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區的維修基金應該交給誰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
維修基金交由售房單位,也就是開發商,但開發商只是代為收取.
這是住宅共用內部位共用設施設容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第七條 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第九條 在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商品住房銷售單位應當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這里可以看到上述規定全文: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4233
②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交給誰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由購房者交納。購房者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的2%足額交納維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由買賣雙方共同負擔。其中售房單位出大頭,要從售房款中按多層住宅20%、高層住宅 30%的比例劃撥維修基金;職工個人出小頭,按購房款當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價2%的比例交納。
2、此項基金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代管。住宅小區成立管委會後,市小區辦便將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或經管委會同意交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存至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待公有住房售後成立管委會,再將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託的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房地局審核後劃撥;管委會成立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審定後實施。
5、維修基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業主佔有的住宅建築面積向業主續籌。
6、如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失火無法居住,維修基金代管單位應將維修基賬面余額按業主個人交納比例退還給業主。如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其結余維修基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③ 小區物業想盡辦法要用掉物業維修基金怎麼辦
物業來公司如果想要動用維修基金自,必須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取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才可以!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就你說的這種情況,物業是在亂作為,如果公開招聘施工隊,也不會得逞陰謀
④ 物業維修基金如何過戶
到當地抄房屋所在的業主委員會或襲者居委會攜帶雙方身份證辦理更名手續即可。
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情況下,如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為首繳標準的30%以上,辦理產權過戶時,維修資金同時過戶;
如果賬戶余額不足30%,那就需要按現行標准補繳這塊費用後再過戶。現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准為:高層(含有電梯的多層)按建築面積90元/平方米繳納;多層(含別墅)按建築面積50元/平方米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的『養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注意事項:
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上家出售房屋,其物業維修基金賬戶中的余額,不能提取或退還,可由下家通過物業管理部門與上家結算。
維修基金是結算,還是無償轉讓,應當在訂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確約定,否則訂金支付後,根據「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下家無權要求上家贈送維修基金
⑤ 新老物業交接 設備專維修項費用如何處理
設備專項維修資金,
該資金的權屬是屬於全體業主的
新老物業交接版是不涉及專項維修資權金的
因為老物業涉及大、中修應該是一筆一筆的支出,而不應該是老物業拿著這筆錢
現在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有幾類,一類是業主自行管理,由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對維修資金進行管理,設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由物業公司申請,業主委員會審批使用
另外是由市建委統一開設維修資金賬戶,由物業公司申請,業主大會審批使用
現在北京在嘗試一種新的模式,就是用業主一卡通的形式,專項維修金由業主繳納業主使用,業主可以選擇物業公司進行專項維修也可以將維修工程委託給專業公司進行,但維修資金的使用需要半數以上的專屬業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⑥ 物業公司如何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材料:1、業主委託物業公司代辦申請維修資金征專求意見表;
2、維修和更新、屬改造方案業主書面表決明細表;
3、維修工程預算書、圖紙等;
4、施工承接單位資質資料;
5、工程合同。
6、有資質的中介工程造價機構審定的工程決算書;
7、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驗收單;
8、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及審計費用的發票(復印件核對原件)。
辦理流程:一、制定方案:使用單位制定維修方案並在小區公示
二、備案:持資料到管理中心備案
三、查看現場: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查看現場
四、預撥:撥付首次工程款至使用單位專戶
五、竣工驗收:竣工後,業主和相關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
六、余額撥付:持資料辦理剩餘工程款撥付手續
七、分攤:通過維修資金信息系統將維修費用分攤至業主分戶明細賬。
⑦ 物業維修基金,一般物業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一)關於維修基金的繳交。
1.維修基金繳納人。《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顯然,繳交主體是業主,這是由專項維修資金的性質決定的。《條例》明確了「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業主購買了房屋在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擁有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應當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責任,這部分資金的支出應由購房業主承擔,而不應由已售房屋的開發商承擔。
2.維修基金繳納時間。從道理上講,專項維修資金可以採用一次性交納,也可採用隨物業管理費用按月收取專戶儲存,或需要維修、更新、改造時向業主隨時收取的做法,這些做法分別在不同國家實行。但考慮到目前我國法制不夠健全,業主責任意識尚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物業管理收費拖欠現象還嚴重存在等因素,目前我國專項維修資金的制度設計宜採用主要在購房時一次性交納,待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維修資金不夠使用時再向業主續籌。
3.維修資金繳納數量。收取維修基金時主要應考慮在一般情況下,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內所需的資金量,可考慮按購房款的2~3%,或物業單體建安造價的一定比例。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現狀問題。在收取維修基金時候,通常都是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開發公司強制代收房屋維修基金,辦理產權和繳納維修基金捆綁式辦法,這種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維修基金流失或被挪用,使業主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這樣一筆數額較大的資金放在開發商的手裡,安全性讓人擔心是可以想像的。開發商可以利用職權容易侵佔房屋維修基金。而在管理維修基金時,雖然法規明確規定由業主大會行使監督權,但對如何監督卻沒有明確的說法。從客觀條件上,造成某些業主委員會成員鑽法律的空子,挪用甚至貪污數額巨大的房屋維修基金。更有甚者,一些開發商往往成立項目開發公司,一旦項目開發銷售完後,項目公司也就不存在,業主所交的維修基金也就無法追繳。個別管理公司將維修基金據為已有;有的管理公司濫用維修基金,
(三)亂用維修基金問題。
⑧ 物業維修基金能續交嗎怎麼交法
維修基金來有兩種:一種源為專項維修基金由KFS建樓後一次性移交當地建設局管理部門,一種為本體維修基金由小業主在保修期後交納.
出現這種可能有兩種:一種為KFS未能支付專項維修基金,一種為本體維修基金被KFS物業公司巧借明目開支過度.你們可以成立業委會進行帳務查詢.
維修基金不足維修費用時,物業法規定是可以續交的,維修費用由使用或責任方共同分攤湊集.
⑨ 物業維修基金如何管理使用
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業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本物業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
維修基金管理需遵循如下規定:
1、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定期與專戶銀行核對維修基金的交存情況,並在該物業范圍內公布。
2、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定期將維修基金交存情況報上級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
3、業主委員會應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剩餘情況。
4、單個業主可憑維修基金發票至開戶銀行查詢本人名下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留存情況。若物業因拆遷發生滅失的,業主可持相關證明至銀行提取分戶帳戶內的余額。
⑩ 我國法律規定二手房買賣物業維修基金怎麼移交
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建議對公共維修基金進行過戶,辦法請咨詢當地房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