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電網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國家電網是國有企業性質的單慎螞位。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公司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保障安寬鍵埋全、經濟、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
公司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88%以上,供電服務人口超過11億人,穩健運營在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義大利、希臘、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資產。
國家電網的歷史沿革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亮跡電力工業管理體制歷經多次變化,歷經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水電部、能源部,到1993年成立電力工業部。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成立,與電力工業部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運行。
2002年,國務院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決定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國家電網公司,由中央管理。由國務院授權國家電網公司,作為原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電網資產出資人代表。
2017年,國務院實施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名稱變更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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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來的電網改革怎麼改的叫什麼電網分家還是什麼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大事記
2002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了《電力體制改革方案》。
4月11日,國家計委公布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內容。
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為在發電環節引入競爭機制,首先要實現「廠網分開」,將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電力資產按照發電和電網兩類業務進行劃分。發電環節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將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發電資產直接改組或重組為規模大致相當的5個全國性的獨立發電公司,逐步實行「競價上網」,開展公平競爭。電網環節分別設立國家電網公司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下設華北、東北、華東、華中和西北5個區域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主要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調度,參與跨區域電網的投資與建設;區域電網公司負責經營管理電網,保證供電安全,規劃區域電網發展,培育區域電力市場,管理電力調度交易中心,按市場規則進行電力調度。區域內的省級電力公司可改組為區域電網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3. 電力體制改革的改革內容
能源局牽頭制定的新電改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新方案以電網逐步退出售電和大用戶直購競價上網為主線,以及電網的財務和調度兩者擇其一獨立。
電網逐步退出售電就是所謂的「電改從售電側起步」。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史玉波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當下電改將「放開售電側,讓用戶選擇售電商進行交易。」
在大用戶直購電改革方面,建立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繞過電網自主交易,並擁有自主選擇權。核心是電價的市場化,其最終目的都是打破電網公司在電力交易中對發電公司的單一買家地位和對電力用戶的單一賣家地位,實現電力交易市場化,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
新電改方案從售電側改革起步是折中的結果,在此前的課題申報階段,有關部門的改革思路不一致,如果電網只保留輸配權,發電方和用電方直接交易,電價完全市場化,多年來一貫形成的國家定價局面將被改變。最後意見統一後確定先放開售電價交易。「在剔除電網的過網費,電力完全市場交易後,發電企業只要成本能覆蓋,電價的下調是可以預見的,具體來說,購電價有下降空間。
4. 國家電網屬於誰擁有,國家還是個人
國家電網屬於國家,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公司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保障安全、經濟、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
中國電力工業具有140年的歷史。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電力工業管理體制歷經多次變化,歷經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水電部、能源部,到1993年成立電力工業部。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成立,與電力工業部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運行。
2002年,國務院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決定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國家電網公司。2017年,國務院實施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名稱變更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4)國家電力體制改革背景是什麼擴展閱讀
國家電網主要業務
1、依法經營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
2、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
3、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5、經國家批准,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6、從事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咨詢服務等業務
7、經營國家批准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5. 國家電力供電的改革
在第二次煤電聯動後,全國電價普遍上調的背景下,電力行業員工的高薪高福利引發了對於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討論。近日,市場傳出消息,一個由副總理主管的高規格電力體制改革研究辦公室即將成立,其目的就是研究電力體制改革問題。
盡管此消息遭到了有關部門的否認,卻並未讓坊間關於「電老虎」破壟改革的討論冷卻下來。
電改路難行
2002年,國務院批准《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力體制改革大幕由此拉開。當年年底,原國家電力公司被分拆成為了兩大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和四家輔業集團。分拆引入了競爭機制,但分拆之後的3年半時間里,電力行業的表現並不令人滿意。
為緩解電力緊張,政府一再用行政來代替市場,體制改革也因此停滯不前。「當初判斷廠網分開後會很快進入市場化階段,但現實是遲遲未進入實質階段。」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劉樹傑說。在此背景下,電監會2005年年底發布了一份內部報告,宣告「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基本不成功」。
對此,首都經貿大學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認為,盡管拆分了國家電力公司,但卻是「改體不改制」,中國電力行政性壟斷的本質不僅沒有打破,反而有進一步加強的趨勢。劉紀鵬進而指出,不觸動電價這一實質性問題,只強調拆分,不僅對電力改革進程的推進於事無補,而且還可能拆出麻煩。
眼下,電力改革停頓了將近1年的今天,電力供求關系已從緊張趨於緩和。因此,一些專家認為,重啟並加快電力體制改革進程的時機已經成熟。發改委近期也透露了下一步電力改革的核心內容和重點任務,其中,「進行輸配分開的研究和推行試點」被排在首要位置。有消息稱,輸配環節的分開工作目前已正式提上電力體制改革的議事日程。
輸配分離還是理順電價?
「從目前來看,電力的矛盾主要集中於電網,電網涉及的各種矛盾的症結點是在利益的分割上。」中國能源網專家顧問甘世宣說。在他看來,電力改革應當首先在兩大電網內實現競爭,實現輸配分開。
中國投資協會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長陳望祥對此表示認同。陳望祥認為,必須打破電網壟斷,積極進行輸配分開。不然,就沒法准確核算電網的真實成本,也沒法制定合理的輸配電價,也就談不上所謂的電價改革。
不過,國電動力經濟研究中心總經濟師胡兆光表達了不同意見。他認為,現在還沒有到談輸配分開那個地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理順後,才能談輸配電價。「目前,上網價格、銷售價格都很亂,輸配環節也處於壟斷階段,國家對電廠1年發多少電、1度電什麼價等都有指標規定。」因此,沒處理好如何競價上網,銷售價格沒理順就還沒到談論輸配分開那個地步。
劉紀鵬則認為,輸配分開本身並不能夠打破壟斷,輸電和配電都具有自然壟斷屬性,並不能因為輸配分開而打破。與其說輸配分離的目的是打破壟斷,倒不如說輸配分離是通過劃小核算單位,實現輸配電二者成本和價格的核算清晰。
「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目標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這決定了建立以價格為核心的市場機制是關鍵。」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直接關繫到電源、電網企業和用戶利益的調整,關繫到電力市場的有效運行和電力體制改革的成本。沒有科學合理的電價體制,就談不上引入競爭、打破壟斷。