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維修率是什麼意思
國家建委關於頒發《城市房產管理維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試行標准》的通知
(79)建發城字205號
城市房產管理維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試行標准
一、房屋完好率 55~60%
二、房屋維修工程量 150~200平米/人、年,房屋維修工作量達到或超
過本地區、本部門的先進水平。
三、工程質量合格率 100%
工程質量優良品率 50%以上
施工時,要做到安全生產,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四、租金收繳率 98~99%
五、租金用於房屋維修比例 70%
六、流動資金佔用率 35%
七、降低維修成本率 5%
八、機械裝備完好率 80%
機械裝備利用率 60%
關於城市房產管理維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試行標準的說明
二、房屋維修工程量:主要是指全年完成的綜合維修、大、中修工程量。
但房屋翻建和小修(零星、碎修、養護)不計入房屋維修工程量內,可另行考核。
綜合維修是指一間房或一幢房從室內到室外,大、中、小修項目一次應修
盡修。其中包括結構加固,屋面查補,拆、砌牆,室內外抹灰,地面、上下水
道、電路、門窗整修及必要的改善工程,大修工程一般指房屋挑頂、一間或一
幢房大面積地翻修。中修是指較大面積拆、砌牆,新做油氈屋面層,鋪地面和
翻作木地板等用工較多的工程。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批准房屋修繕范圍和標准(試行)>>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4年11月8日
2 修繕工程分類
2.1 按照房屋完損狀況,其修繕工程分類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綜合維修。
2.2 翻修工程。
2.2.1 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的工程為翻修工程。
2.2.2 翻修工程應盡量利用舊料,其費用應低於該建築物同類結構的新建造價。
2.2.3 翻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完好房屋標準的要求。
2.2.4 翻修工程主要適用於:
2.2.4.1 主體結構嚴重損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險的房屋。
2.2.4.2 因自然災害破壞嚴重,不能再繼續使用的房屋。
2.2.4.3 地處陡峭易滑坡地區的房屋,或地勢低窪長期積水無法排出地區的房屋。
2.2.4.4 無修繕價值的房屋。
2.2.4.5 基本建設規劃范圍內需要拆遷恢復的房屋。
2.3 大修工程。
2.3.1 凡需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為大修工程。
2.3.2 大修工程一次費用在該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5%以上。
2.3.3 大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標準的要求。
2.3.4 大修工程主要適用於嚴重損壞房屋。
2.4 中修工程
2.4.1 凡需牽動或拆換少量主體構件,但保持原房的規模和結構的工程為中修工程。
2.4.2 中修工程一次費用在該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0%以下。
2.4.3 中修後的房屋70%以上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2.4.4 中修工程主要適用於一般損壞房屋。
2.5 小修工程
2.5.1 凡以及時修復小損小壞,保持房屋原來完損等級為目的的日常養護工程為小修工程。
2.5.2 小修工程的綜合年均費用為所管房屋時造價的1%以下。
2.6 綜合維修工程
2.6.1 凡成片多幢(大樓為單幢)大、中、小修一次性應修盡修的工程為綜合維修工程。
2.6.2 綜合維修工程一次費用應在該片(幢)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0%以上。
2.6.3 綜合維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標準的要求。
2.6.4 綜合維修的竣工面積數量在統計時進入大修工程。
註:以上提及的「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損壞房屋」、「嚴重損壞房」等,其概念區分,詳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准》。
3 修繕范圍
3.1 房屋的修繕,均應按照租賃法的規定或租賃合同的約定辦理。但是:
3.1.1 用戶因使用不當、超載或其它過失引起的損壞,應由用戶負責賠修;
3.1.2 用戶因特殊需要對房屋或它的裝修、設備進行增、搭、拆、擴、改時,必須報經營管理單位鑒定同意,除有單項協議專門規定者外,其費用由用戶自理;
3.1.3 因擅自在房基附近挖掘而引起的損壞,用戶應負責修復。
3.2 市政污水(雨水)管道及處理裝置、道路及橋涵、房屋進戶水電表之外的管道線路、燃氣管道及灶具、城牆、危崖、滑坡、堡坎、人防設施等的修繕,由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
3.3 房屋修繕應注意做到:
3.3.1 與抗震設防相結合。在抗震設防地區,凡房屋進行翻修、大修時,應盡可能按抗震設計規范和抗震鑒定加固標准進行設計、施工,中修工程也要盡可能採取抗震加固構造措施。
3.3.2 與白蟻防治相結合。在白蟻危害地區,各類修繕工程均應貫徹「以防為主,修治結合」的原則,做到看跡象、查蟻情、先防治、後修換。
3.3.3 與預防火相結合。在大、中修時,對磚木結構以下的房屋應盡可能提高其關鍵部位的防火性能,在住戶密集的院落,要盡可能留出適當通道或間距。
3.3.4 與抗洪防風相結合。對經常受水淹的房屋,要採取根治措施;對經常發生山洪的地區,要採取防患措施;在易受暴、台風襲擊的地區,要提高房屋的抗風能力。
3.3.5 與防範雷擊相結合。在易受雷擊地區的房屋,要有避雷裝置、並定期檢查修理。
3.4 在確保居住安全及財力物力可能的條件下,應逐步改善居住條件。
3.4.1 室內無窗或通風採光面積不足的,如條件允許,可新開或擴大原窗;住人假樓檐高太低的,可適當提高;住人閣樓,如條件允許,可新做氣樓或新開窗子。
3.4.2 無廚房的舊式住宅,如條件允許,大修時可重新合理安排其布局,分設廚房;其他用途的房屋改作住房時,可按居住用房的標准加以改造。
3.4.3 三代同堂或大子女與父母同室居住的,可增設隔斷;在隔斷後,如影響採光通風的,可在適當部位增開窗子或天窗。
3.4.4 對於無水、電的房屋,應有計劃地逐步新裝;對原水、電表容量不足的,可分戶或增容;在條件允許時,可逐步做到供水到戶。
3.4.5 底層窗子或戶室門的玻璃窗,可增設鐵柵;原庭院無下水道的,如條件允許,可予增設。
4 修繕標准
4.1 按不同的結構、裝修、設備條件,把房屋劃分成一等和二等以下兩類。
4.1.1 符合下列條件的為一等房屋:
4.1.1.1 結構:包括磚木(含高級純木)、混合和鋼筋混凝土結構,其中,凡承重牆柱不得有用空心磚、半磚、亂磚和亂石砌築者。
4.1.1.2 樓地面:樓地面不得有用普通水泥或三合土面層者。
4.1.1.3 門窗:正規門窗,有紗門窗或雙層窗。
4.1.1.4 牆面:中級或中級以上的粉飾。
4.1.1.5 設備:獨廚,有水、電、衛設備,採暖地區有暖氣。
4.1.2 凡低於以上所列條件者為二等以下房屋。
4.2 本標准按主體工程、木門窗及裝修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抹灰工程、油漆粉飾工程、水、電、衛、暖設備工程、金屬構件及其它等九個分項工程進行確定。如對一、二等房屋有不同修繕要求時,在有關款、項中單獨規定之。
4.3 凡修繕施工都必須按《房屋修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的規定執行。
4.4 主體工程
4.4.1 屋架、柱、梁、檁條、樓楞等在修繕時應查清隱患,損壞變形嚴重的,應加固、補強或拆換。不合理的舊結構、節點,若影響安全使用的,大修時應整修改做。損壞嚴重的木構件在修繕時要盡可能用磚石砌體或鋼筋混凝土構件代替。對鋼筋混凝土構件,如有輕微剝落,破損的,應及時修補。混凝土碳化、產生裂縫、剝落、鋼筋銹蝕較嚴重的,應通過檢測計算,鑒定構件承載力,採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4.2 基礎不均勻沉降,影響上部結構的,砌體弓凸、傾斜、開裂、變形,應查清原因,有針對性地予以加固或拆砌。
4.5 木門窗及裝修工程。木門窗修繕應開關靈活,接縫嚴密,不松動;木裝修工程應牢固、平整、美觀,接縫嚴密。
4.5.1 木門窗開關不靈活、松動、脫榫、腐爛損壞的,應修理接換,小五金應修換配齊。大修時,內外玻璃應一次配齊,油灰嵌牢。木門窗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應更換;一等房屋更換的門窗應盡量與原門窗一致。材料有困難的,可用鋼門窗或其它較好材料的門窗替代。
4.5.2 紗門窗、百葉門窗屬一般損壞的,均應修復。屬嚴重損壞的,一等房屋及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等特殊用房可更換;二等以下房屋可拆除。原沒有的,一律不新裝。
4.5.3 木樓梯損壞的,應修復。樓梯基下部腐爛的,可改做磚砌踏步。扶手欄桿、樓梯基、平台閣柵應保證牢固安全。損壞嚴重、條件允許的,可改為磚混樓梯。
4.5.4 板條牆、薄板牆及其它輕質牆隔損壞的,應修復;損壞嚴重、條件允許的,可改砌磚牆。
4.5.5 木陽台、木曬台一般損壞的,應修復;損壞嚴重的,可拆除,但應盡量解決涼曬問題。
4.5.6 掛鏡線、窗簾盒、窗檯板、筒子板、壁櫥、壁爐等裝修,一般損壞的,應原樣修復。嚴重損壞的,一等房屋應原樣更新,或在不降低標准、不影響使用的條件下,用其它材料代用更新;二等以下房屋,可改換或拆除。
4.5.7 踢腳板局部損壞、殘缺、脫落的,應修復;大部損壞的,改做水泥踢腳板。
4.6 樓地面工程
4.6.1 普通木地板的損壞占自然間地面面積25%以下的,可修復;損壞超過25%以上或缺乏木材時,可改做水泥地坪或塊料地坪。一等房屋及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等特殊用房的木地板、高級硬木地板及其它高級地坪損壞時,應盡量修復;實無法修復的,可改作相應標準的高級地坪。
4.6.2 木樓板損壞、松動、殘缺的,應修復;如磨損過薄、影響安全的,可局部拆換;條件允許的,可改做鋼筋混凝土樓板。一等房屋的高級硬木樓板及其它材料的高級樓板面層損壞時應盡量修復;實無法修復的,可改作相應標準的高級樓板面。夾沙樓板面損壞的,可夾接加固木基層、修補面層,也可改作鋼筋混凝土樓板面。木樓楞腐爛、扭曲、損壞、剛度不足的,應抽換、增添或採取其他補強措施。
註:「夾沙樓板面」指木基層、混凝土或三合土面層的樓板面。
4.6.3 普通水泥樓地面起砂、空鼓、開裂的,應修補或重做。一等房屋的水磨石或塊料樓地面損壞時,應盡量修復;實無法修復的,可改作相應標准樓地面。
4.6.4 磚地面損壞、破碎、高低不平的,應拆補、或重鋪。室內潮濕嚴重的,可增設防潮層或做水泥及塊料地面。
4.7 屋面工程
4.7.1 屋面結構有損壞的,應修復或拆換;不穩固的,應加固。如原結構過於簡陋,或流水過長、坡度小、冷攤瓦等造成滲水漏雨嚴重時,按原樣修繕仍不能排除屋漏的,應翻修改建。
4.7.2 屋面上的壓頂、出線、屋脊、泛水、天窗、天溝、檐溝、斜溝、水落、水管等損壞滲水的、應修復;損壞嚴重的,應翻做。大修時,原有水落、水管要修復配齊,二層以上房屋原無水落、水管的,條件允許可增做。
4.7.3 女兒牆、煙囪等屋面附屬構件損壞嚴重的,在不影響使用和市容條件下,可改修或拆除。
4.7.4 鋼筋混凝土平屋面滲漏,應找出原因,針對損壞情況採用防水材料嵌補或做防水層;結構損壞的,應加固或重做。
4.7.5 玻璃天柵、老虎窗損壞漏水的,應修復;損壞嚴重的,可翻做,但一般不新做。
4.7.6 屋面上原有隔熱保溫層損壞的,應修復。
4.8 抹灰工程
4.8.1 外牆抹灰起殼、剝落的,應修復;損壞面積過大的,可全部鏟除重抹,重抹時,如原抹灰材料太差,可提高用料標准。一等房屋和沿主要街道、廣場的房屋的外抹灰損壞,應原樣修復;復原有困難的,在不降低用料標准、不影響色澤協調的條件下,可用其它材料替代。
4.8.2 清水牆損壞,應修補嵌縫;整垛牆風化過多的,可做抹灰。外牆勒腳損壞的,應修復;原無勒腳抹灰的,可新做。
4.8.3 內牆抹灰起殼,剝落的,應修復;每面牆損壞超過一半以上的,可鏟除重抹。原無踢腳線的,結合外牆面抹灰應加做水泥踢腳線。各種牆裙損壞應根據保護牆身的需要予以修復或抹水泥牆裙。因室內外高差或溝渠等影響,引起牆面長期潮濕,影響居住使用的,可做防水層。
4.8.4 天棚抹灰損壞,要注意檢查內部結構,確保安全。抹灰層松動,有下墜危險的,須鏟除重抹。原線腳損壞的,按原樣修復。損壞嚴重的復雜線腳全部鏟除後,如系一等房屋應原樣修復,或適當簡略;二等以下房屋,可不修復。
4.9 油漆粉飾工程
4.9.1 木門窗、紗門窗、百葉門窗、封檐板裙板、木欄桿等油漆起殼、剝落、失去保護作用的,應周期性地進行保養;上述木構件整件或零件拆換,應油漆。
4.9.2 鋼門窗、鐵曬衣架、鐵皮水落水管、鐵皮層面、鋼層架及支撐、鑄鐵污水管或其它各類鐵構件(鐵柵、鐵欄桿、鐵門等),其油漆起殼、剝落或鐵件銹蝕,應除銹、刷防銹塗料或油漆。鋼門窗或各類鐵件油漆保養周期一般為3—5年。
4.9.3 木樓地板原油漆褪落的,一等房屋應重做;二等以下房屋,可視具體條件處理。
4.9.4 室內牆面、天柵修繕時可刷新。其用料,一等房屋可採取新型塗料、膠白等,二等以下房屋,刷石灰水。高級抹灰損壞,應原樣修復。
4.9.5 高層建築或沿主要街道、廣場的房屋的外牆原油漆損壞的,應修補,其色澤應盡量與原色一致。
4.10 水、電、衛、暖等設備工程
4.10.1 電氣線路的修理,應遵守供電部門的操作規程。原無分表的,除各地另有規定者外,一般可提供安裝勞務,但表及附件應由用戶自備;每一房間以一燈一插座為准,平時不予改裝。
4.10.2 上、下水及衛生設備的損壞、堵塞及零件殘缺,應修理配齊或疏通,但人為損壞的,其費用由住戶自理。原無衛生設備的,是否新裝由各地自定。
4.10.3 附屬於多層、高層住宅及其群體的壓力水箱、污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損壞,除與供水部門有專門協議者外,均應負責修復;原設計有缺陷或不合理的,應改變設計,改道重裝。水箱應定期清洗。
4.10.4 電梯、暖氣、管道、鍋爐、通風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修理;零配件殘缺的,應配齊全;長期不用且今後仍無使用價值的,可拆除。
4.11 金屬構件
4.11.1 金屬構件銹爛損壞的,應修換加固。
4.11.2 鋼門窗損壞、開關不靈、零件殘缺的,應修復配齊;損壞嚴重的,應更換。
4.11.3 鐵門、鐵柵、鐵欄桿、鐵扶梯、鐵曬衣架等銹爛損壞的,應修理或更換;無保留價值的,可拆除。
4.12 其它工程
4.12.1 水泵、電動機、電梯等房屋正在使用的設備,應修理,保養。避雷設施損壞、失效的,應修復;高層房屋附近無避雷設施或超出防護范圍的,應新裝。
4.12.2 原有院牆、院牆大門、院落內道路、溝渠下水道、窨井損壞或堵塞的,應修復或疏通。原無下水系統,院內積水嚴重,影響居住使用和衛生的,條件允許的,應新做。院落里如有共用廁所,損壞時應修理。
4.12.3 暖炕、火牆損壞的,應修理。如需改變位置布局,平時一般不考慮,若房屋大修,可結合處理。
Ⅱ 室內裝修的含義是什麼
對空間的整體把握和創新·改善空間 可不是 單純的畫畫圖。那些指的是 繪圖人員吧(當然設計師本人也要會繪圖) 在國內· 室內就沒有什麼設計而言·就像上面說的·裝飾而已~談不上設計 繪圖只是你的表現方式·
Ⅲ 房屋維修或房屋修繕有什麼區別
維修是比較大的修整,修繕是小修。
房屋維修范圍包括:
房屋維修是指影響到入住安全,如房屋主體結構部位,包括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因損壞影響住用安全,需要拆換加固的;整幢樓屋面因損壞影響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溫層的;外檐面層脫落、保溫層損壞達到整幢樓外檐面積30%以上,影響安全和正常使用。
房屋修繕:不影響入住安全,如整棟門共用部位樓地面面層、門窗及樓梯扶手因破損影響正常使用,需要修繕。
(3)室內維修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維修修繕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修繕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與使用功能,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城市(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房屋的修繕管理。公有住宅向個人出售後的維修養護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房屋修繕,是指對已建成的房屋進行拆改、翻修和維護。本規定所稱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房屋產權證的直管公房管理單位、自管房單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條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修繕企、事業單位,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城市房屋的修繕,應當根據地區和季節的特點,與抗震加固、白蟻防治、抗洪、防風、防霉等相結合。對於文物保護建築、古建築和優秀近代建築等有保護價值房屋的修繕,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執行。對於工業建築、公共建築的修繕,還應當參照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房屋修繕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工作。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於城市房屋修繕的管理,應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城市房屋修繕的法規、標准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城市房屋修繕的長期規劃和近期計劃,並督促實施。
Ⅳ 室內維修是物業責任嗎
這是物業的維修范圍,因為是保溫層失效造成的潮濕,保溫層是開發商在蓋樓時施工的部分,屬於建築本體維修,這和屋頂層天花漏雨一個道理,在確認故障原因後,物業應該負責,費用從維修基金中出。
如果是室內其他牆壁潮濕,也要分析原因,只要是開放商施工造成的原因,都應由物業負責。
Ⅳ 為什麼室內維修費不包含在物業費內
因為物業公司沒有維修業主室內設施的義務。
物業費中有這個費用,物業就必須進戶維修。而沒有這個費用,物業就有了選擇權,可修可不修。
Ⅵ 室內木門維修有什麼方法
木門維修方法:
常見問題一:如果木門表面有破損,比如某個地方出現裂縫或者破了個坑,就應該先把被破壞的地方補上膩子,然後打磨砂紙,再刷底漆和面漆。如果基層沒有遭到破壞,可以考慮直接刷漆。
經驗人士建議:把原有的木門用砂紙打磨一遍,然後直接刷底漆和面漆。因為一般成品門都上過蠟,表面會有油脂,打磨一遍後,能夠提高漆的附著力。翻新與首次刷漆在質量上沒有差別,不用擔心壽命更短或出現其他的質量問題。
常見問題二:家居生活中門的使用頻率很高,所以容易被損壞。但是若能多動一些腦筋,在使用與保養上掌握一些竅門,就可減少門的破損率。
經驗人士建議:清除木門表面污跡時,使用硬布容易劃傷表面,應採用軟的棉布擦拭。污跡太重時,可使用中性清洗劑、牙膏或傢具專用清洗劑,去污跡後再乾擦。浸過中性試劑或有水分的布不要在木門表面長時間放置,否則會浸害表面,使表面飾面材料變色或剝離。
常見問題三:木門的稜角處不要過多地擦磨,否則會造成稜角油漆脫落。
經驗人士建議:合頁、鎖是經常活動的配件,發生松動時應該立即擰緊,當合頁位置發出聲音應及時注油,鎖開啟不靈活時可往鑰匙孔加入適量的鉛筆芯沫,不可隨便注油。
木門維修注意事項:
1.沒有按照使用說明正確兌水,水量超過合理配比,影響成膜效果。
2.一般來說,噴漆刷兩次底漆三次面漆即可,但每次需要間隔4-6小時才能刷第二遍漆,工人為了圖快,隔1-2小時就刷第二遍漆,漆膜沒有干透,影響最終效果。
3.施工時,工人為了圖快會使用粗砂紙,但應該使用細砂紙,打磨更細膩,漆膜的附著力更好。
木門保養方法:
1、材質針對性
玻璃門在擦拭玻璃時,不要使清洗劑或水滲入玻璃壓條縫隙內,以免壓條變形。擦拭玻璃時不要用力過猛,以免玻璃損傷。玻璃破損後有大的磕碰,務必請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木門的稜角處不要經常磨擦,以免造成稜角處飾面材料退色破損。
2、裝修刷牆要覆蓋
粉刷牆壁時,要對木門進行遮蓋,避免粉刷塗料使木門飾面材料剝離、退色,影響整體美觀。
3、輕開輕關
不要在門扇上懸掛過重的物品,避免銳利器物磕碰、劃傷,開啟或關閉門扇時,不要用力過猛,不要撞擊木門。不要用濕手開啟門鎖,或將含有腐蝕性溶劑濺到木門及門鎖上。開啟門鎖或轉動門鎖把手時,不要用力過猛。
4、清除木門表面污跡時(如手印),可採用哈氣打濕後,用軟布擦拭。硬布很容易劃傷表面,污跡太重時可使用中性清洗劑、牙膏或傢具專用清洗劑,去污後,立即擦拭乾凈。木門的稜角處不要經常磨擦,以免造成稜角處飾面材料褪色破損。在清除木門上的灰塵時,不使用軟棉布擦除時,可採用吸塵器進行清除。為保持木門表面光澤和使用壽命,應定期進行清潔、除塵,可使用木製裝修產品專用的養護液對其表面進行養護。
5、春冬季應保持室內通風良好,使木門處於正常的溫度及濕度環境,防止木門因濕度、溫差過大而變形,金屬配件出現蝕秀、封邊、飾面材料出現脫落現象。在冬季使用電暖氣或其他取暖設備時,要遠離木門,以免使其受熱變形。
Ⅶ 室內維修維修意思相近的詞語
維護 保養
Ⅷ 房屋維修和房屋裝潢有什麼區別
修繕工程是指在一切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築物、構築物上進行土建、項目更新改造、設備保養、維修、更換、裝飾、裝修、加固等施工作業,以恢復、改善使用功能,延長房屋使用年限的工程。
修繕工程定額適用於各類房屋建築和附屬設備(電氣照明、給排水、衛生器具、採暖、通風空調等)的拆除、建造或安裝、大、中維修,以及隨同房屋修繕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築面積300m2以內)添建、搭接、增層工程、裝飾裝修工程。
修繕工程定額與其它定額的界定如下:
1.凡屬修繕工程定額適用范圍內的工程,均以修繕工程定額為主定額編制概算、預算和結算;修繕工程定額未包含的部分分項工程,可以以建築工程定額或建築裝飾工程定額為補充定額,但有關費用按修繕工程定額的費用標准計算。
2.凡屬建築工程定額適用范圍內的工程--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均以建築工程定額為主定額;建築工程定額中未包括的拆除、修補等分項工程,按修繕工程定額及其費用標准執行。
3.凡屬建築裝飾工程定額適用范圍內的工程--一般屬於單獨簽訂施工合同的裝飾裝修工程,均以建築裝飾工程定額為主定額;建築裝飾工程定額中未包括的拆除、鏟除、拆換、零星修補等分項工程,按修繕工程定額及其費用標准執行。
Ⅸ 裝修是什麼意思
關於裝修,其中這個修字演變到如今應該說已經沒有修理的意思了,可以說其中應該有修造、修飾的意思。人們所說的裝修就是裝潢,裝潢和裝修應該是一個概念。裝修一般指居室內固定部分的後加工,如地面牆面天棚門窗的裝修;從總體上來講,室內設計中裝修裝飾是不可分的,因為它應該是一個和諧的整體。在裝修時一定要考慮到傢具的款式、色彩和擺放位置;在裝飾時也不可能不考慮到裝修好的格局。有時說到裝修時其實包含著裝飾,因為裝修本來就是為了裝飾,不好截然分開。
關於裝修,其中這個修字演變到如今應該說已經沒有修理的意思了,可以說其中應該有修造、修飾的意思。人們所說的裝修就是裝潢,裝潢和裝修應該是一個概念。裝修一般指居室內固定部分的後加工,如地面牆面天棚門窗的裝修;從總體上來講,室內設計中裝修裝飾是不可分的,因為它應該是一個和諧的整體。在裝修時一定要考慮到傢具的款式、色彩和擺放位置;在裝飾時也不可能不考慮到裝修好的格局。有時說到裝修時其實包含著裝飾,因為裝修本來就是為了裝飾,不好截然分開。
Ⅹ 租房子合同中的「正常的房屋大修和日常的房屋維修」是指哪些方面
紅框抄圈起的部分,應該是屬於選擇項,意思是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或(乙)承擔,或者由(甲)(乙)雙方承擔,正式簽合同的時候去掉不必要的選項就行。
房屋大修主要是房屋共用部位大修。
工程范圍包括:房屋主體結構部位,包括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因損壞影響住用安全,需要拆換加固的;整幢樓屋面因損壞影響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溫層的;外檐面層脫落、保溫層損壞達到整幢樓外檐面積30%以上,影響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整棟門共用部位樓地面面層、門窗及樓梯扶手因破損影響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
日常的房屋維修
主要包括牆面油漆、膩子修補、漏水處理等不涉及主體結構的維修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