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租房維修費應由房東付
但有很多時候,雙方所遇到的問題根本就不值得去法院解決,例如煤氣公司對煤氣用具使用者的安全檢查,費用雖然僅有幾十歐元,但終究也要有人付,那麼此費用到底由誰來承擔呢?處理不好,就給租賃的順利繼續帶來不愉快。 為了讓大家能對此類問題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我們根據法院對此類案子的處理,進行了整理,供大家參考。 1.遵照合同的約定 首先看已經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有沒有明細條款約定,是否有關於維修、檢查所產生費用的註明。因為有的話,就必須依照合同里的細則來決定,否則即便是到了法院,法官也將依此進行判決。 2. 房東需要承擔由於自然消耗而引起的維修費用 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的相關條款來註明維修、檢查而產生的費用,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房東應履行必要的維護,以保證房子的繼續使用。但假若設施損壞是由於房客使用不當而引起的,責任自然就屬於房客,房東可以不負責。 以上是理論上來講的,我們應當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法律條款上的錯誤使用。產生糾紛後,法官給雙方一些責任的最終解決方法,通過產生這些問題的時間來判斷。 例如租賃期內,房子里的熱水器壞了:如果事故發生在一年內,一般情況下,法官會認為應該由房東來承擔,因為房東租給別人時,裡面的熱水器屬於必要的基礎物品。也許租賃雙方在合同中已經約定好此筆費用由房客來承擔,但如果出現了爭執,法官也將判由房東支付。. 如果事故發生在租賃的第三年:要先看合同中的條款,如果註明是由房客來付由此產生的費用,那麼就應該由房客來付,否則也是由房東來付的。 如果事故發生在租賃的第五年或者五年以上:根據相關的法律條款,必要基礎物品正常使用期限為三年,那麼相關產生的維修、維護費用由房客來承擔,哪怕合同中註明不用客戶來付。因為這些必要的基礎物品,房客是不可能讓房東永久維護的。 A.租賃房屋中的有線信號出現了故障 如果是居住房,除了水、電、煤氣、排水系統等的必需配套,以及其相關的生活必需設施外,例如:爐灶、洗澡熱水器等在一定期限內由房東承擔。其它的生活配套設施,則由房客承擔。 電視信號系統不是生活必需設施,所以應由房客來承擔。再諸如電冰箱、電視機等在租賃內出現了問題,均應由房客承擔。 B.電閘經常跳閘導致家用電器等無法正常使用 如果是系統老化或者原來的配電功率過低引起的,由房東負責;但如果是因為家用電器的過分增加而導致的,由房客承擔。C.公共環境的裝修費用 大樓的裝修費、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等,由房東承擔
❷ 租房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需要注意什麼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不能「簽」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並落實於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並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以上是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問題,所以為了避免租房帶來的其他麻煩,朋友們在租房時一定要簽租房合同,並且注意合同相關條款,當出現問題時,採取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❸ 租房合同包括哪些內容,需要注意什麼
租房合同包括:承租人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雙方該承擔的責任等內容。租房合同一旦簽訂,便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需要注意解除合同的情況、違約責任的規定等內容。下面進行具體介紹。
租房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以上是租房時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合同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一方違約都需承擔責任。
資料來源:《合同法》
該內容僅在北京使用
❹ 我想問問,這個租房合同中日常的房屋維修包括哪些
出租房維修責任是最為常見的一個問題,也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回。根據我國答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出租房屋的維修,如果租賃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中對房屋的維修問題沒有做出約定的,一般就是由房東承擔維修責任,因此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房東承擔。
此外應注意的是,如果房東沒有按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及時對出租房屋進行修繕,或者拒絕維修,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房客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房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❺ 請問租房期間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如果是洗衣機肯定是承租人。
❻ 房屋租賃合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條款是否有效
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但如果雙方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下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承租人(即乙方)來承擔維修費也是有效的。(15081220)
❼ 租房期間維修費用
對於這個問題合同法在租賃合同一節中有明確規定.如果你們沒有在合同中明確租專期內房屬屋出現問題由你維修,則所需費用均由房東承擔(房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因此在此種情況下應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由你代為維修,則可以向其主張費用.而對於是否屬於你的原因造成的損壞,則應由房東承擔舉證責任.放心大膽地去維權吧!
此復
❽ 出租房在租期間,哪些維修應該由房東承擔,那些應該由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版維修義務,否則權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設備,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復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❾ 有個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是怎麼填的
簡單來說,租賃物的維修責任在出租人一方,出租人及時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版用,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權。
如果由於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有損壞的,應當由承租人維修,只要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就可以了,並承擔維修費用。
具體參照《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