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維修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汽車維修合同是承修托修雙方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內屬於加工承容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並給予約定報酬的協議根據汽車維修行業的特點及修理作業方式,汽車維修合同主要有以下內容:
(1)承修托修雙方名稱;
(2)簽訂日期及地點;
(3)合同編號;
(4)送修車輛的車種車型號牌發動機號車架號;
(5)維修類別及項目;
(6)預計維修費用;
(7)質量保證期;
(8)送修日期地點方式;
(9)交車日期地方方式;
(10)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及費用的結算原則;
(11)驗收標准和方式;
(12)結算方式及期限;
(13)違約責任和金額;
(1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5)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2. 怎樣簽訂汽車修理合同
汽車維修合同屬於承攬性質的合同,屬於承攬合同的一種。
再具體劃分,叫內修理合同。修容理合同是承攬人為定作人修理好損壞的物品、設備、交通工具等並收取費用的合同。如修理汽車、修理手錶、修理自行車等。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3. 汽車維修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你好,簽訂汽車維修合同,必須依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回 關規定,由雙答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商定合同的條款和有關權利義 務,並必須說明違約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汽車維修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 委託方和承修方的名稱。 2) 合同簽訂日期及地點。 3) 合同編號。4) 送修車輛的車種、車型、牌 照號、發動機編號、底盤號。5) 維修類別及項目。6) 預計維修費用。7) 質量保證期。8) 送修日期、地點、方式。 9) 交車日期、地點、放。10) 托修方所提供材料的規格、 數、質量及費用賴原孤11 )驗收標准和方式。 12) 結算方式及期限。13) 違約責任和金額。14)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5)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4. 怎樣可以簽汽車維修合同
正規的汽車修理廠接受維修車輛,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續,擬訂維修合同,讓車主認可並簽名就是其中之一。不少車主往往不仔細看清其中內容,盲目簽字,以致事後引起糾紛。所以車主對維修合同應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5. 汽車修理合同範本
汽車維修合同 托修方___ 簽訂時間___ 合同編號___承修方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一、車輛型號:┌────┬─────┬─────┬───────┬─┬──┬────┐│車 種 │ │牌 照 號│ │發│型號│ │├────┼─────┼─────┼───────┤動├──┼────┤│車 型 │ │底 盤 號│ │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 修 │ 接 車 │├──┬───┬───┬────┼─────┬────┬──┬────┤│日期│ │方 式│ │日 期 │ │方式│ │├──┼───┴───┴────┼─────┼────┴──┴────┤│地點│ │地 點 │ │└──┴────────────┴─────┴────────────┘三、維修類別及項目:┌──────────────────────────────────┐│ ││ │└──────────────────────────────────┘預計修費總金額(大寫)_____(其中工時費 )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質量保證期: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___天或行駛___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六、驗收標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_____轉帳_____銀行匯款_____期限____八、違約責任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本。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經濟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訴___十一、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托修方單位名稱(章) │承修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號 │└────────────────┴─────────────────┘說明:1.承、托修方簽訂書面合同的范圍:汽車大修、主要總成大修、二級維護及維修費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經承、托修方簽章生效。3.本合同維修費是概算費用。結算時憑維修工時費、材料明細表,按實際發生金額結算。4.承修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及延長維修期限時,承修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給予書面答復,否則視為同意。5.承、托修方簽訂本合同時,應以《汽車維修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為依據。註:本合同一式 份。承、托修雙方各一份,維修主管部門各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