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內取的維修基金屬全容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B. 商品房屋維修基金怎樣計算的
每個地區維修資金的收取標准都不同,以西安市為例: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3、拆遷安置房屋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90元/平方米。
C.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怎麼算的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回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答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D.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計算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
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4)房租維修基金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房屋維修基金應用范圍:
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令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E. 新房契稅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專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屬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F. 房屋契稅和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版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權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G. 二手房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版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權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H. 二手房的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計算
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那麼同一社區業主們擁有的房屋回面積不同,所繳的維修答金也不同,大家是不難理解的。而大家在實際中收取時採用的是:房屋維修基金=購房時每平方米商品價×比例×面積。所以就出現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小區同樓層、同面積的兩套房所繳維修金卻不同。只因這兩套房的售價不同,一套是4200元/平方米,一套是5700元/平方米。 面對如上問題,使我百思不得其解:其一,既然房屋維修金是日後用來修繕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難道我和鄰居享有的不是相同的社區配套嗎?為什麼我就得多出維修費?其二,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等同於購房時的商品價嗎?那麼國家的規定索性寫成:房屋維修基金=購房款×比例,何須費紙費墨寫成:房屋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其三,我認為每個社區的維修金應該有一個相同的基數,就像物業管理費一樣,每家每戶繳費金額不同只是因其房屋面積不同所致,而不是因為購買時金額高就收費多,這一點房屋契稅已經體現過了。
I. 住房維修基金怎麼計算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內修基金屬全容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