用設施設備專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屬幢住宅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物業維修基金是依據有關法規籌集的用於新商品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之用的專門款項。
㈦ 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圍內建築物總面積和總業主人數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使用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物業維修基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動用擴展閱讀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向管理機構提交的備案資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二)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報告。
(三)受益業主簽名表。
(四)維修工程預(決)算書、超過5萬元的維修項目的審價報告、維修合同、維修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公示維修方案、維修決算、分攤明細等相關資料。
(六)工程維修驗收合格證明及維修發票。
㈧ 物業動用維修資金要達到什麼條件
需要該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的業主同意。首先,物業根本無權動用維修資金,什麼是維修基金,得弄清這個概念,物業收的物業費中含25%的維修基金,可不是開發商交房讓業主向城建局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是兩回事。後邊的維修基金是20年後方可動用的基金。前邊的維修基金是物業可以不經業主同意就可以動用的,但屬專項基金,只能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維修的基金,當年若用不完移交下年使用!維修基金物業當每月公布使用情況但物業不得挪用。這在《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和挪用的法律責任。維修資金的啟用是有一定程序的,但是關於電梯啟用維修資金是否要經過雙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地方政策不同,建議查找當地住建部門關於維修資金使用的條例。電梯屬於特種設備,發生故障電梯相關質檢部門出具質檢報告後,三戶以上業主同意報相關部門審批就可啟用維修資金進行維修。但是具體使維修方案,預算,造價等均需要向利害關系業主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後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可以使用。
拓展資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小區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雙方之間是一種物業服務合同的關系,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當中的約定去嚴格進行履行的話,業主是完全可以對其依據法律法規追究違約責任的,要求對方應當繼續履行並且賠償相應的損失等等。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㈨ 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
1、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版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權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資金繳納
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