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應該交給誰
買房的時候購房者都會注意到交公共維修基金的環節,其費用還不少,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這筆錢到底應該由開發商還是業主來繳納?又是誰來管理這筆資金?
一、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交納的,是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日常的維修費用,如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則是包含在單獨要繳納的物業費內。
二、公共維修基金屬於誰?
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得挪作它用,當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三、這筆錢由誰交?
公共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交納。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每個城市不盡相同。
四、這筆錢誰管理?
業主們平常是接觸不到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情況下,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業主委員會應到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公共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
五、公共維修基金如何使用?
公共維修基金實際提取卻十分困難,例如樓房漏水,頂層業主家裡遭了殃,但樓下住戶卻不同意利用公共維修基金對屋頂進行大修;電梯應該換新的,但低層業主卻說自己用不著,不願意動用自己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如果業主遇到緊急情況,可以走綠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6種情況可緊急提取公共維修基金:
1、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的;
2、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3、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4、樓梯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
5、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
6、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綜上所述,維修基金由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8-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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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公共維修基金應該什麼時候交
公共維修基金應當在交付房屋後、辦理房權證之前繳納;此時繳納有點過早!
Ⅲ 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用途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Ⅳ 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公共維修基金確認收房後交。
公共維修基金是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哪個單位代管,但現在一般是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一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要按照購房款一定比例來收取,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2%來收取;
2、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也要看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結構不同其收費標准也不同。不同的建築收費標准也不同。為了提高公共基礎建設質量,需要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提高公共建設質量;
3、我們根據不同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有差異,建議大家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開放商代為收取,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的公共設施維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國家規定,維修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也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
【法律法規】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Ⅳ 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必須交嗎
公共維修基金必須交嗎?應該給予交付。
1、按照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2、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3、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人。
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
維修基金由物業公司管理,但是小區的日常養護只能由物業費支出,當需要對小區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更新、大修,物業費不足以承擔,而需要動用維修基金時,必須由小區的業主委員會組織業主大會討論批准,方可動用。
1、「要是電梯壞了,等著一步步審批的話,就太慢了。」有市民表示,正下著大雨,屋頂漏水,這可等不起,耽誤 那屋裡的牆皮損壞面積就增加不少。按照有關規定,屋面防水嚴重損壞、電梯因故障停運、消防系統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以通過應急維修使用程序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2、按照規定,發生上述緊急情況時,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主委員會委託的相關單位應及時制定維修方案,在取得居委會關於維修項目情況說明和維修方案的核實證明材料後,可不經過全體業主簽字同意即可辦理資金支用手續,保證維修順利進行,確保業主房屋正常使用。
Ⅵ 公共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
業主在購買房屋時必須要繳納的一個費用就是公共維修基金。能在徵得業主大會的同意後,向上級行政主管申請批准後,可以用來維修居住小區的公共設施以及房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Ⅶ 2021年維修基金繳納標准
一、維修基金2021年收費標準是什麼?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單位代收,收費標准分為兩種:多層建築90元每平方米,別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維修基金是終身使用的,在辦理交房手續之前只需要繳交一次就夠了,如果在業主居住期間動用了房屋維修基金,導致賬面金額低於百分之三十,那就需要再次續交。
二、2021年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新政策有哪些?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將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會計核算。
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單位在首次執行日,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設立新賬,將原賬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會計科目期末余額進行重分類後轉入新賬相關會計科目,並基於《辦法》的核算基礎對新賬相關會計科目期初余額進行調整。執行《辦法》的首個報告年度無需編制上年比較財務報表。
2、降低了籌集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企業從事共有部分經營的門檻。
《民法典》規定,對於維修基金的籌集、對小區的改建、重建,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將共有部分改為商用等事項需要由雙三分之二的人參與表決,同時必須由參與表決著雙四分之三表決通過,對其他事項包括包括維修基金的使用僅需要參與表決這的雙過半通過。同時還規定了在緊急時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緊急時刻直接動用維修基金,不需要業主表決同意。
3、另一方面,對於其他事項的「雙半數」表決機制又降低了操作門檻,這讓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等工作變得相對容易。
三、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繳納標準是什麼?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四、房屋維修基金能不交嗎?
1、房屋維修基金必須要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房屋公用設施以及房屋本體的專項基金,一般用於公用設施更新和改造等具體項目。使用房屋維修基金時,必須由業委會同意,房管部門批准。
2、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Ⅷ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由誰繳納,又歸誰所有
法律分析:由全體業主來繳納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且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來說是按商品房的價格來抽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維修金。購房者在開發商那裡購買房屋及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不過由於每個城市的規定都不一樣,因此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還需要看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