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公證員助理主要的工作是什麼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協助公證員從事公證業務的輔助工作,具體為:
1、參與接待咨詢
2、製作談話筆錄
3、外出調查取證
4、送達公證文書
5、裝訂公證卷宗等
二、公證員是指符合《公證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經法定任職程序取得公證員執業證書,在公證處專門行使國家證明權,獨立辦理公證事務的業務人員。
通過司法考試後,在公證機構實習二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後,由公證機構推薦,由所在地司法部門報省審核同意後,報請國務院任命,並由省司法部門頒發執業證書。不需再考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擔任公證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年齡二十五周歲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
(四)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五)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六)在公證機構實習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並在公證機構實習一年以上,經考核合格。
❷ 公證處一般都幹些什麼啊
公證處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公證證明權力的國家司法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暫行條例》第5條規定:「直轄市、縣(自治縣,下同)、市設立公證處。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批准,市轄區也可設立公證處」。我國的公證機關是以直轄市、市、縣為基本單位,按地域設置的,一般一個基本單位內設一個公證處,稱為「某某縣(市)公證處」。
實踐證明,我國公證機關的設置適合我國具體情況,是可行的,基本上滿足了公民和法人日益增長的公證業務需要。到1991年底,全國共設立公證處2933個。
《公證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公證處受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公證處之間沒有隸屬關系。」這表明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市轄區、縣(自治縣)所設的司法行政機關,是該地區公證處的領導機關,所有的公證處,不論是市公證處,還是區、縣公證處,都沒有上下級關系,它們各自在所轄區范圍內獨立行使公證職權。各公證處所出具的公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公證機構是由公證人員構成的。《公證暫行條例》第7條規定:「公證處設公證員、助理公證員。根據需要,可以設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公證員擔任。主任、副主任領導公證處的工作,並且必須執行公證員職務。」
公證員是公證處的主要公證工作人員,負責辦理公證事務。其職責是受理、承辦具體的公證事項,草擬、出具公證文書,並在公證書上署名。
❸ 公證處的日常工作是啥
一般都是輔助公證員辦理一些日常比如列印公證書、裝訂卷宗、協助公證員出外辦證等一些事物。有一些公證要求兩名公證員或一名公證員帶一名公證人員在場才可以公證。基本就是這些了,因為我也和你一樣,不過我上班5年了,還沒參加司法考試呢
❹ 公證處到底是個什麼單位他是干什麼的
公證處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公證證明權力的國家司法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暫行條例》第5條規定:「直轄市、縣(自治縣,下同)、市設立公證處。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批准,市轄區也可設立公證處」。我國的公證機關是以直轄市、市、縣為基本單位,按地域設置的,一般一個基本單位內設一個公證處,稱為「某某縣(市)公證處」。
實踐證明,我國公證機關的設置適合我國具體情況,是可行的,基本上滿足了公民和法人日益增長的公證業務需要。到1991年底,全國共設立公證處2933個。
《公證暫行條例》第6條規定:「公證處受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公證處之間沒有隸屬關系。」這表明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市轄區、縣(自治縣)所設的司法行政機關,是該地區公證處的領導機關,所有的公證處,不論是市公證處,還是區、縣公證處,都沒有上下級關系,它們各自在所轄區范圍內獨立行使公證職權。各公證處所出具的公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公證機構是由公證人員構成的。《公證暫行條例》第7條規定:「公證處設公證員、助理公證員。根據需要,可以設主任、副主任。主任、副主任由公證員擔任。主任、副主任領導公證處的工作,並且必須執行公證員職務。」
公證員是公證處的主要公證工作人員,負責辦理公證事務。其職責是受理、承辦具體的公證事項,草擬、出具公證文書,並在公證書上署名。
❺ 公證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到場
以下情形需要當事人親自辦理公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2、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規定: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拓展資料:
不能委託他人辦理公證的事項主要分三種類型:
第一類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需要行為人本人親自做出意思表示,如遺囑、委託、聲明、保證、贈與。比如遺囑公證,就是公證處根據立遺囑人真實、合法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證明。
第二類是與人身有密切關系,需要見到本人才能確認的事實,如生存狀況、身份證、證明相片與本人同一的公證。
第三類是涉及人身關系的重要變更或者財產的無償轉讓,需要准確了解各參與方的真實意圖,如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認領親子、贈與合同。
❻ 公證書是干什麼的
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公證書是公證處製作並發給當事人使用的法律文書。公證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公證書。公證書為16開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組成。製作公證書應使用中文。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除涉外公證事項外,可使用當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根據需要或當事人的要求,公證書可附外文譯文。
❼ 和員工簽合同需要去公證處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不用公證。只需在合同中註明需要保密的事項。並且他確實是從事需要保密的工作。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❽ 公證處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公證員好乾嗎
公證處是屬於當地司法局屬下的事業單位,公證員要剛好的,就要嚴格遵守公證法規定合公證處的規章制度。
❾ 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注銷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❿ 售後服務主要做什麼
重要性
售後服務是售後最重要的環節。售後服務已經成為了企業保持或擴大市場份額的要件(如舒達、天貓、京東等)。售後服務的優劣能影響消費者的滿意程度。在購買時,商品的保修、售後服務等有關規定可使顧客擺脫疑慮、搖擺的形態,下定決心購買商品。優質的售後服務可以算是品牌經濟的產物,在市場激烈競爭的社會,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變化,消費者們不再只關注產品本身,在同類產品的質量與性能都相似的情況下,更願意選擇這些擁有優質售後服務的公司。
客觀地講,優質的售後服務是品牌經濟的產物,名牌產品的售後服務往往優於雜牌產品。名牌產品的價格普遍高於雜牌,一方面是基於產品成本和質量,同時也因為名牌產品的銷售策略中已經考慮到了售後服務成本。
服務內容
1、代為消費者安裝、調試產品;
2、根據消費者要求,進行有關使用等方面的技術指導;
3、保證維修零配件的供應;
4、負責維修服務,並提供定期維護、定期保養;
5、為消費者提供定期電話回訪或上門回訪;
6、對產品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許多人認為產品售後服務就是為"三包",這是一種狹義的理解);
7、處理消費者來信來訪以及電話投訴意見,解答消費者的咨詢。同時用各種方式徵集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意見,並根據情況及時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