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否有法律規定房屋在維修期間,開發商應該給予賠償
您好: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回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答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覺得要徹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可以申請鑒定。如果鑒定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則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如果鑒定主體結構質量合格則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規定要求開發商進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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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㈢ 房屋維修期間損失賠償費用都有哪些
材料費,工資合話費用。
㈣ 由於房屋質量問題進行維修房主應該在哪些方面要求補償
你的問題不明確,如果你與房主是租賃關系,影響了你的使用。你可以要求退回租賃費,並且補償你造成的損失。
㈤ 房子質量有間題維修其間不能居住如何要求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所以,因為房子的質量問題您可以要求出賣人進行修理,如果對方不修理的,您可以自行修理並且要求出賣人承擔相應的損失。是否可以退房要看是否符合上面第十二條的規定。建議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房子的具體質量問題採取維權措施。
㈥ 房屋保修期內衛生間漏水,物業進行維修期間致使業主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有什麼補償標准
房屋保修期內,衛生間漏水,要求物業及開發商維修,維修期間因影響業主正常生活,這個得看物業及開發商是否有承諾補貼業主。
㈦ 維修房屋時在外租房子費用是不是直接損失
維修房屋時在外租房子費用,
不一定是直接損失,
如果是別人造成房屋損壞,
然後現在需要維修的那就是別人需要賠償你。
㈧ 房屋質量問題維修延遲可以訴求哪方面賠償
房屋質量問題維修延遲,如果打官司,可以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要求及時維修,並且保證質量;2、賠償經濟損失;3、支付訴訟費。
㈨ 在租賃期間房屋維修,造成損失房東應付責任嗎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維修義務,否則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設備,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復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㈩ 房屋過保修期 還能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嗎
房屋的保修期究竟應該從何時算起?保修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過了保修期限,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保修責任又由誰承擔?開發商拒不維修的情況下,業主應該如何處理?如何才能避免和減少類似糾紛的產生呢?
1、保修期內 開發商首先承擔維修責任
根據2000年6月30日開始實施的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裝修工程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關於開發商對業主的保修期限則可以參照上述規定,但開發商和業主也可以對房屋保修期限進行約定,但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不得低於《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保修期以及《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中的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限內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房產出現質量問題理所當然是由開發商首先承擔維修責任,並且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還應該承擔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比如,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賠償要求。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2、保修期外 可自行維修也可質檢追究責任
過了保修期的情況下,則是根據物業的產權性質來判斷,若發生在單個業主家中,屬於業主的專有部分,業主可自行聘請維修人員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約服務來對其進行維修;如果發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則可要求物管方對其進行維修,費用由相應業主按各自擁有的權屬份額共同承擔,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還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如果是涉及到主體結構一類,危及業主人身安全的質量問題,則屬於終身保修范疇,經過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並做出定論後,可要求退房,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可要求相應賠償,包括裝修費用等損失,都可一並由開發商支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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