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開具維修費的增值稅發票
提供修理修配業務本來就是增值稅的納稅范圍,如果你提供的是修理修配業務,是可內以開具維修費的。只要你提容供勞務的客戶也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那麼你可以開專用發票給他。
你賣設備還負責維修的話,是沒有問題的。再說,你這個不是經常性行為的話,開維修發票是沒有問題的。
B. 電腦維修 發票怎麼開
如果核定增值稅了,就可以直接開具維修發票。如果沒有,只能開工時費用和配件費用。當然,如果是當地維修發票是行業發票的除外。
C. 維修服務 增值稅發票 怎麼開具
增值稅發票也抄是發票的一種,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都可以到主管國稅部門申請領購增值稅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稅發票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簡稱。用於銷售應繳納增值稅的貨物時所開具的發票。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後,為確保屬於價外稅的增值稅憑發票註明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而印發,供企業使用。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專用發票作為扣款憑證使用的,僅限於購銷雙方均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
D. 如何開具房屋維修費發票
到地稅局抄可以代開。
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
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條例第一條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E. 汽車維修發票怎麼開
開發票的情況下,可以在維修店進行和老闆商量開發票證明,一般去4S店會直接有維修發票,在修理廠以及服務站進行修理情況下,需要和老闆溝通,進行開發票。希望採納
F. 如何開維修發票
如果開的金額不多,你又怕馬麻煩的話,可去市場的財務科代開,你補給市場一點稅就可
G. 維修發票怎麼開
開國稅發票,若果是一般納稅人,2000/1.17是銷售額,稅率是17%;如果是小規模,2000/1.03是銷售額。徵收率是3%
H. 4S店發票汽車維修費發票怎麼開
汽車修理費發票是找在當地的汽車類型4S店公司開具。
1.到4S店找到當初你那張內發票的底聯(也就是容4S店留存做賬的那一聯),然後復印一份給保險公司,看保險公司可不可以這樣做賬。如果不行只能實行第二個方案。
2.把開票的稅錢給4S店,讓4S店開票,一般4S店會收15%-20%的稅錢,比如你需要1000元的發票,得給4S店150-200元的稅錢,雖然對於4S店多開票是違法的,但是一般只要稅錢給的夠多,4S店會處理的,他們自然有自己的方法規避稅務局的查賬。
我單位可幫開4S店發票。請觀察登陸名。
I. 怎麼開具維修費的增值稅發票
如果你是維修店,叫你的財務去稅局辦理增值稅發票列印機就可以。如果你是個體,要開維修費的發票,可以去稅局直接繳稅後開增值稅發票。
J. 設備維修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1、修理修配企業屬於增值稅的納稅人,如果 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外提供修理修配勞務,應該按照17%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2、如果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對外提供修理修配勞務,應該依據3%的徵收率,開具普通發票,採用簡易的方法計算應交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10)維修發票在哪裡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四條
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經濟活動以及發票管理需要,確定發票的具體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第二十三條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