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葯品屬特殊商品,售出概不退換屬於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嗎
葯品屬特殊商品,售出概不退換的約定出現在格式條款中,屬於對於特殊商品售後管理要求,且有法規作為依擾,不屬不公平條款,屬於合法約定。為保障其它患者用葯安全和社會安全的需要。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
第一百七十七條除葯品質量原因外,葯品一經售出,不得退換。
❷ 生產工廠的售後服務是ISO9001哪項標准條款的體現
售後服務相關條款直接相關的 7.5生產和服務提供
服務過程同樣是PDCA過程,需要策劃,執行,檢查,處置(標准化或改進)
策劃——獲取服務所需信息,編制服務規范,服務計劃,准備所需的設備材料等
執行——按策劃結果執行(可能使用設備,監視測量設備)
檢查——檢查服務結果
處置——好的標准化(變為服務規范),不足的改進。
7.5.1生產和服務的提供控制
a)獲得表述產品特性的有關信息;
需要獲得服務所需的各類產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時,獲得作業指導書;
服務規范
c)使用適宜的設備;
服務所需的適宜設備(可能有)
d)獲得並使用監視和測量設備;
服務所需使用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可能有)
e) 實施監視和測量;
服務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f)放行、交付和交付後活動
交付後的活動,顯然包括售後服務;
7.5.2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確認
服務規范就是服務提供過程的行動指南,作業指導書;
服務能力是否滿足要求,
是否經過確認。
a)為過程的評審和批准所規定的准則;——服務規范評定準則
b)設備的認可和人員資格的鑒定;——服務人員的能力,以及所需設備
c) 特定的方法和程序的應用;——服務可能有的特定方法;
d)記錄的要求;——服務記錄;
e)再確認。——服務規范必要時再確認。
❸ 經營者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以此減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
我從法律層面上回答,該題的意識實際上是說商家的那句聲明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據。
我國《消費者權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另外我國的的《合同法》也有關於格式條款效力的規定。
就經營者做出的「打折商品不退換」的聲明,該聲明明顯屬於法律上的格式條款,而且明顯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聲明無效,消費者購物後,照常可以以「三包」承諾來要求商家承擔責任。
❹ 平台注冊時默認簽訂的用戶協議,裡面有免責說明,屬不屬於霸王條款這算格式條款吧,有法律效力嗎
1,用戶協議屬於合同性質,其中條款屬於按照合同法的要求在協議中的必要內容,不屬於侵權。
2,依《合同法》規定,合同的條件包括:
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❺ 經營者所指定的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現實問題
小鄭在路過一家路邊小店時,感到天熱口渴欲買棒冰。至店內時,看到該店內貼著「售出雪糕如有斷裂,本店概不負責」的告示,小鄭不以為意,依然購買了一根棒冰,但是打開一看,竟然是斷裂的,於是要求店主更換,店主指著店內的告示說,已經告知小鄭如果購買的棒冰斷裂概不負責,小鄭還是購買,其就無權要求更換,雙方因此引發沖突。那麼,該店的這種做法是否合法呢?
律師解答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合同法》對於格式條款也有相關規定。
法律在賦予經營者利用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形式進行經營活動的權利的同時,要求經營者必須嚴格履行公平交易的義務。具體是:(1)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必須符合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不得對消費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2)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消費者,更不能欺騙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3)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不得單方減輕、免除經營者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經營者必須予以賠償。可見,該小店在店內張貼的告示因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而顯失公平,格式合同無效。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❻ 簡述經營者的格式條款公平與公示義務
正確使用格式條款的義務。
格式條款是經營者單方擬定的,消費者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而不能與之協商和改變其內容的交易條件。除了書面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外,經營者以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形式單方規定的交易條件,也具有格式條款的性質。在面對眾多消費者的情況下,經營者採用格式條款,有簡化締約程序、節省交易成本和保持交易條件一律的優點,這也是有利於消費者的。但是,格式條款也給經營者帶來了弱化消費者合同意識、設置不公平條款因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機會。為此,法律對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規定了兩方面的義務。一是提示和說明的義務,即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二是禁止濫用格式條款的義務,即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違反此義務的,其條款無效。
❼ 希捷硬碟售後服務最新檢測標准霸王條款
希捷的售後服務是絕對的霸王,用了希捷的硬碟數據丟了,你不僅要自己花錢去恢復數據版,還得自己承擔權不再給保修的損失!!!他的售後服務人員還會恬不知恥地給你打個比方,說如果你買了輛汽車開,出了車禍還能還得找汽車生產廠家去賠償嗎?試問如果汽車底盤開著開著掉下來造成了車禍,廠家應該不應該承擔責任呢?我們希捷的硬碟,用著用著突然硬體壞了,數據都丟了,難道他們就沒有責任嗎?我用的1T的硬碟希捷也是不承認他們有問題,大家千萬要注意備份數據呀,否則你的硬碟連塊廢鐵錢都不值!!
❽ 格式條款須雙方協商一致才有效嗎
一、是的,格式條款訂入合同後,在簽訂合同時,制定格式條款的一方必須要提請對方注意格式條款,使對方了解格式條款內容,對方與制定方對格式條款協商一致,格式條款才有效。
二、【法律依據】: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2、《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格式合同條款定義及使用人義務】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❾ 旅行社售後服務的方式有哪些
問:旅行社提供服務內容的清單有哪些?
答:旅行者參加旅行社組織和安排的旅遊活動,應合同內容應當包括:旅行社、旅遊者的基本信息;旅遊行程安排;旅遊團成團的最低人數;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和標准;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遊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另外,旅遊行程單是包價旅遊合同的組成部分。:當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包價旅遊(也就是跟團游)
問:什麼是包價旅遊合同?
答:包價旅遊合同,即跟團游,是指旅行社預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過其他輔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導游或者領隊等兩項以上旅遊服務,旅遊者以總價支付旅遊費用的合同。
特別提醒
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所有旅行項目,尤其是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方式,旅行者認為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條款還需補充的,可以再簽訂補充協議。如果是電子版本合同,可以和旅行社客服溝通,並留存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