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維修基金是是交給哪個部門
政府部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業主大會成版立前,商品住宅權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1)房屋維修基金由什麼部門收取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由什麼部門收取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的規專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屬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內銷商品住宅應建立房屋維修基金並按規定籌集:
(1)房屋出售人應一次性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高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購房人首期應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高層房屋建設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3)開發單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應根據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繳納。
3. 房屋維修基金應由誰來向業主收取並管理
維修基金分2部分,一部分是業主在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交給房產管理部門,另外一部分上開發商交給房產管理部門
在房屋大修的時候要申請動用維修基金是很麻煩的,程序很復雜.
4.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有哪個部門收取
市房管局維修基金管理中心。
5. 房屋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一般情況下由房來地產行政主管機源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將會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隨著政府監督房屋維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對於自身應享受福利的提高,房屋維修基金所存在的問題將會應迎刃而解。 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6. 維修基金該由誰來收
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
7. 房屋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的第十一條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所以,業主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是屬於業主自己,交到哪個部門,誰來管理,請參照以上說法。
法律法規來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8. 房屋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將會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我愛我家指出,隨著政府監督房屋維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對於自身應享受福利的提高,房屋維修基金所存在的問題將會應迎刃而解。 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9. 80年代的舊房現要補收所謂的房屋維修基金由政府哪個部門收取,合法嗎
不管什麼房屋,只要個人購買後就要徵收住宅房屋維修基金,這是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由市房管局住宅房屋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徵收,存在小區維修資金個人賬戶,小區業主大會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